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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为维护网络安全提供坚强后盾

发布时间:2021-08-18 16:09 来源:新华社

国务院公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为维护网络安全提供坚强后盾

发布时间:2021-08-18 16:09 来源:新华社

国务院公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为维护网络安全提供坚强后盾

据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运行的神经中枢,是网络安全的重中之重。当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面临的安全形势严峻,网络攻击威胁事件频发。制定出台《条例》,建立专门保护制度,明确各方责任,提出保障促进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法律制度体系。

《条例》指出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和保护工作原则目标、监督管理体制,完善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机制、明确了运营者责任义务、保障和促进措施和法律责任。

《条例》明确,重点行业和领域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属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行重点保护。在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下,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施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

《条例》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护制度、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开展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报告网络安全事件或网络安全威胁、规范网络产品和服务采购等运营者责任义务以及制定行业安全保护规划、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制度、明确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要求、组织安全检查检测、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等保障和促进措施作了规定。

《条例》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未履行安全保护主体责任、有关主管部门以及工作人员未能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等情况,明确了处罚、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理措施。对实施非法侵入、干扰、破坏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危害其安全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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