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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危化品管理条例 明确危化品管理职责—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刘朋

发布时间:2023-11-02 17:00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学习危化品管理条例 明确危化品管理职责—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刘朋

发布时间:2023-11-02 17:00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学习危化品管理条例 明确危化品管理职责—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刘朋

学习危化品管理条例 明确危化品管理职责

——学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心得体会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刘朋)

为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降低生态环境安全风险,10月21日,省生态环境厅统一组织,系统学习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通过对《条例》的学习,一方面让大家对于危化品有了一个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另一方面对于《条例》涉及的环保部门职责范围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此次学习对于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规范行政行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厘清主要职责,明确工作重点

《条例》明确指出生态环境部门责任分为2大类,其一是负责落实,包括:监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件调查及有毒化学品事故应急监测;其二是配合落实,主要内容为:配合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布《危险化学品目录》。《条例》还同步明确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承担的职责范围,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须配合进行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环境危害性、毒理特性鉴定;生态环境部下属固管中心则负责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污染事件调查、公布及有毒化学品事故应急监测;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

二、紧盯相关政策,强化工作落实

2020年2月,生态环境部颁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该办法要求化学品生产企业针对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化学物质进行主动申报登记。登记分为常规登记、简易登记和备案。按使用数量不同进行分类管理,当前我市已完成《咸宁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印发,按省厅要求完成全市81家企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数据再审核及提交工作。废旧包装容器(含废液残渣)非法收集处理等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方面,印发并实施了《咸宁市废包装容器(含废液残渣)非法收集处理等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截至10月中旬我局已完成6批次排查整改清单信息上报,检查企业241家,发现问题464个,完成问题整改239个。

三、吸取经验教训,积极履职尽责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重特大事故不胜枚举,江苏响水因危险化学品管理不当发生爆炸事故,共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9.86亿元;浙江杭州因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监管不严,作业现场隐患检查、排查不到位,引发浙江奔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7·8危废仓库爆燃事故,造成人员及财产损失;江苏盐城因是旧废物仓库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引发爆炸,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亿元。一桩桩案例,一件件血淋淋的教训,让我们不得不重视起危化品管理,深入学习《条例》,明确各级环保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职责,如此才能做到履职尽责。

    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明确职责范畴、规范行政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用实际行动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伟大工程,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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