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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回收芯片行业使用后的电子化学品需要如何办理手续的问题咨询

发布时间:2023-12-13 17:14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回收芯片行业使用后的电子化学品需要如何办理手续的问题咨询

发布时间:2023-12-13 17:14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回收芯片行业使用后的电子化学品需要如何办理手续的问题咨询

咨询时间:2023.12.11

咨询方式:湖北12345政务服务网

咨询内容:

达诺尔(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来电咨询,公司 计划回收芯片行业使用后的异丙醇、TMAH、稀释剂等电子化学品作为原料,经过提纯后作为产品销售。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序号32,“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确定的方案,实行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即:一家单位产生的一种危险废物,可作为另外一家单位环境治理或工业原料生产的替代原料进行使用。”,我们应该怎么申请办理豁免呢?


政务服务网处理流程:

烦请贵单位针对服务对象诉求给予答复,请按照《湖北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文件附件中工单回复要求进行回复。


我厅办理情况公开:

我单位收到编号WZ993211202********58号湖北12345政务服务网热线应急平台交办单,经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

1、编号WZ993211202********58办件已经我核实,并协调有关处室处理完成。

212月11日下午收到交办单后,我厅立即与当事人(达诺尔(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通过电话取得联系,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当事人对我单位回复表示满意。

3.当事人咨询关于回收芯片行业使用后的电子化学品如何申请办理豁免利用的问题。我厅已于2022年11月28日印发《湖北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并在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hubei.gov.cn/fbjd/zc/zcwj/sthjt/ehb/202212/t20221201_4434808.shtm)进行了公示。当事人可依据《试点工作方案》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已将有关情况详细向当事人解释。

办理人:鲁敏

联系电话:027-87167350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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