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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湿地生态  共建美丽中国 ——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冯友军

发布时间:2023-03-02 09:32 来源: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守护湿地生态  共建美丽中国 ——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冯友军

发布时间:2023-03-02 09:32 来源: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守护湿地生态  共建美丽中国 ——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冯友军

守护湿地生态  共建美丽中国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心得体会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冯友军

2月11日,省厅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一月一法集中学习,重点对《湿地保护法》7章65条内容进行了学习解读。通过认真学习,让我进一步认识到“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重要性,明确了工作方向,强化了责任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湿地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湿地保护修复,多次赴湿地实地考察,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为做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湿地保护法的颁布实施具有重大意义。为了更好地做好湿地生态保护工作,我认为今后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加强湿地保护宣传,积极营造氛围

坚持从思想观念入手,从宣传教育抓起,采取不同形式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入脑入心,化作自觉行动。

一是强化湿地生态文化宣传。策划兴建一批湿地公园科普宣教馆、湿地生态文化外廊,向入馆观展人员讲好湿地公约故事,深化民众对湿地保护的认识,增强民众自觉保护湿地的意识。

二是强化湿地法治思想普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颁布施行为契机,结合“2.2世界湿地日”、“6.5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日活动,采取“法律六进”的形式,深入广场街头、湿地公园周边乡村、企业、农户宣传普及与湿地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全民“法治湿地”意识。

三是强化湿地绿色发展实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引导湿地公园周边企业、群众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发展生态经济兼顾型产业,发展茶叶生态种植、壮大渔家乐休闲垂钓等绿色产业。从长远利益出发,对现有湿地实行全面保护,注重完善和发挥湿地生态功能,营造生态、优美、宜居环境。

二、加强湿地保护利用,统筹综合监管

着力推进“两山”转化实践,探索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推动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三赢”。

一是推进总规修编。结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相关要求,深入实地现场调研,启动了湿地保护区、公园等修订编制工作。

二是谋划综合管理。统筹湿地范围内的水源水体水质、水上交通行船、库区生产经营和湿地生态系统等安全管理,加大综合保护管理力度,全面加强一体化综合监管。

三是开展共同缔造。将打造生态美丽湿地与群众幸福生活有机结合,凝聚乡镇、部门、村集体和社会力量共管共护、共建共享、共同缔造。

三、加强湿地生态修复,打造“清水净湖

突出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推进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工程,保障生态安全。

一是持续推进“植树绿岸”。组织开展“植树绿岸”生态修复专项行动。

二是持续推进“清水净湖”。组织湿地管护人员定期清理湖面漂浮物和湖岸生产生活垃圾。积极引导湿地周边群众生产控肥限药、生活污水发酵利用,减少入湖废污数量。

三是持续推进“安家引鸟”。紧盯湿地水鸟种群这一湿地生态关键性指标,加大水鸟水禽栖息地保护修复力度,进一步提升鸟类栖息地围网封育效果,减少湿地封育区人为活动。

四、加强湿地能力建设,实施智慧监管

围绕完善设施、加强履职、强化管理的目标,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

一是完善管护站点。多方筹措资金,新建一批集监测监控、鸟类观测和管理服务一体的多功能管护站,构建形成综合立体的管护站点体系。

二是实施智慧监管。建设一批集土壤气象、空气质量、水文水质、环境因子等环境在线智慧监测系统。

三是加密巡护频次。依托管护站点,管好用活聘用的湿地管护员,加强巡护检查督办,坚持定期考核问效。

贯彻实施湿地保护法,更好地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的战略举措,是推动绿色发展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迫切需要。作为基层自然生态环保人,更要肩负起自然保护的责任,常态监管、严格执法、紧盯问题,保障湿地生态功能和永续利用,不断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实现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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