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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咨询湖北省可以排放含砷废水的区域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4-03-22 17:13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咨询湖北省可以排放含砷废水的区域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4-03-22 17:13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咨询湖北省可以排放含砷废水的区域的问题

咨询时间:2024.3.18

咨询方式:湖北12345政务服务网

咨询内容:

湖北芯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来电咨询,咨询湖北省可以排放含砷废水的区域


政务服务网处理流程:

烦请贵单位针对服务对象诉求给予答复,请按照《湖北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文件附件中工单回复要求进行回复。


我厅办理情况公开:

我单位收到编号WZ993211202********66号湖北12345政务服务网热线应急平台交办单,经研究办理,现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

1、编号WZ993211202********66号办件已经我厅核实并协调有关处室处理完成。

2、3月21日下午14:40,与湖北芯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咨询人电话沟通答复,当事人对我单位回复表示满意。

3、接到此单,立即对该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经核实,目前对于含重金属砷的排放,应符合污水排放标准对砷的限值规定。涉及重点重金属行业新建项目需要在环评阶段落实重金属总量替代制度,并按照国家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处理和达标排放。

办理人:肖海勇

联系电话:027-87166501


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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