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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学新法、提能增效,让城市安宁常在 —— 荆门市生态环境局  张改

发布时间:2022-08-08 10:53 来源:荆门市生态环境局

研学新法、提能增效,让城市安宁常在 —— 荆门市生态环境局  张改

发布时间:2022-08-08 10:53 来源:荆门市生态环境局

研学新法、提能增效,让城市安宁常在 —— 荆门市生态环境局  张改

研学新法、提能增效,让城市安宁常在

——噪声污染防治法学习心得体会

(荆门市生态环境局  张改)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一月一法”集中研学活动方案》的安排,2022年7月16日,我参加了省厅组织的《噪声污染防治法》线上视频辅导授课。通过学习,让我对《噪声污染防治法》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了一个全面、系统的认识,为下步做好噪声污染日常环境监管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下面我就学习的体会和感悟作一交流。

一、学法提能,不断提升法律素养。《韩非子·有度》中指出:“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阐述的是法律在治理国家,促进国家强盛上的重要性。《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中指出:“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强化法治培训”,对我们执法人员学习法律,加强法治培训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作为一名生态环境执法者,如果不学法,不懂法,不会用法,就难以执好法,所以学习好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养,是规范我们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基础和必要条件。此次省厅组织开展的“一月一法”研学活动,由省厅领导带头学习,每月中旬周末安排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辅导授课,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同步实施、全员参加,市局也就“一月一法”集中研学活动作出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并提出了全体干部职工要全员参加学习的要求,由此可见省厅、市局对生态环境领域学法工作的重视,为此我们每个人都要以此为契机,深入的学习好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为更好的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充好电”、“储好能”。

二、学法增效,不断提升执法能力。《贞观政要》中讲道:“唯奉三尺之律,以绳四海之人”,作为从事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执法者,我们必须通过学习好相关法律法规,才能在日常监管中执好法、管好事,才能够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污的能力。《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强调“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健全教育培训机制,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行以后,整合环境保护和国土、农业、水利、海洋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交由新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职能整合、人员转移后,如何履行好法定职责,就需要我们执法人员不断的加强对新领域相关法律的学习,通过学习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工作效率,努力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

三、学法为民,不断优化服务水平。《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中指出:“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学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既是依法行政的必然需要,也是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现实需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我们既要学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法律法规,还要做好普法工作,要让人民群众、服务对象懂法、遵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意识。此次集中学习,让我了解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噪声污染防治也随之发生了重大改变,污染区域由城市扩展到了农村,高铁、城市轨道交通等新型噪声源不断出现,室外活动噪声、室内噪声污染也日益多发、多样。如何贯彻落实好新的《噪声污染防治法》,如何兼顾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需求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现实要求,对环境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我们做到依法监管,正确引导。具体来说,我认为可以通过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向人民群众宣传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处罚依据等,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深入企业、车间、生产一线,向企业的负责人、管理者、生产工人等宣传噪声污染的成因、危害等,引导企业主动承担噪声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通过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加强管理等有效措施降低噪声污染,为周边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减少因噪声污染产生的矛盾纠纷,促进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作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的一员,我们要自觉带头学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法律法规,提升自身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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