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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集中研学

发布时间:2023-03-21 09:44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集中研学

发布时间:2023-03-21 09:44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集中研学

3月18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一月一法”2023年第二期集中授课辅导,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同学习《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水华主持研学活动并讲话。

在研学活动中,省生态环境厅气候处处长张志祥深入解读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制定背景以及主要内容,全面介绍了目前全国碳市场和湖北碳市场的运行情况,系统分析了碳市场建设过程中面临的挑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下一步湖北碳市场建设的工作打算。

会议强调,此次研学活动信息量大、涉及面宽、专业性强,具有很好的针对性和实操性,今后要在此次集中研学的基础上,进一步扎实推进碳市场建设工作。一是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碳市场的重要意义。要切实提升对碳市场建设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大行动力度,保质保量完成碳市场建设工作。二是要强化保障,加强碳市场服务工作。要加强全国碳市场名录管理,做好月度信息化存证工作,同时做好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履约指导。三是要加强监管,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要持续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对月度存证工作监督,加强对属地企业帮扶,开展第三方服务机构专项整理,加强能力建设。四是要切实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做好源头管控,加强区域生态环境管理,加快能源结构转型,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同时按照总体布局,不断推进重点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通过创新工作方法,优化生态环境治理,确保减污降碳相关措施落地见效。

厅领导、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厅机关及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学习,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在各地分会场参加学习,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其他相关单位以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参加了研学活动。


供稿:宣教中心  章单伟

责编:信息中心  韩  阳

审核:信息中心  沈  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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