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湖北政府网 登录 注册 繁体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用最严密法治,护一方碧水东流 —— 随州监测中心 李张

发布时间:2022-10-31 18:11 来源:随州监测中心

用最严密法治,护一方碧水东流 —— 随州监测中心 李张

发布时间:2022-10-31 18:11 来源:随州监测中心

用最严密法治,护一方碧水东流 —— 随州监测中心 李张

用最严密法治,护一方碧水东流

——学习《水污染防治法》心得体会

(随州监测中心 李张)

汉襄肱骨、神韵随州,白云湖畔,微风徐徐,波光粼粼,沁人心脾,两岸边绿茵繁茂,游步道蜿蜒延伸,岸边群众的锻炼健身、散步闲谈、广场舞音乐声不绝于耳……白云湖畔的滨河体育公园、健康公园俨然成为了随州老百姓休闲健身的打卡圣地。而在五年前,这里还是随州老百姓怨声满道的“臭水湖”,这一根本变化离不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也离不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

2017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2015年1月1日新的环境保护法、2016年1月1日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始实施以来,在污染防治立法领域的又一重大进展。水污染防治法审议通过后,将为我国在水环境治理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也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又一重要法制成果。强化水污染防治工作事关美丽中国建设,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水是生命之源,我们能否为子孙后代守护好一泓清水,更关系到中华民族的长治久兴。因此此次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无论是从立法规划、计划的确定,到草案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再到审议的具体安排,无不彰显出人民至上的深切关怀。通过水污染防治法的学习,几大亮点让我深刻体会到国家在水环境治理领域上战略定位。

一、提出建立河长制

河长制是河湖管理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水污染防治法的一大重要亮点。即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施行河长制并考核问责,强化了党政领导对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的责任,构建了责任明确,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在各地施行成果显著。

自修正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随州市迅速构建河湖长制工作体系,开展以“碧水保卫战”为主题的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河湖水域空间管控行动,加快河道治理步伐。截止2022年,全市62条重要河流全部纳入随州市河湖长制名录,700多座水库全部按所属流域纳入河湖长制之中,建立了7万余个小微水体台账和清单。随州市还编制印发了重点河流“一河一策”的实施方案,并一个季度开展一次水质监测,为精准施策治河治水提供了行动指南。目前,已形成各级河长常态化巡河治河制度,为实现河道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全面提升河流水质提供制度保障。也为随州市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积累了大量的基础理论数据。

二、加强农业、农村水污染治理

当前,农村水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根本上的转变,农村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日趋突出。修正后的水污染防治法专设“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一节,规定了农药、化肥施用、畜禽养殖与水产养殖、以及工业废水和城镇污水用于农田灌溉时的水污染防治规定,结合2021年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相信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共同缔造下,农村水污染防治工作将取得新的重大突破。

自修正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随州市高度重视农村水环境质量工作,以“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村镇创建”为抓手,系统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目前已统筹推进36个村的整治工作;并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摸排工作,积极谋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随县申报了随县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整治项目共88个村,曾都区编制了《随州市曾都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期工程实施方案》,“十四五”期间,随州市还将计划对洛阳镇、府河镇范围内的15个行政村进行水环境治理。着力改善一批农村村落的水环境质量状况,大大提升农村老百姓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后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加强饮用水的管理

修正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强化了从水源到群众水龙头的保障用水安全措施。修正后的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监测、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的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同时,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随州市无客水过境,城区饮用水水源源头全靠大气环流带来的降水,再由水库集中供水。确保人民群众的饮用安全,一直是随州市委、市政府多年来持续关注的重点,也是近年来50万城区人民高度关注的热点。自修正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为强化饮用水源保护,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随州市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为守护好随州的大水缸提供了更细化的法律武器,同时随州市人大也在常年监督随州市的饮用水保护工作,建立了长效问询机制。目前,随州市正扎实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完善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督促水源地相关管辖单位持续加强水库水源地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指导各地分局开展乡镇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十三五”期间,随州市3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始终保持在100%。

四、加强对环境监测违法行为行为的处罚力度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为了避免数据造假现象,修正后的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企业要保证监测仪器的正常运行,禁止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没有安装监控装备、没有与环保部门联网或者没有保证其正常运行的会被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逾期不整改的,将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如果用篡改数据掩盖非法排污,并由此发生污染,还会构成刑事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项规定的出台为基层环境监管执法者开展水污染防治监测执法提供了法律遵循。

自修正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随州市不断强化环境监测数据在日常环境管理的突出地位,打造了随州智慧环保系统,该系统可实时反映6个国控断面水质监测数据及77家重点污染企业企业每5分钟、每小时和当日的监测数据,实时督促企业环保自觉,严查不法排污企业。运用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管,大大提高了企业非法排污的违法成本,从根本上杜绝了排污企业在监测数据上动手脚的行为。此项规定也为建立水污染防治大数据平台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也间接促进了地表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治荆楚必先治水”。水是湖北最大的资源禀赋,水安全和水环境安全是湖北的基本安全底线。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明确指出,将推进全省的流域综合治理工作,随州位于长江干流下的府澴河片区,我们将会继续充分利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这部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在统筹做好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上做文章,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让随州的水更清更亮,让绿色生态成为随州发展最靓丽的底色!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