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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
襄阳市高新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不力 环境空气质量全省排名靠后

发布时间:2023-10-13 09:58 来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北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
襄阳市高新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不力 环境空气质量全省排名靠后

发布时间:2023-10-13 09:58 来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北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 | 襄阳市高新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不力 环境空气质量全省排名靠后




20239月,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襄阳市开展督察期间,发现襄阳高新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不力,环境空气质量全省排名靠后。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襄阳市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立攻坚指挥部,积极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还不明显。襄阳高新区作为襄阳市工业企业重要集聚地和中心城区北大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压力大、任务重,工作成效直接关系着襄阳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整体改善。督察发现,襄阳高新区推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不力,2021年、2022年襄阳高新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连续两年全省排名倒数第一,PM2.5年均浓度连续两年全省排名倒数第二,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异常严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点企业布局优化调整较慢

2018年和2020年第一轮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均指出“襄阳市空气质量形势严峻,‘四大’结构调整进展较慢”。为推进问题整改,襄阳市于20217月印发《襄阳市优化结构改善空气质量行动方案》,明确“研究制订高耗能、高排放企业搬迁改造计划,力争2022年底前完成襄阳金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底前完成二动力电厂‘煤改气’工程”和“20226月前完成同济堂物流园搬迁”。督察发现,襄阳高新区多项重点任务推进乏力,进展滞后,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截至督察进驻时,襄阳金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搬迁工作尚无实质性进展,进度明显滞后;二动力电厂2台燃煤机组改燃气项目暂缓实施;同济堂物流园搬迁还未正式启动;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义城物流园问题整改搬迁未完成。

图1 襄阳金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搬迁工作进展滞后

    (二)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不到位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督察发现,襄阳高新区多处建筑工地违反黄牌货车禁限行规定,未完全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管控措施。97日督察进驻当日夜间,汉江北路、邓城大道、团山大道以及高新管委会、钻石大道向王湾消纳场方向多辆渣土车装载冒顶未苫盖,带泥上路,扬尘污染严重,造成位于襄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顶的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凌晨2PM10数据高出襄阳市其他站点均值约一倍。987时至9918时,襄阳高新区襄阳院子工地10多辆黄牌货车违反禁限行规定上路行驶。督察组现场检查还发现,襄阳高新区桃园公园二期项目未湿法作业,车过起尘现象明显;金辉优步学府、弘阳公园等工地裸土未覆盖、进出口车辆未冲洗。

    (三)企业污染治理水平较低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等措施,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督察发现,襄阳高新区部分企业未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规定,治污设施低效、生产废气收集率低、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大气污染问题时有发生。襄阳志达海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废气收集管道有两处较大的泄漏口,长期未修复;湖北恒延铝业有限公司喷塑废气处理设施内的活性炭长时间未更换,表面已被塑粉覆盖,失去吸附能力。

图2 襄阳志达海成公司废气收集管道破损,长期未修复

图3 恒延铝业有限公司喷塑废气处理设施内的活性炭未更换,表面已被塑粉覆盖,失去吸附能力

    (四)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落实不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排污单位应当制定应急响应操作方案,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后按预案要求停产或限产。督察发现,襄阳高新区部分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未按要求落实停产限产措施。202311日至14日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期间,按预案要求,襄阳集美压铸有限公司7台工业炉窑应停产,实际仅停产3台;襄阳恒德汽配公司6台工业炉窑应停产,实际仅停产3台。

三、原因分析

襄阳高新区对改善空气质量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力,在解决影响空气质量的重点工作中谋划不足,推进缓慢,未形成合力;相关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督办落实不够,大气污染问题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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