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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生态文明思想   切实加强湿地保护 ——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  陈清宇

发布时间:2023-03-02 09:25 来源: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

践行生态文明思想   切实加强湿地保护 ——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  陈清宇

发布时间:2023-03-02 09:25 来源: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

践行生态文明思想   切实加强湿地保护 ——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  陈清宇

践行生态文明思想   切实加强湿地保护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心得体会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  陈清宇

2023年2月11日上午,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组织“一月一法”集中授课,生态处处长陈再达同志对《湿地保护法》授课。通过学习,我局广大职工加深了对《湿地保护法》的理解,充分认识到保护湿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坚定了保护湿地的意识和责任。大家表示,要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全面加强我县湿地保护利用工作。会后,分局组织相关股室人员进行了认真讨论,就加强我县赤东湖湿地保护工作提出以下工作举措:

一、强化高位推进

成立赤东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并在赤龙湖国家湿地公园一线办公,县委书记任政委,县委副书记、县长任指挥长,所有在职副县级领导任副指挥长。指挥部制定八项运行机制,成立八个工作专班,分工协作,高位推进治理工作。

二、强化顶层设计

邀请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专家团队,为赤东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把脉问诊,制定《赤东湖水体达标方案》。方案既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先”原则,又秉承“流域性、系统性治理”理念,还谋划了近、中、远期目标任务。依据方案,制定阶段性工作任务清单,列出具体措施,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清单的落实,将切实有效改善赤东湖水环境,稳步提升水质量。

三、强化包保责任

一是每条入湖支流落实一名县级领导、一个县直单位、一名乡镇干部、一个工作专班、一套整治方案“五个一”包保方案。环湖周边水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形成一个村一名县级领导、一名乡镇干部、一个工作专班、一份工作清单“四个一”包保方案。二是包保县级领导加强统筹兼顾,下沉一线,现场指导综合整治工作。三是包保单位、镇村及工作专班协同配合,实地摸排,精准找出污染源和问题所在,科学研判分析,按照轻重缓急,列出清单,挂图作战,精准施策。对短期能够治理的问题,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整治到位;对需要长期治理的问题,形成清单,全局谋划,分步实施。

四、强化监管执法

一是对赤东湖流域产业项目实行最严格的规划管控,开展定期巡查,加强联合执法,对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环境案件从严从重予以打击。二是全面落实“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责任制,建立蓝藻、腐烂水草巡查、打捞、运输、处置、资源化利用机制。对湖区、漂入湖河流影响水质的水草进行清理打捞。三是在赤东湖重点水域岸线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建设智慧渔政系统,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覆盖范围。

五、强化监测监控

一是在赤东湖及支流入湖口建立固定监测点,对主体水域及支流开展定期人工监测,实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二是对赤东湖周围1公里以内的所有养殖水面开展例行水质监测分析,督促养殖水面达标排放。三是对汇入赤东湖的河港渠沿线污水进行全面管控,开展雷溪河、红旗主港等主要河流,漕河、蕲州、赤东、八里城镇污水管网的排查与整治工作。对沿线村庄污水能接入镇区污水主管网进行处理的,应接尽接、应纳尽纳;不能接入镇区污水管网进行处理的,督促属地镇村,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收集处理,确保所有污水达标排放,减少赤东湖的入湖污染负荷。四是督促各乡镇办强化河湖长责任制,实施“一河一策”治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倡导农业绿色生产,实施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和替代措施,推进科学合理施肥施药,减少含磷化肥使用。

六、强化宣传教育

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坚持“正面宣传、引导为主”原则,在《云上蕲春》《蕲春新闻》等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扎实抓好专题专栏宣传报道,通过《工作简报》等形式突出赤东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亮点做法、典型经验等内容,确保宣传落实“不变形”,宣传方式“有特色”;现场宣传。在27个赤东湖环湖村和赤东湖渔场等3家渔场张贴《湿地保护法》《赤东湖水环境保护告知书》等,回应群众关切,消除群众疑惑,最大限度争取广大渔场职工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七、强化督查督办

县纪委监委正在制定赤东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绩效考核办法。根据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督查室全程监督,按目标和任务进行督办,对责任不落实、治理成效不明显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律严肃追责。指挥部办公室、县“两办”督查室等深入一线,开展实地督导,认真落实“五个一”机制,即一周一统计,半月一会商,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核,半年一结账,紧扣目标,以督促考、以考促效,确保整治工作按时高质高效完成。

通过省厅开展的“一月一法”学习,我县将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法》学法、普法和执法力度,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从维护湿地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建立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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