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湖北政府网 登录 注册 繁体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落实水污染治理责任 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 —— 咸宁市通城县生态环境局   黄海英

发布时间:2022-10-31 18:14 来源:咸宁市通城县生态环境局

落实水污染治理责任 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 —— 咸宁市通城县生态环境局   黄海英

发布时间:2022-10-31 18:14 来源:咸宁市通城县生态环境局

落实水污染治理责任 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 —— 咸宁市通城县生态环境局   黄海英

落实水污染治理责任 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

——通城县《水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咸宁市通城县生态环境局   黄海英)

陆水河是长江一级支流,通城地处陆水河上游,对陆水河生态环境保护担负重要责任。自2018年1月1日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通城县坚决贯彻《水污染防治法》,切实履行好职责和使命,加强监督执法,全力推进水环境保护与治理,坚决守护陆水源,让一河清水入长江。近年来,通城县地表水水质达标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为建设“生态通城”,实现“绿色崛起”提供了有力的水环境安全保障。

一、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自新修正的《水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通城县切实强化“上游意识”,勇担“上游责任”,保护好陆水源头。

(一)把握“三个度”,抓好普法宣传。一是利用媒体平台,提高宣传的广度。在政府门户网站、通城电视台开设普法专栏,对《水污染防治法》出台背景、目的、意义和内容进行多方位解读和系列宣传报道,提高人民群众对水污染防治法的知晓率。二是开展专题活动,提升宣传的热度。围绕“6·5”世界环境日和世界水日,组织开展“环保知识进党校、进社区、进企业”等系列活动,累计向社会公众、中小学生发放《水污染防治法》宣传手册2000余本。在重要场所、重点地段、重要路口悬挂横幅、张贴标语50余条,制作大型宣传牌40余块。三是加强协会互动,拓展宣传的深度。联合“绿水青山志愿者”“小红帽”等一批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多次到隽水河、菖蒲港河、饮用水源地开展水环境保护公益活动。通过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有力营造全社会水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三项整治”,力保流域安全。一是强化溯源整治。把涉水企业纳入“双随机”和日常监管重点,2021年以来,开展水环境隐患排查专项行动6轮次,检查涉水点位210家次,发现并整改涉水环境问题12个,查处涉水案件2起。开展陆水流域通城段入河排口排查,对14个入河排污口进行“一口一档”管理,督促86家企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二是强化砂石“三乱”整治。全县采取“统一开采、集约化经营、一个口子运作”的砂石管理模式,由县人民政府牵头,成立砂石“三乱”联合整治专班,对非法采砂、洗砂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2021年以来,全县共拆除采、洗砂机械点10处,扣押车辆、机械设备320台套,没收砂土10996方,行政处罚6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有力打击了乱挖乱采行为,遏制了非法采砂乱象。三是强化养殖业整治。扎实推进畜禽粪污治理整县推进,全县累计布设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36个,完成养殖场改造验收382家,截至目前,全县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75%,规模场治污设施配套率达到100%。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令,共查处电力捕鱼40余起,没收非法渔具43件。

(三)建好“一个机制”,落实长效管理。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河湖库长制体系和联席会议制度,县“四大家”主职领导均担任河湖库长,实现巡河护河常态化。2021年以来,全县三级河湖(库)长累计开展履职巡查9766次,发现问题199个,下达整改通知书26份。创新管理模式,在农村,设立河库巡查员,在城区,明确了各部门“责任田”,通过不定期开展“清流行动”,全县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的巡河护河良好局面,全县人民用实际行动守护了碧水清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水环境保护责任还需增强。对照水污染防治法法律责任,部分乡镇和部门水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够,一些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还要依靠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才能引起重视,环保“三同时”制度未完全落实到位,环保设施投入有待加强。全面系统地宣传水污染防治法和对水污染防治方面的知识普及还不够,部分群众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尚未养成,对水污染防治的社会责任感和忧患意识不强,生活垃圾、污水等乱丢乱倒现象仍时有发生。

(二)水环境风险仍然存在。虽然近年来石叽头断面水质一直达标,但氨氮和总磷等指标存在不稳定性,偶有超标现象,特别是“十四五”纳入国控考核后,完成考核目标压力较大。今年因天气持续高温干旱导致流域水量变小,水位过低,采水泵已搁浅,9月已向省监测站报停。

(三)水环境问题依然突出。一是由于历史原因,城区市政管网雨污分流不彻底;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率不高;二是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施用现象仍然存在,农业面源存在不同程度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投诉问题较多,三是非法采洗砂行为屡禁不止,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三、进一步深入贯彻水污染防治法的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水污染防治意识。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及时银山银山”的理念,更加主动自觉地提高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好“绿色生态”这篇文章,解决制约长远发展的瓶颈问题。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环保责任体系。

(二)狠抓工作落实,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着力抓好工业治污减排。要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快实现传统产业的智能化、清洁化改造,从根本上把污染物排放大幅降下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业园区企业废水必须预先处理达标后,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二是补齐污水管网短板。加快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加强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和生活污水接管,强化排水日常监管,全力补齐排水工程短板。三是建立水资源调度机制。针对枯水期生态流量不足的问题,生态调水协调力度,建立调水制度,严禁无序取水、截水,保障河库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四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有效控制粗放式的农业种养活动,严格控制养殖企业及农(林)业生产的污染排放,积极发展绿色环保农(林)业,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化肥,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化肥;要持续深化农村环境整治,提高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统筹推进 “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三)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执法监管水平。一要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二要完善协作联动机制。要健全陆水流域污染治理协调机制和水质会商机制,推动流域综合治理。三要创新执法监管机制。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云平台等先进技术手段提高监管能力,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等新模式;要着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水平;要理顺部门职责,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强化生态环境、公安、司法等各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偷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整治篡改和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