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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集中研学

发布时间:2023-07-17 21:06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集中研学

发布时间:2023-07-17 21:06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集中研学

7月15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一月一法”2023年第五期集中授课辅导,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法》)。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何开文参加研学活动,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水华主持并讲话。

在此次研学活动上, 大气处处长孙斌回顾了国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历程,系统阐述了《大气法》出台背景、修订原则以及实施以来的空气质量改善成效;结合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生动解读了《大气法》的核心目标、责任分工、管控要求、污染应对、处罚措施等系列内容;围绕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状,讲述了《大气法》湖北实践亮点,进一步分析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形势与短板,提出了下一步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湖北要求。

会议要求,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我省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一是厘清职责,压实主体责任。要充分运用空气质量考核通报、预警约谈等手段,来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空气质量改善主体责任。要利用好环委会和环委办两个平台,推动各职能部门履行好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形成监管合力。二是认清形势,切实抓好落实。要对照目标任务,厘清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目标。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要求,对照三大攻坚战和六个专项行动的要求,形成清单,逐一落实。要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务必实打实、硬碰硬地去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这场硬仗。三是聚焦重点,加快工作进度。要聚焦全省5071个年度项目治理、120家企业绩效提级、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VOCs治理、移动源环境监管等工作抓手,加强协调推进和督查督办力度,实时跟踪项目进展,确保项目落地见效。四是紧盯关键环节,加大监管力度。要紧盯重点行业排放大户违规排放、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等情况,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把问题盯住、把源项管住,以严格执法监管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稳定。五是做好统筹,强化精准支撑。要充分运用好、发挥好大气污染防治协商联动机制,把区域联防联控工作做细做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同时,充分运用好新技术、新手段,协调好监测、执法、科研院所以及第三方团队的力量,更好地服务于大气环境管理工作,为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做出积极贡献。

厅领导、二级巡视员、厅机关及在汉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学习,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在各地分会场参加学习,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以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参加了研学活动。


供稿:宣教中心 余桃晶

责编:信息中心 韩  阳

审核:信息中心 沈  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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