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咸宁市金旭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公示
2024年3月28日,咸宁市金旭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厅提出申请,将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为S42-12-23-0028)法定代表人由“李飞”变更为“梅四红”,其他许可事项不变。按照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现对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9日-4月8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电话或书面向我厅提出。
联系人: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
联系电话:027-87165066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八一路346号
邮 编:43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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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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