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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碱、溶剂的包装物经过清洗后是否需要危废管理?

发布时间:2023-12-29 10:11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酸、碱、溶剂的包装物经过清洗后是否需要危废管理?

发布时间:2023-12-29 10:11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酸、碱、溶剂的包装物经过清洗后是否需要危废管理?

咨询时间:2023.12.27

咨询方式:湖北12345政务服务网

咨询内容:

蒙牛乳业(当阳)有限责任公司来电咨询,酸、碱、溶剂的包装物经过清洗,是否能不做危废管理。


政务服务网处理流程:

烦请贵单位针对服务对象诉求给予答复,请按照《湖北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文件附件中工单回复要求进行回复。


我厅办理情况公开:

我单位收到编号WZ99321120*********166号湖北12345政务服务网热线应急平台交办单,经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

1、编号WZ99321120*********166办件已经我核实,并协调有关处室处理完成。

2.12月27日下午收到《交办单》后,我厅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对有关诉求进行研究,于12月27日下午与诉求人蒙牛乳业(当阳)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人员通过电话取得联系,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解释,诉求人对我单位回复表示满意。

3.当事人咨询酸、碱、溶剂的包装物经过清洗,是否能不做危废管理。酸、碱、溶剂的包装物属于固体废物且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十八条等有关规定,企业建设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如企业想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已将有关情况详细向当事人解释。

办理人:吴小龙

联系电话:027-87162095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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