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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造法治思维 夯实业务水平 促使咸宁天更蓝空气更清新 ——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傅尧

发布时间:2023-07-31 10:58 来源: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塑造法治思维 夯实业务水平 促使咸宁天更蓝空气更清新 ——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傅尧

发布时间:2023-07-31 10:58 来源: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塑造法治思维 夯实业务水平 促使咸宁天更蓝空气更清新 ——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傅尧

塑造法治思维 夯实业务水平

促使咸宁天更蓝空气更清新

——学习《大气污染防治法》心得体会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  傅尧

2023年7月15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法》)。作为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人员,我通过学习这一法律法规,我深刻认识到了大气污染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并明白了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下面,我就此次学习,谈一下个人学习体会。

一、现行《大气法》的基本情况

此次学习的《大气法》是于2018年10月2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新修正的《大气法》共有129条,涉及法律责任的条款共有30条,具体的处罚行为和种类接近90种,大大提高了这部法律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二、现行《大气法》的亮点

《大气法》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具体的法律框架和标准。它明确了国家对于大气污染问题的态度和政策导向,规定了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有了这样一个法律依据,我们可以更好地开展监测、管理和治理工作,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一)厘清责任、夯实压力。《大气法》厘清了政府、部门、企业的责任。政府方面,明确了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规定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考核方案,对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部门方面,明确了各行政部门主要承担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对涉及跨地域、跨部门的整改问题,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促进问题全面整改落实。企业方面,明确了企业的主体责任,应当遵守大气污染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依法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的单位,应当持证排污、按证排污;重点排污单位应在安装自动监测系统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二)优化布局,源头管控。《大气法》强化源头治理,规定要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要求大气污染物应达标排放。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明确制定燃煤、石焦油、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烟花爆竹及锅炉等产品的质量标准。规定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调整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

(三)重点污染,联合防治。学习《大气法》让我认识到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复杂性和挑战性。大气污染问题涉及面广、影响深远,需要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的共同努力才能解决。《大气法》加强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一是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要求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二是增设专章规定了重污染天气应对。明确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等。

(四)重典处罚,不设上限。学习《大气法》让我深入了解了相关技术手段和措施。该法规定了排放标准、监测方法、处罚措施等具体内容,使我能够更加系统地掌握各种技术和方法,这些知识的掌握使我能够更加准确地判断和分析大气污染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治理建议。《大气法》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该法中涉及的具体处罚行为和种类接近90 种,包括责令改正、限制生产、停产整治、责令停业、关闭,丰富了处罚种类。

三、现行《大气法》实施后的变化

《大气法》对大气污染的类型、标准均作了清晰的界定,从理论上形成了针对大气污染从预防、识别到管控的完整闭环。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大幅下降,空气质量相较往年有较大提升。针对复杂且重点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各级政府对症下药,对秋冬季易产生大气污染的重点区域实行联防联控,加快绿色清洁能源体系建设,针对“散乱污”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综合治理,对于露天矿山、扬尘、工业窑炉等传统能耗型小微企业开展综合整治。这些举措对于推动经济与环境协同良好发展、全面优化我国产业布局具有利好作用,有助于推动我国建立绿色、健康、循环、有序的经济发展体系。

通过本次学习《大气法》让我明白了自身在这一领域中的责任和使命。作为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肩负着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任务。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素质,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并与相关部门、专家进行合作交流,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

总之,学习《大气法》是我们作为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的必修课。通过学习,我不仅对大气污染问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也提高了自己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能力和水平。我将继续努力学习、积极探索,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为保护环境、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做出更多贡献,让咸宁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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