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湖北政府网 登录 注册 繁体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政策问答:关于《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1-11-23 16:48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政策问答:关于《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1-11-23 16:48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政策问答:关于《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

一、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突出短板,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保障建成设施持续稳定运行,改善农村水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立足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的范围和原则是什么?

答: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省城镇建成区以外的农村生活污水公共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及其监督管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坚持“ 政府主导、群众参与、规划引领、建管并重、规范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实现一次建设、稳定运行、水质达标、持续发挥效益的目标。

三、运行维护管理模式和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运行维护管理模式:根据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工艺、运维要求,提出三种管理模式,分别为委托专业运行维护单位管理模式、委托运行维护单位和村日常管理相结合模式、以及镇(村)自行运行维护管理模式。    

答:运行维护内容:一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包括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其他设施三个部分内容;二是运行维护单位应依法依规做到保证设施正常运行;三是设施运行主管部门应建立设施基础信息库和运行维护人员培训制度;四是支持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建立数字化服务网络系统和平台。

四、运行维护资金如何保障?

答:提出按照“政府扶持、社会参与、村级自筹、群众交费”的原则逐步建立多元化运行维护资金投入机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缴费机制。

五、如何进行监督考核?

答:一是明确各级人民政府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规定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实绩考核体系;二是突出重点,提出对规模在20吨/日以上的设施出水水质开展监督性检测,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三是提出对不同管理模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的考核要求,考核结果作为拨付运行维护经费和安排奖补资金的依据。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