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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孝感市反馈督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4-02-28 09:21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湖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孝感市反馈督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4-02-28 09:21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湖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孝感市反馈督察情况

2023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湖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孝感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2月27日向孝感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成佳刚通报督察报告,孝感市委书记胡玖明作表态发言,孝感市市长吴庆华主持会议。督察组副组长冯安龙,督察组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人员,孝感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孝感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大,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孝感市委、市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市委、市政府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出台《孝感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制定实施《孝感市府、澴河流域生态补偿方案》,强化孝感境内府澴河全流域水环境保护。制定《孝感市委和市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二是扎实推进长江大保护。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认真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完成省定15家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系统治理汉江、府澴河、汉北河等重要支流岸线。对15个重点湖泊实施“三退”,还湖11.88万亩。积极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完成全市159艘船舶污染防治改造,建成港口码头污染接收设施129个。2021年以来,清理取缔24个非法码头和1家船舶修造厂,清退港口岸线2.51公里,复绿面积7.5万平方米。

三是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常态化开展六大专项行动,实施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11个。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共治,实施孝南陈家河、应城老县河、云梦县河、安陆漳河、大悟高店河、孝昌大悟河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开展老澴河综合治理。累计完成743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地表水国控断面连续多年水质优良率为100%。

四是积极推进绿色转型。孝感连续6年入选全国先进制造业百强市,单位GDP能耗近两年累计下降3.08%,碳排放强度较“十二五”末下降31.12%。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居全省第3,在全省率先开展排污权交易改革。恢复治理77家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孝感市及7个县(市、区)全部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63个乡镇获得“省级生态乡镇”称号,441个村获得“省级生态村”称号。

孝感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认真办理群众投诉,向社会公开办理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督察组交办的55件群众举报问题均已办结或阶段办结,责令整改19家,立案处罚6家,处罚金额2万元,约谈1人。

孝感市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并取得明显成效,但还有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少数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识还不到位,谈发展多、谈保护少。少数干部新理念树得不牢、创新思路不宽、解决问题办法不多,协同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意识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还树得不牢,对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认识不清,工作主动性不强,对推动问题整改抓得不紧。

绿色转型步伐不快。产业结构仍需优化,产业结构偏重导致能耗相对较高,节能减排压力较大。煤炭能源占比仍然较大,2022年全市煤炭消耗量达1125万吨,较2021年增加了12.27%。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水平偏低,以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推动企业提升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没有充分体现。

少数督察问题整改不彻底。孝南区东拓污水处理厂仍无法正常运行,部分处理设施处于停运或瘫痪状态,尾水超标排放。汉川市部分渠道沿线依然有污水直排情况。

生态环保垂直改革未到位。截至本次督察经费保障渠道尚未调整到位,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体制尚未理顺,生态环境执法力量不足,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在机构、编制、经费和能力建设等方面还存在问题。

二是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突出。扬尘污染管控不力。抽查12个施工工地均未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抽查10家企业堆场均存在物料未覆盖、厂区未洒水压尘等问题。对孝南区39条和汉川市9条主要道路进行积尘负荷走航,平均积尘负荷分别达到1.4克每平方米、4.3克每平方米(道路积尘负荷超过1克每平方米,评价结果即为差)。

餐饮油烟监管缺位。餐饮单位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施、经营选址不当、排烟管道安装不规范现象较为普遍。孝感市主城区共有餐饮门店1310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有329家,未设置专用烟道的有1178家。汉川市共有餐饮门店2359家,2023年以来城管部门共检查城区餐饮门店448家,有101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有待加强。部分涉VOCs(挥发性有机物)企业采用单一活性炭吸附、光催化/光氧化等简易治理工艺,处理效率低下,且普遍长期未更换活性炭和UV灯管,无法有效处理废气。抽查15家涉VOCs(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相关问题。抽查14家油品储运销企业,10家存在油气泄漏问题。

秸秆综合利用存在短板。抽查7家全市秸秆综合利用量较大的企业,发现均存在上报利用秸秆量与实际不符的情况。

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2023年11月16日、12月6日,孝感市两次启动重污染天气临时管控,但在应急管控期间,孝南区、汉川市部分堆场、渣土车未落实应急管控要求。

移动源污染问题突出。全市6097辆货车,仅有1辆使用新能源,国Ⅲ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还有3575辆;境内有6条高速、5条国道,部分路段穿过城区,全市每天过境货车约11万辆,柴油货车尾气排放以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已成为影响孝感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

三是水污染防治和流域综合治理亟需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存在短板。部分地区由于污水管网建设、雨污分流改造不到位,生活污水未有效收集,污水直排现象依然存在。部分生活污水处理厂未充分发挥生态效益,对14座污水处理厂(设施)的进水、出水进行采样比对监测,均不同程度存在在线数据失真情况。

管网维护力度不够。全市已探测出混错接点3851个,在已完成缺陷检查的1842.813公里管网中就发现三、四级结构性缺陷和功能性缺陷共计3846个。管网日常维护巡查不到位,破损管网未及时修复,管网混错接未及时整改,导致污水直排。

府澴河流域排污口整治还需加快。府澴河沿线共排查排污口291个,整治任务繁重。孝南区东山头工业园管网建设和运维管理不到位,雨污未分流或分流不彻底、管网混错接和管网破损等问题大量存在,工业园部分污水直排府河。部分县(市、区)存在污水直排府澴河情况。

湿地公园保护不到位。部分湿地公园管理不规范,保护规划得不到落实。安陆市府河国家湿地公园涢水路河堤附近存在水产养殖和多处永久性构筑物。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存在短板。部分养殖业主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相关部门指导监管不够。部分养殖场(户)存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粪污直排现象。孝昌县2023年8月前应建成10个粪污收集中心,截至本次督察时仍有8个未建成。抽查部分养殖场(户)均发现粪污直排情况。

四是其他需要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矿山环境管理和生态修复不到位,部分在产矿山环境管理不到位。应于2023年底前完成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的7座矿山,截至本次督察时,仅1座修复工程进度达到30%,其余均无实质进展。大悟县余家北湾采石场已于2019年起禁采,但2021年10月至今,山体裸露图斑向南扩大了约18亩。

非法水产养殖监管缺失。汉川市府河(涢水一段)笔架台村肖家台上、下游长约1900米的河道中,布满养殖珍珠的塑料瓶,非法养殖珍珠行为屡禁不止。

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环境保护意识淡薄,污染防治水平较低,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督察要求,孝感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筑牢武汉都市圈西北部生态安全屏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高标准完成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要扎实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合理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加大控煤减煤力度,提高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供应能力和使用比率。要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加强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全面提升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水平。要有效发挥河湖长管水治水作用,系统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短板,科学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强化湖泊(湿地)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加快矿山、破损山体生态修复治理,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要加强生态环境队伍建设,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督察强调,孝感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通过孝感市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调查,形成了清单和案卷作为追责问责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孝感市委、市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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