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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及2024年1-2月全省环境质量状况主题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 时间: 2024-03-28
  • 嘉宾: 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处处长刘爱华、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祖庆、孝感市副局长艾俊、湖北省核与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监测研究室主任李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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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实录

主持人(省生态环境厅宣教处处长杨正国):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近年来,湖北省生态环境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美丽中国、美丽湖北建设为统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推动空气质量改善、水环境质量提升、水生态修复、农村环境整治、危险废物风险管控,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加强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监测能力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水平的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处处长刘爱华、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祖庆、孝感市副局长艾俊、湖北省核与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监测研究室主任李少婷,通报2023年及2024年1-2月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请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处处长刘爱华通报2023年及2024年1-2月份全省环境质量相关情况。

刘爱华(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处处长):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大家好!下面,由我来发布2023年及2024年1-2月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一、2023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定在优。全省17个重点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3.3%。

(一)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我省对全省124条主要河流的275个监测断面、24个湖泊(29个水域)、22座水库进行了监测,总体水质为优。其中水质为Ⅰ~Ⅲ类的断面占91.1%,Ⅳ类断面占7.1%,Ⅴ类断面占1.5%,劣Ⅴ类断面占0.3%。与2022年相比,水质Ⅰ~Ⅲ类比例增加0.6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上升0.3个百分点。

长江干流总体水质为优,20个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长江支流总体水质为优,淦水、柏临河、东荆河等11条支流的11个断面水质有所好转。汉江干流总体水质为优,18个监测断面水质均为Ⅱ类;汉江支流总体水质为优,浰河、汉北河2条支流的2个断面水质有所改善。

丹江口库区及主要支流总体水质为优,22座主要水库总体水质为优,24个省控湖泊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其中荆门市长湖、咸宁市西凉湖、黄盖湖等7个湖库7个断面水质有所好转。151个县级以上(含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17个重点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3.3%,与2022年相比上升0.4个百分点。17个重点城市中十堰市、咸宁市、恩施州、神农架林区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2023年,全省17个重点城市细颗粒物(PM2.5)、臭氧(O3)、的年均浓度分别为37μg/m3、148μg/m3。与2022年相比,O3下降3.9%,PM2.5上升2.8%。

2023年全省17个重点城市中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3个城市依次是神农架林区、恩施州、十堰市。

2023年,我省发生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13次,17个重点城市累计重污染天数120天,其中排名前三的城市依次为荆州市14天、襄阳市13天,孝感市12天。细颗粒物(PM2.5)污染仍是导致我省重污染天气的首要污染物,重污染天气全部发生在冬季。

(三)生态质量状况

2023年,全省生态质量指数(EQI)为70.41,生态质量等级稳定在“一类”。17个市(州)生态质量指数范围为49.10~92.74,其中神农架林区、十堰市、宜昌市、恩施州、随州市、黄石市和咸宁市等7个市(州)生态质量等级为“一类”,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51.70%。8个地市生态质量等级为“二类”,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42.83%。

(四)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全省区域声环境状况总体良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3.6分贝,同比下降0.1分贝,主要噪声源为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占比91.1%。

居住区、混合区、工业区、疗养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等5类功能区环境噪声昼间达标率为95%,夜间达标率为85.2%。

道路交通噪声整体保持稳定。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7.8分贝,同比上升0.7分贝。

(五)降水

2023年全省未出现酸雨城市,全省降水pH均值为6.37。

(六)辐射环境质量

2023年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全省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介质中的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天然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二、2024年1-2月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2024年1-2月,全省水质为Ⅰ~Ⅲ类的断面占90.8%,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

(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4年1-2月,全省17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4.5%,同比上升11.1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58μg/m3,同比下降20.5%。PM10平均浓度为78μg/m3,同比下降26.4%。O3平均浓度为98μg/m3,同比下降6.7%。全省17个重点城市重污染天数累计为17天,同比减少58天。

数据通报完毕,谢谢!

主持人(省生态环境厅宣教处处长杨正国):下面进入媒体提问环节,请在提问前通报一下所在媒体名称。

问题1(国际在线):“十四五”以来,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在支撑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是“十四五”关键之年,请问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在“十四五”余下阶段是否有新领域要拓展,计划达到怎样的预期目标,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

刘爱华(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处处长):谢谢您的提问。“十四五”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更加完善,监测技术能力显著增强,基础性地位更加凸显,为我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有力支撑。

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力争到2025年,建成水陆统筹、空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高水平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实现环境质量、生态质量监测全覆盖,为坚决守住流域安全底线,支撑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坚强保障。具体来讲:

1.地表水监测网络

在现有361个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的基础上,进一步织密地表水环境质量“一张网”,设置342个重点市控断面,监测数据与省级共享,为流域综合治理和地方水环境精细化管理提供有效支撑。

2.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建立完善以自动监测为主,覆盖城乡的大气环境立体综合监测网络。各县市区力争在2025年具备2个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对于符合条件的点位可申请纳入省级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管理。各地应结合管理需要,监测站点向重点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延伸。

3.土壤环境监测网络

在现有5668个省控土壤点位基础上,各地可结合土壤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需求,动态设置市控土壤监测点位,支撑土壤污染溯源和成因排查。

4.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在现有59个国家网地下水监测点位的基础上,以“全面覆盖、科学合理、整合利用”的原则,省级层面设置由区域、水源地和重点污染区域风险监控三类点位组成的省级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设置省级地下水监测点位170个,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三级水文地质分区,基本覆盖重点污染区域,客观反映全省地下水环境质量。

5.生态质量监测网络

在877个国家网生态质量监测样地的基础上,结合我省生态系统分布特点增补省级生态样地,建设涵盖我省森林、农田、水体、城乡、湿地和草地等6类典型生态系统的省级生态样地监测网络。

6.水生态监测网络

建立省级水生态监测网络体系,在现有丹江口水库、三峡水库、洪湖、梁子湖81个水生生物监测点位的基础上,纳入国家对我省考核的38个水生态点位,结合我省水生态管理要求,建立省级水生态监测点位279个。

7.声环境监测网络

以声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优化完善城市区域、道路交通及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站点布局,建立以自动监测和手工监测相结合的声环境监测网络,全省设置11228个声环境监测点位,覆盖全省13个重点城市及仙桃、潜江、天门、神农架林区。

8.辐射环境监测网络

完善省控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增加省控监测点位,实现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市(州、林区)全覆盖并兼顾敏感区域。对功能老化的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进行升级改造,强化数据监测及质量保证工作。加强重点河流水库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设置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点位,持续对全省铀矿勘探矿点、重点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移动通信基站及特高压输变电廊道开展监督性监测。

9.污染源监测网络

推动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平台与移动执法、省级智能监控系统的数据对接、共享,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综合运用。立足管理需求,加强重点尾矿库监测,逐步覆盖全省一级库、二级库。在全省12480个入河排污口完成“查、测、溯、治”的基础上,加强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常态化巡查和监测,深入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持续巩固整治成效。谢谢!

问题2(湖北日报):我们知道,蓝天保卫战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也事关民生福祉,近几年襄阳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上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空气质量显著改善,请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王祖庆(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谢谢您的提问。近年来,襄阳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在省生态环境厅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引领,深入实施重污染天气防控、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标志性战役,实现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023年,襄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取得历史性成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九,优良天数比例改善幅度排名全省第一,细颗粒物(PM2.5)改善幅度排名全省第二。全市6个县市中有3个(保康县、南漳县、枣阳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今年1-2月,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36天,同比增加9天;PM2.5浓度75.5μg/m3,同比下降19.6%。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指挥长的“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部门协商联动工作机制。坚持高位推动、高效推进、高质落实,2023年巡查交办整改涉气问题1700余个,因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落实不力约谈6个县(市、区)、3个市直单位,因秸秆禁烧管控不力对1各乡镇实施生态环境“一票否决”,推动建立公安、住建、城管、交通等部门联动机制。

二是坚持不懈优化结构。市政府印发《襄阳市优化结构改善空气质量行动方案》,制定100项攻坚措施,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用地结构。截至2023年底,我市清洁能源项目装机规模首次超过煤电,占比达到55.18%。投资328亿元建设绕城高速、内环线提速工程、207国道改建工程,大大缓解市区交通拥堵问题。市区1331台线路营运车公交车辆中新能源车辆1244台,占比93.46%;市区巡游出租车2200台、网约出租车1270台,其中新能源车辆913台,占比35.4%。新增城市绿地面积80.05万平方米,完成营造林22.35万亩,城市“含绿量”稳步提升。

三是坚定不移抓减排。工业减排方面,2023年共完成企业废气深度治理项目600个,分别实现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减排680吨、2700吨。葛洲坝老河口水泥公司在全省率先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解决东风铸造搬迁等一批老大难问题,淘汰高污染、高排放的落后产能企业43家,立案查处超标排放等违法案件158件。移动源减排方面,市政府出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政策,以补贴方式提前淘汰老旧车辆,生态环境部门联合交通、公安等部门开展机动车路检路查103次,入户抽测51次,立案查处28家弄虚作假的环检机构。城市面源方面,印发实施《2023年襄阳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扬尘管控“八个百分之百”要求。秸秆禁烧方面,建设市级“蓝天卫士”禁烧平台,实现统一监管、统一督办整改,2023年火点数量同比下降50%。

四是加强科技支撑。利用大气环境质量超级监测站、标准站、工业园区站、微型站,构建全方位、多维度的监测网络,辅之激光雷达扫描、无人机巡飞、VOCs走航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测、用电监控等技术手段,及时预警、快速定位,发现4000余个污染源并及时清除。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按照国家、湖北省要求,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持续推进结构调整,加快推动超低排放改造、绩效提级等“五个一批”项目建设,强化通道城市联防联控,推动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美丽湖北建设和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谢谢!

问题3(湖北电视台):2023年度,孝感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请问在提升水环境质量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艾俊(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感谢您的提问。2023年,在省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孝感市以流域综合治理为抓手,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排查整治“扩面”认真落实《湖北省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在4条河流、3个湖泊的基础上,自加压力,扩面至9条河流、8个湖泊,开展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截至2023年底,纳入省级清单重点流域排查出468个排污口,排查溯源率100%,立行立改整治205个,超额完成省定任务。同时,长江(汉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位居全省前列。

生态补偿“延展”。在省厅的支持下,我市持续推进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覆盖。在府澴河流域,我市2019年在全省率先建立跨县流域生态补偿机制,2022年进一步整合优化,2023年与武汉市、随州市达成跨市生态补偿协议,府澴河生态补偿机制由跨县向跨市延伸。在汉北河流域,我市2020年与天门市建立跨市补偿机制,在此基础上,市域内,已拟定汉川、应城跨县补偿方案,汉北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由跨市到跨县细化。我市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基本实现了县(市、区)、重点流域全覆盖。

风险应对“加密”。在省厅的关注提醒和指导帮扶下,动态调整风险断面,每日专人盯控水质数据,及时发现并处置异常情况;在雨雪异常时期,加密沿线巡查,通过在涵闸、重要支流、排污口入主河道下游50米处布点采测等方式,迅速锁定异常点位,对症下药应对处置;在环境容量较小时期对府澴河沿线污水处理厂重点污染物因子实行提标管控,保障水质稳定。

考核问效“增压”。建立“3+3+3”水生态环境保护考评机制,紧盯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3类重点污染物因子,抓牢水质断面达标、优良断面同比变化、重点污染物浓度浮动3大要素,综合月度考核、年度考核、日常工作3项考核,压实县(市、区)水环境保护责任。

2023年度,我市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100%,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95.7%,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3个国控断面、2个省控断面较目标类别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锚定美丽中国建设的目标任务,以确保质量目标为生命线,以推进水质改善为核心,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以积水成渊之功实现更多河湖漾碧。谢谢!

问题4(中国环境报):通信基站大多毗邻居民区,公众对其电磁辐射环境影响十分关注。我省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开展了哪些工作?

李少婷(省核与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监测研究室主任):感谢你的提问。电磁辐射在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跟我们的工作、生活紧密相关。日常使用的电磁炉、微波炉、电吹风、手机、无线路由器、电视、冰箱等都是电磁辐射源。

在通信基站管理上,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部门和企业共同签署《湖北省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备忘录》,约定了通信基站备案登记、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科普宣传、信访投诉等工作开展方式。2023年,我省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对通信基站运营单位自行监测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推进湖北省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强化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省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的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主体责任,提升电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防治电磁辐射污染。

二是开展5G基站监督性监测。每年由各地生态环境局组织对不同运营商、不同制式、不同塔型的5G基站进行抽测,抽测应用场景同时涵盖数据传输、视频交互模式。抽测结果表明,整体情况满足国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

下一步,我省还将开展区域电磁环境现状调查(试点)工作。以车载巡测和网格人工测量两种方式开展区域电磁环境现状调查,提升监测工作水平,守牢核与辐射安全底线。谢谢!

问题5: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工作,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监测人才队伍建设是做好监测工作的关键,请问省厅近年来围绕提升人员专业素质水平,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刘爱华(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处处长):谢谢你的提问。根据监测管理工作需要,每年从行政管理层面重点面向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和部分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的监测管理人员,举办3-4期监测管理培训班,培训方向主要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监测评价考核、监测数据质量管理、水气监测站点建设与运行管理、污染源监测等领域。

湖北省监测中心站作为全省监测系统培训中心,每年根据监测技术发展方向和业务工作开展需要,采取现场授课、跟班学习、专项演练、技术微比武等多种形式,对全省监测系统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根据管理需求,不定期开展监测技术人员采样和实验室分析持证上岗考核。

2023年6月,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大培训,参训学员为省、市、县三级监测机构的监测技术人员,参训人员500余人,其中线下参训人员150余人。本次培训师资强、要素全、分类细、形式新,通过开展分类教学,内容非常丰富,理论性、实践性、针对性比较强;培训的形式也灵活多样,集“理论教学、实验教学、现场教学”三位一体。

为努力建设一直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培养造就一批素质优良、技术过硬、本领高强的生态环境监测人才,省厅将联合省人社厅、总工会、团省委、妇联和市场监管局举办湖北省第三届监测技术人员大比武,主要进行理论知识和现场实操比赛,理论知识包括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现场实操包括实验室分析、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放射化学分析和辐射应急监测等内容。本届大比武活动既是对全省监测队伍能力素质的一次全方位的检验,也是一次考核,最终达到不断提升全省监测能力的目的,为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提供更加坚实的人才保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利的监测支撑。我们严格执行生态环境监测系统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干部的培养使用,对于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质量监测预警、执法和应急监测、比武演练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职称评聘、考核评优、干部选拔中予以倾斜。谢谢!

主持人(省生态环境厅宣教处处长杨正国):谢谢各位嘉宾和记者朋友的参与,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