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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行排污许可“四举措” 让便民服务更暖心 ——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江岿

发布时间:2022-09-05 10:53 来源: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大力推行排污许可“四举措” 让便民服务更暖心 ——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江岿

发布时间:2022-09-05 10:53 来源: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大力推行排污许可“四举措” 让便民服务更暖心 ——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江岿

大力推行排污许可“四举措” 让便民服务更暖心

——学习《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心得体会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江岿)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的任务目标,党中央将排污许可制度作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核心制度,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去年3月1日施行的《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对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持证排污单位的义务、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职责作了详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排污许可制的法律地位。为提升排污许可服务质效,提高企业对排污许可事项的满意度,鄂州大力开展排污许可“减审批”行动,实现“企业最多跑一次”。截至2021年11月,已将1700多家固定污染源排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监管范围,其中核发排污许可证279张,排污登记1400多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减材料,让“硬减”行动为办证“减负”。

申请材料繁琐是企业办事难的重要原因,今年以来,我局扎实推进排污许可“减材料”,根据湖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的“硬减”功能,结合实际审批情况,简化的排污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由8项减至5项。同时凡是通过大数据信息获取、政府部门内部共享的材料,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交。

二、减流程,让部门协同为办证“提速”。

优化排污许可证核发流程,强化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机制,推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核、一次性告知等举措,排污许可证核发办结时限平均缩减了约10天。之前在系统核发排污许可证,要在受理环节审核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后,再由各会签科室进行实质审核,现在改为受理和审核环节同步进行,对于可代为改正的,告知企业后一律代其改正,无法代其改正的和缺少的申报材料,由受理部门汇总后一次性告知企业,有效避免企业多次修改补件。

三、减跑动,让快递邮寄为为企业“跑腿”。

我市生态环境窗口与市民中心邮政服务形成良好合作。企业网上办理排污许可后,可自愿选择快递邮寄方式领取纸质证件,窗口人员按照要求提供邮寄便民服务,大大减少办件跑动次数,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四、强帮扶,让专业服务为企业“暖心”。

核发部门与现场监管部门形成联动,强化对企业的帮扶指导,一是组织印制《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致排污单位的一封信》等相关宣传材料,落实包保责任人,安排人员进园区、进企业,送法规、送帮扶,到重点企业开展排污许可相关法规和规范宣讲,提高了排污单位的依法申领、按证排污意识,促使排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建立排污许可技术咨询微信群、QQ群,制作发布填报指南,核发部门、现场监管人员常驻群内实时在线解答企业提出的问题。对于环保业务能力不强的企业,安排专人对接,通过电话沟通、电脑远程协助、上门送服务等方式“手把手”教,让企业办证更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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