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湖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有关炉窑项目入园审批的问题
咨询时间:2024.1.12
咨询方式:湖北12345政务服务网
咨询内容:
汪先生来电咨询,省生态环境厅于2019年12月印发的《湖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鄂环发〔2019〕36号)中规定,“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关于此规定,实际办理环评工作中遇到以下两个问题想咨询:
1、文件中规定的园区是指工业聚集区还是必须为办理了规划环评的工业园区?
2、文件中的工业炉窑界定有无明确温度范围限制或者结构构造限制?例如实际工作中遇到企业使用的加热温度100~200℃烘箱、干燥设备是否算作工业炉窑?因为环评审批工作中遇到很多热工设备企业否认属于工业炉窑,关于工业炉窑的定义能否有更加具体的规定?
政务服务网处理流程:
烦请贵单位针对服务对象诉求给予答复,请按照《湖北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文件附件中工单回复要求进行回复。
我厅办理情况公开:
我单位收到编号WZ993211202********89号湖北12345政务服务网热线应急平台交办单,经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
1、编号WZ993211202********89号办件已经我厅核实并协调有关处室处理完成。
2、1月15日下午收到《交办单》后,我厅及时组织相关处室单位对有关诉求进行研究,于11月16日下午17时左右与当事人汪先生通过电话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并依据国家和我省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当事人对我单位回复表示满意。
3.当事人汪鹏先生就《湖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鄂环发〔2019〕36号)有关问题进行咨询,想了解文件中规定的园区所指范围,以及工业炉窑界定有无明确温度范围限制或者结构构造限制等信息。根据电话沟通情况,当事人想了解关于工业炉窑的定义能否有更加具体的规定,比如企业使用加热温度100-200℃烘箱、干燥设备是否算作工业炉窑。根据《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和我省《湖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工业炉窑是指在工业生产中利用燃料燃烧或电能等转换产生的热量,将物料或工件进行熔炼、熔化、焙(煅)烧、加热、干馏、气化等的热工设备,包括熔炼炉、熔化炉、焙(煅)烧炉(窑)、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焦炉、煤气发生炉等八类,广泛应用于钢铁、焦化、有色、建材、石化、化工、机械制造等行业,对工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也是工业领域大气污染的主要排放源,其相关定义和范围已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文中的园区是指工业园区,并不是工业聚集区或产业集群。已将相关政策详细向当事人解释。
办 理 人:李公正
联系电话:027-87167533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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