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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模化养殖场是否需要编制环评报告书的问题咨询

发布时间:2024-03-28 17:09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规模化养殖场是否需要编制环评报告书的问题咨询

发布时间:2024-03-28 17:09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规模化养殖场是否需要编制环评报告书的问题咨询

咨询时间:2024.3.26

咨询方式:湖北12345政务服务网

咨询内容:

熊女士来电咨询,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存栏生猪25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 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无出栏量的规模化畜禽养殖”需编制环评报告书。1头肉牛折算5头生猪,请问,“存栏肉牛500头,养殖周期一年以上,有肉牛出栏”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是否需编制环评报告书?


政务服务网处理流程:

烦请贵单位针对服务对象诉求给予答复,请按照《湖北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文件附件中工单回复要求进行回复。


我厅办理情况公开:

我单位收到编号WZ993211202********98号湖北12345政务服务网热线应急平台交办单,经研究办理,现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

1、收到《交办单》后,我厅及时组织相关处室单位对有关诉求进行研究,于327日下午15时00分左右与诉求人熊女士通过电话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并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2、诉求人熊冰清女士就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评等级问题进行咨询:该规模化养殖场肉牛存栏量500头,养殖周期一年以上,有肉牛出栏,出栏量为500头,是否需要编制环评报告书。

3、根据诉求人介绍的情况,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所称的环境敏感区。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1头肉牛折算成5头猪。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二、畜牧业03”的相关规定,该项目无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但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我厅于327日把相关问题的反馈意见与诉求人熊女士进行了电话沟通,客户对答复表示满意。

办理人:郭浩瀚

联系电话:027-87167121


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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