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湖北政府网 登录 注册 繁体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守牢生态安全屏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新闻发布会

  • 时间: 2023-12-22
  • 嘉宾: 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陈再达、省野生动植物保护总站站长郑联合、省环境执法监督局三级调研员余其勇、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王玲玲
  • 本期看点:
文字实录

主持人(省生态环境厅宣教处处长杨正国):大家好!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时至岁末,感谢大家这一年来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大力支持和持续关心关注。

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狠抓长江保护修复,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大力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监管,加快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稳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各位记者朋友深入基层、扎根一线,全面介绍美丽湖北建设的丰硕成果,系统宣传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丰富实践,深度报道社会各界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感人事迹,笔耕不止、默默奉献,不辞辛劳讲好了湖北生态环境保护故事。

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守牢生态安全屏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陈再达先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总站站长郑联合先生;省环境执法监督局三级调研员余其勇先生;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王玲玲女士。下面请陈再达先生介绍相关情况。

陈再达(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一直以来对湖北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湖北自然生态发生的美丽“蝶变”,正是由于各方媒体的大力宣传,才有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点赞和参与,湖北生态保护的成绩单上有你们的功劳,谢谢大家!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切实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拓宽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路径,为子孙后代留下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近年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履行自然生态保护监管职责,在各方力量共同努力下,全省自然生态状况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做出了积极贡献。

下面,我就湖北“守牢生态安全屏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面所做的工作,向媒体朋友做简要介绍。

一、自然生态保护主要成效

一是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提升。全省划定3.73万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占全省国土面积20.1%,结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已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全省设立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46个、重要湿地64个,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35个,划定省级以上重要生态功能区46个县(市、区),铸牢了保持全省生态系统稳定性重要“底盘”。根据国家对湖北省2020-2022年生态质量评价结果显示,全省生态质量指数(EQI)值范围为70.01-70.39,生态质量类别为一类,我省生态质量总体稳中向好。网湖、龙感湖、沉湖、洪湖等大型湖泊,由于自然生态持续改善,生物多样性丰度不断提升,能够为鸟类提供足够的食物,现已成为迁徙鸟类的大型栖息地。通过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市民们在长江湖北段全水域都能看到江豚追浪戏水的和谐自然景象。

二是生态系统性修复治理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实施长江三峡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经过评估,试点地区重要生态面积平均提升率51.7%,生态连通度提升率32.3%,修复长江岸线99.58公里,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大气环境达标率84%,水环境达标率100%,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100%,生物多样性的生境得到系统性改善,生物多样性丰度明显提升,卷桥河、金湖、长江岸线等生态修复项目区域,珍稀物种开始栖息,已成为重要生态资源和旅游资源。“三峡样本”列入生态环境部“推进生态环境重大工程实施”典型案例,该试点工程入选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山水工程首批15个优秀典型案例。沉湖湿地因修复治理成效显著,被划入国际重要湿地,并接受了国际湿地公约第14次大会代表现场观摩。

三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稳步推进。2021年,我厅启动实施了7个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观测评估试点,旨在为全省生态多样性保护积累经验,试点持续2年多,目前已全部完成试点任务,共5家科研院所参与试点地区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累计完成调查样线5900条、总里程超3万公里。此次调查共记录维管束植物2930种,脊椎动物486种,淡水水生生物1140种,昆虫644种,大型真菌423属种。记录各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150余种。发现鱼类新种6种、昆虫新种4种,湖北省新记录物种68种。监测到江豚、川金丝猴、麋鹿、青头潜鸭、黑鹳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种群规模和分布范围进一步扩大。通过试点效应,各市州相继启动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宜荆荆恩神”五地人大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决定》,强化了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制保障,宜昌市在全省已率先启动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谋划实施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建设,全省规划生物多样性监测点位114个。

四是违法违规问题有效遏制。自2017年以来,联合林业部门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行动,聚焦矿产开发、工业开发、能源开发、旅游开发和侵占湿地等重点问题,始终保持定力,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通过问题交办、移交省级环保督察等手段,严格落实问题整改销号。截至目前,全省自然保护区内共发现并核查问题3217个,已完成整改3158个,整改率98.2%。保护区内发现问题逐年下降,由2017年发现问题2615个,到2022年降至17个,2023年尚未发现违法违规重点问题,自然保护区监管形势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变化。

五是自然生态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实施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围绕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生态系统结构、生态系统服务、水环境质量、主要威胁因素、违法违规、管理状况等7个方面,完成了9个省级自然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强化了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保护管理责任。建立了保护区信息管理、人类活动监督核查、野外调查上报、生物多样性监测等多功能于一体的自然保护区综合监管平台,实现自然保护区监管数据上下联通。定期组织监管培训,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夯实监管基础。同时,将“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问题纳入湖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强化责任传导。选取丹江口市、罗田县开展了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试点,深入开展基础调查、功能基线核定和生态破坏问题监督等研究,探索形成了“问题发现—实地核查—会商移送—督促整改”生态破坏问题监督机制,建立完善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制度。

二、下一步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文明大会上指出,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正确处理好“五大关系”、落实好“六项任务”。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一以贯之,抓好落实。一是守牢生态安全底线。没有生态安全,就不可能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我们将认真落实《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把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作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推进深化“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行动,将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纳入“绿盾”行动,下力推动问题整改销号,坚持多措并举,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持续推动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组织完成2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评估和7个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成效评估。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监督,推动实施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年度评估和基础调查,认真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赔偿和生态保护红线破坏问题修复治理,确保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二是推动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检验一个地区生态状况优劣的终极标准,就是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推广试点经验做法,推动各市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湖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纲要(2014-2030年)》,力争到2025年,完成全省7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本底调查。谋划实施一批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珍稀物种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加快建设长江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积累调查监测数据,为长江十年禁渔成效评估奠定基础。统筹推进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确保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三是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科技支撑。不断完善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监管网络体系,推动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与国家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提高生态保护监管预警能力和信息化水平。通过开展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成效评估,深入研究湖北各类自然保护区保护成效评估重点问题,针对各类保护区所保护的对象不同,按照“一种类型、一把尺子”的思路,提出更为科学有效的评估体系,解决当前评估工作中,用“一把尺子”却“量不准”的问题。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成效研究,制定完善生态保护修复技术规范,加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技术指导,切实防止过度修复、打造“盆景”等生态修复中的形式主义,努力找到生态保护修复的最佳方案,推动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谢谢大家!

主持人(省生态环境厅宣教处处长杨正国):谢谢陈再达先生的介绍,下面进入媒体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所在媒体的名称。

问题1(中新社湖北分社):请介绍一下我省在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郑联合(省野生动植物保护总站站长):谢谢您的提问。省林业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不断完善林业工作总体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在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是着力机制建设,构建联动保护格局。推进法治体系建设。出台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提请省人民政府同意,自2013年起连续两轮发布了全省鸟类禁猎通告,禁猎野生鸟类,有效推动鸟类禁猎常态化。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全面推行林长制,将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纳入全省林长制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野生动植物的主体责任;建立了省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野生动植物专项执法打击行动,有效震慑和打击了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栖息地的违法犯罪行为;建设候鸟护飞机制,全省组建了8支护飞志愿者队伍,护飞队员近200人。

二是着力调查监测,摸清本底资源数据。圆满完成普查和专项调查。我省先后两次组织完成了全省陆生野生动物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以及17个极小种群野生植物、14个濒危野生动物、野生兰科植物专项调查,基本摸清了我省陆生野生动植物家底,建立了资源数据库,发布了《湖北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名录》,为保护和利用陆生野生动植物提供了科学依据。开展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依据长江保护法,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在长江沿线39个县(市、区)开展了长江干流国家重点陆生野生植物调查,基本查清100种具有代表性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情况。发现了白颈长尾雉、秤锤树、狭果秤锤树、亮叶月季等物种新分布点。建设野生动物和湿地监测体系。神农架国家公园,后河、麋鹿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47个重要湿地布控监测平台,接入林业智慧感知平台,实行实时可视化监测。全省建有野生植物固定监测样地14个,其中25hm2大样地1个,15hm2大样地1个,6hm2大样地1个,1hm2大样地11个。常态化开展调查监测。连续9年开展秋冬季水鸟同步调查,摸清了全省越冬水鸟资源状况,掌握了越冬水鸟资源动态变化。武汉市自2016年起组织专班常年开展境内鸟类监测,每月刊印鸟类监测月报。龙感湖、网湖、沉湖自然保护区在每年冬候鸟迁徙、越冬时节,坚持每天监测,同时采用鸟类环志手段,摸清小天鹅等候鸟迁飞规律。神农架、七姊妹山、南河、巴东金丝猴等24个自然保护地通过红外相机监测野生动物,监测成果多次被中央电视台“秘境之眼”节目采用。

三是着力整合优化,构建高质量保护体系。推进野生动植物栖息生境保护。科学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全省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总数270个,总面积197.92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10.65%。其中,国家公园(候选区)1个,自然保护区43个,自然公园226个,形成了保护类型齐全、空间布局协调、范围界限精准、功能分区科学、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有效提升了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完整性、原真性保护。推进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全面推进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统一培训、明确标准、同步推动,全省46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勘界立标工作完成将进一步提升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确保执法监督有据可依。完善野生动植物迁地保护体系。加快融入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积极申报筹建武汉国家植物园。建立极小种群野生植物迁地保护繁育基地,抢救性保护了水杉、黄梅秤锤树、庙台槭等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并对大别山五针松等开展了野外回归科学研究。优化建设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35个,初步形成较为完备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

四是着力安全防控,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在全省候鸟主要迁徙通道、迁徙停歇地、繁殖地、越冬地和野生动物集中分布的区域,设立了95个监测站,其中国家级监测站28个,省级监测站67个,固定监测站点476个,巡查路线628条。全省没有发生重大野生动物疫情。组织开展林草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根据国家相关部(委、局)对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和普查工作的部署,省林业局组织开展全省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发现林草重点外来入侵物种27种,圆满完成了普查工作任务。

五是着力宣传教育,营造全民保护氛围。抓宣传引导。通过举办“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月”等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加强与电视台、报纸、广播等主流媒体深度合作,注重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的宣传效应,普及野生动植物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公众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创新公众参与机制。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市场,狠抓“观鸟基地”“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示范学校”“自然教育科普基地”等阵地建设,组织各类观鸟实践活动,未成年人笔记大自然实践展示;探索野生动植物保护志愿者制度,切实提高公众参与度。

谢谢!

问题2(湖北电视台):请介绍一下湖北省在推进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余其勇(省环境执法监督局三级调研员):谢谢您的提问。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于2022年11月印发了《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的意见》(环办执法〔2022〕28号),省生态环境厅严格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联合省林业局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行动,主要采取了以下方面的举措:

一是强化机制建设,完善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长效机制。2021年2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鄂环发〔2021〕5号),对在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等涉及自然保护地行政处罚事项的责任层级进行了明确,进一步理顺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职责。2023年5月,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鄂环函〔2023〕101号),进一步明确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中的责任分工,加强执法事项衔接,建立完善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线索通报、移交、反馈、会商和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细化了部门信息对接和沟通联络的具体工作要求,切实规范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

二是加强执法联动,联合部署推进。为推动自然保护地环境问题整改,2023年7月,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联合印发《湖北省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鄂环执法〔2023〕44号),聚焦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省级及以上湿地公园,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生态环境部推送、省级遥感监测发现、媒体曝光以及群众举报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建立线索库,组织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对纳入线索库的违法问题线索逐一调查核实,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严格依法查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三是联合行动,坚决打击违法行为。2023年9月,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联合印发《全省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省级抽查工作方案》(鄂环执法〔2023〕55号),由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共同派员,组成3个工作组,对部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点位进行了抽查,共检查36个点位,发现了一批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联合督促有关地方加大对相关问题的整改力度,切实维护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安全。2023年以来,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工作部署,强化协作配合,在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上持续发力,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违法案件17件,罚款金额210.79万元。

下一步,我省将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保综合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完善自然保护地联合执法体系,努力构建分工合作、科学高效、保障有力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新格局。谢谢!

问题3(湖北日报):省环科院作为全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的中坚力量,您能否谈一谈,省环科院是如何通过强化科技支撑,助力全省生态环境监管的?省环科院下一步的工作打算是什么?

王玲玲(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谢谢您的提问。省环科院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科技助推增效,以人才集聚赋能,不断助力提升全省生态环境监管水平。

一是推进监督监测“信息化”。我院不断完善“天空地一体化”监管网络体系,先后投入200余万元建设湖北省自然保护区综合监管平台,集保护区信息管理、人类活动监督核查、野外调查上报管理、生物多样性监测等多功能于一体,广泛用于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及部分专员办的自然保护地核查和省级“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中,全省保护地内问题数据实现可视化,有效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管精细化水平,切实推进全省自然保护地监管信息化建设进程。

二是坚持现场核查“常态化”。自开展自然保护地“绿盾”专项行动以来,我院共派出1750人次对全省自然保护地内共3367处点位开展现场核查。推进未整改问题“应改尽改”,为难整改问题“出谋划策”,防范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有效推进全省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有力维护全省自然保护地生态安全。

三是推动野外观测“科学化”。我院在三峡万朝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利用红外相机进行生物多样性野外观测,2023年共获得监测数据216.38G,包括图片34961张,视频18288个,通过监测陆续发现红腹锦鸡、白鹇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我院与蔡甸区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共建沉湖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围绕生物多样性、水生态、湿地生境、湿地碳汇等方面开展监测研究,为后续湿地生态保护及修复提供数据支持、建立基础保障。通过野外观测工作的持续开展,助力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流域综合治理,筑牢湿地生态屏障。

下一步,我院将以更高标准抓好当前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监管“一张图”建设,深化野外观测体系构建,提升生态环境问题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打造高水平生态环境科技人才队伍。进一步谋划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项目,形成更多有价值的科研成果。不断强化科技成果转化运用,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科技支撑能力和水平,为全省生态环境监管提供更精准、更科学、更高效的技术支持。谢谢!

主持人(省生态环境厅宣教处处长杨正国):刚刚召开的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23年经济工作,深刻分析当前经济形势,系统部署2024年经济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了新的工作任务,指明了新的工作目标,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让我们和大家一起坚定信心、开拓奋进,携手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