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湖北省2021年度拟命名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单位名单的公示
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湖北省2021年度
拟命名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单位名单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建设管理规程(修订稿)》(鄂环委办〔2015〕14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申报工作的通知》(鄂环委办〔2021〕14号),经县级申报、市州审核和核查、省级复核、征求意见、厅长办公会议审定,拟命名武汉市黄陂区横店街等107个乡镇和武汉市黄陂区蔡家榨街彭家湾村等427个村为湖北省2021年度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日期: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7日。
二、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命名单位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的形式向省生态环境厅生态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真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27-87167120。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八一路346号。
附件:1.湖北省2021年度拟命名省级生态乡镇名单
2.湖北省2021年度拟命名省级生态村名单
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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