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湖北政府网 登录 注册 繁体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研学新法精神 提升业务能力 让城市多一片宁静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  雷灿

发布时间:2022-08-08 10:55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研学新法精神 提升业务能力 让城市多一片宁静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  雷灿

发布时间:2022-08-08 10:55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研学新法精神 提升业务能力 让城市多一片宁静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  雷灿

研学新法精神  提升业务能力 让城市多一片宁静

——噪声污染防治法学习心得体会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  雷灿

2022年7月16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此次专题学习,让大家提升了对噪声工作的认识,进一步领会立法理念精神和《噪声法》的各项新制度、新措施、新要求。下面,我就新法的研究学习,谈一下个人学习体会。

一是思想认识需不断提升。“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噪声是群众身边“小事”,也是关系民生福祉的“大事”。近年来,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的通报,“周边噪声控制”常居榜末,反映出了人民群众对声环境的高度关注和需求程度。《噪声法》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和谐安宁生活环境需要的务实举措,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噪声法》在“超标+扰民”基础上,将“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均界定为噪声污染,同时将噪声污染防治范围由城市拓宽到涵盖农村地区,进一步扩大了噪声污染的适用范围,体现出了“以人为本”的根本宗旨。

二是肩上责任需要扛起。当前噪声工作还存在很多短板和不足,我们还面临城市建设速度和体量不断扩大,机动车保有量不断上升,建筑施工、交通噪声问题逐步成为“城市病”;噪声源头防控不够,城市规划及建设开发,特别是房地产开发建设空间分布和房屋格局设计对噪声防控考虑不足;噪声源点多面广,噪声管理涉及部门多、监管难度大,部门联动和监管合力不够;噪声监管方面存在后期取证难度大、扰民行为难以界定等困难,执法效果不够理想等诸多方面问题。生态环境部门作为对噪声污染负有统一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主动扛起改善声环境质量的担子,从厘清噪声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完善噪声管理体制机制、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优化调整声环境功能区、推进环境噪声监测、积极解决噪声投诉举报、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和信息公开、加大噪声相关科研及推动噪声污染防治相关产业发展等方面入手,持续加大噪声工作力度。

三是坚定信心迎接挑战。新《噪声法》的出台,从顶层设计上强化噪声污染防治,而我们也将噪声污染防治纳入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过去的工作中,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对全市声环境功能区进行了调整,制定了武汉市声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部分部门职责,开展了“绿色护考”行动和工业噪声专项执法,在实践中学习和积累了一定的噪声治理工作经验,提升了噪声业务能力。我作为一名大气处工作人员,对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解应不断“走深、走细、走心”,在上位法的支撑保障和规划的引领指导下,我将继续坚持“学法律、懂环保”、“干中学、学中干”要求,强化专业能力、涵养法治精神、加强实践锻炼,持续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为保障居民学习生活的优良声环境贡献一份力量,让城市多一片宁静安详。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