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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会《土壤法》核心要义 保障群众“吃得放心 住得安心” ——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宋小卉

发布时间:2022-09-30 14:50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领会《土壤法》核心要义 保障群众“吃得放心 住得安心” ——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宋小卉

发布时间:2022-09-30 14:50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领会《土壤法》核心要义 保障群众“吃得放心 住得安心” ——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宋小卉

领会《土壤法》核心要义

保障群众“吃得放心 住得安心”

——学习《土壤污染防治法》心得体会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宋小卉)

9月17日上午,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一月一法”集中研学第三期活动,土壤处负责人易华军结合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际,从立法背景、总体架构、条款解读及下一步思考、工作打算等方面,对《土壤污染防治法》进行了深入解读。此次学习,我受益匪浅,对于今后如何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下面谈几点我自身的心得体会。

一、深刻领会,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土地稳,人心定。土壤是“生命之基,万物之母”,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环境要素。土壤环境安全不仅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也是关系人民健康与民生的大计。《土壤污染防治法》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的法律。该法填补了我国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立法空白,为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二、积极推进,筑牢土壤环境安全防护网。《土壤污染防治法》共7章、99条,法律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对相关利益人的责任规定十分详细,包括政府的责任、使用权人的责任、污染人的责任等。作为生态环境工作人员,我们应当积极行动并规范运用《土壤污染防治法》来指导工作。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要迅速夯实责任、化解风险,要以“防、控、治、守”为重点来推进工作。一是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加强对农用地块污染溯源、查清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进行治理,要加强污染地块修复技术攻关力度,开发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适用技术。二是对已查明的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的受污染耕地要坚决管住、管好,切实落实相应的分类措施。杜绝生产重金属超标的粮食,切实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三是要因地制宜,在积极开展重点地块治理修复的同时,优先采取土地功能调整、种植结构调整等方式方法。强化已采取安全利用措施的耕地和主栽农作物协同监测,提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创新农用地安全利用模式,积极发展有机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四是对重度污染建设用地要严格管控,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纳入省级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在没有移出之前坚决禁止开展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无关的活动。

三、严格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一是建立土壤环境执法工作机制,依法将土壤与地下水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纳入日常执法内容,探索“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模式,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储罐信息、防渗改造、设施设备构筑物拆除、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地块的执法监督。二是要严格监管、查处一批土壤污染违法典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管体系。要加强日常监督,创新监管手段和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监管、监测、执法的闭环管理。三是配合开展污染土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四、加大宣传引导,营造共防共治氛围。一是运用新媒体全方面多渠道的向公众解读《土壤污染防治法》,指导其履行保护土壤、防止土壤污染的义务。二是要建立典型案例收集和发布机制,加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三是加强环境公共关系和公共传播能力建设,搭建政府、企业、公众和媒体间的互动交流平台,畅通公众投诉举报意见建议渠道。

土壤污染有累积性、不可逆转性、难治理、隐蔽性和滞后性的特点,因此想要真正打赢“净土”保卫战,为生态文明建设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扎下坚实且稳固的“根”,需要我们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坚持完善土壤污染管理制度,在源头防控、制度建设、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等方面进行探索,使责任追究更加有力、基础保障更加完备,解决本地突出的土壤环境问题,探索形成符合本地特色的土壤污染防治经验模式。要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为实现人类社会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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