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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2-01 16:27 来源:省环保厅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2-01 16:27 来源:省环保厅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度报告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北省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要求,由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编制了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http://www.hbepb.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电话:027-87167104

一、概述

2011年,我厅加大各项政务工作的公开力度,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与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紧密结合、与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紧密结合、与发展电子政务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把“湖北环境保护网”作为我厅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与第一平台,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保障信息发布安全,将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省环保厅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省厅各党组成员对拟公开信息亲自把关,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能够认真遵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二)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围绕省环保厅职能工作和关注热点,积极主动地对拟公开的环境信息进行梳理,确定了信息公开的范围,主要包括:行政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和联系方式;行政许可与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与审批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空气质量状况、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河流、湖泊、水库、内湖水质状况;城市酸雨污染情况;噪声监测结果等情况以及其它与环境管理相关的事项。

2011年,我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数8400余条,其中工作动态等2319条,发布环保法律法规15条,政府各类文件143件、省环保厅各类文件570件。

发布湖北省17个市(州)环境空气质量日报365期;全省35个水源地,38个水厂的水源地水质月报12期;武汉城市圈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报12期;湖北省环境质量月报12期;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季报4期;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年报1期;全省环境状况公报1期。

受理环境咨询145件,领导信箱来信共284件,受理12369信箱来信共75件,均已在网站上回复发布。

(三)及时清理公布环保规范性文件。我厅结合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开展环保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我厅历年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5件。2011年新增环保规范性文件9件,并在网站进行信息公开,为规范环保执法和方便企业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提供有效的制度依据。

(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全力打造廉洁、透明、高效、服务型机关为目标,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面,坚持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我厅在厅机关大院宣传栏、办公楼大厅电子大屏幕、机关内网设立公开栏,对月度工作计划、人事任免、评选先进、基本建设等情况张贴公布,及时更新;依托门户网站,公开领导讲话、政策制度、工作动态类信息;以创先争优活动、治庸问责活动为契机,开设专栏,加大宣传,展示职工风采,共谋发展大计,营造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在厅政府网站上实现省、市、县三级建设项目政务公开并联网运行。实现建设项目从项目申请、受理、审批、三同时检查、项目验收和公示等的全过程网上办理;公开我厅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开设网上信箱,自觉接受职工群众和社会监督。

同时我厅还在机关大楼内专门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供社会公众查阅公开信息,在便民服务上做了如下工作:

1、印制了便民手册,方便办事人员了解本厅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办事流程;

2、在政务大厅安排了工作人员负责有关政府信息方面的咨询、投诉,以及依申请公开的接待工作;

3、对有需求的公众,认真为其做详细的解释工作。

(五)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我厅始终坚持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到程序规范、主动公开、内容真实、保证时效。属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做到了信息生成后及时予以公开,每条信息基本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我厅制定印发了《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我厅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设有信函、传真、当面口头申请、电子邮件、省环保厅网站依申请公开表单填写等多个依申请公开渠道。今年以来共受理并公开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9件,答复率10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虽然显著提高,但是与《条例》要求、与社会公众需求还有差距,从信息公开实际工作情况看,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部分政务信息的时效性有待加强,政府网站部分信息的发布还存在滞后现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等。今后,我厅将继续坚持政务公开服务于民的宗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持续提高政务公开和服务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我厅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二是继续做好重点事项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公开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环保政府信息。

三是继续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对待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受理、回复工作。

(二)进一步巩固现有载体

我厅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发挥厅政府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将抓热点、重难点、突重点,第一时间发布权威正面信息,让广大公众充分了解我省环保工作动态,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使政府部门工作流程、决策程序、法律依据更加明确,把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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