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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

  • 时间: 2023-01-18
  • 嘉宾: 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副组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何开文;省经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涛;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万丽华;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陶维号;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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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实录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黄学龙:

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

去年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联动、挂图作战,持续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圆满完成年度整改任务。今天,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北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

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副组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何开文先生;

省经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涛先生;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万丽华先生;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陶维号先生;

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潘颖先生。

首先,请何开文先生介绍我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何开文: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非常感谢大家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大家及时准确地宣传报道,有力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开展。

2021年8月31日至9月30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12月13日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报告,指出了4个方面14类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启动整改方案编制工作,第一时间对督察报告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了梳理和研究,进一步细化为66项整改任务。从问题类型来看,涉及水污染36个、大气污染2个、土壤污染8个、生态破坏8个、其他问题12个;从整改责任来看,涉及17个市州25个省直单位。省整改工作专班会同各地各单位编制形成“1+1+1+N”的整改方案体系,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在各责任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整改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22年12月底,计划2022年完成整改的39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他27项正在按时序进度推进;督察期间交办信访件3103件,已办结3026件,阶段性办结77件。

总结一年来的整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进整改。省委、省政府召开高规格的动员会,部署督察整改工作,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整改推进情况。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共同担任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深入一线调研督导整改工作。成立由省领导任组长的整改工作专班,负责具体推进整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制定《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依法促进整改工作。省政协围绕长江汉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连续性专项民主监督。省纪委监委机关稳慎精准组织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问题责任追究。

二是加强责任担当,务实推进整改。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责任,紧盯重点难点,实打实推进整改,确保解决问题。针对督察反馈的湖泊保护不到位等问题,省水利厅多措并举、立行立改,编制修订《湖北省湖泊保护总体规划》和755个湖泊的详细保护规划、全省18个30平方公里以上湖泊水利综合治理规划,完成洪湖等五大湖泊退垸还湖245平方公里。武汉市围绕斧头湖水质问题,建成江夏区法泗、安山、山坡等三个街道污水处理厂,实施入湖港渠治理,开展岸线综合整治,斧头湖水质改善明显。针对督察反馈的磷石膏综合利用率偏低等问题,省经信厅制定《关于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布全国首个磷石膏无害化综合处理技术规程,出台磷矿开采行业水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推动磷化工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2022年全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65.97%,超过50%年度目标任务。针对督察反馈的生活污水管网历史欠账较多问题,省住建厅全面推进提升攻坚行动,加快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短板,2022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5.5万立方米/日,新建改造污水管网约1265公里。针对督察反馈的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繁重问题,宜昌市对长江、清江流域1973个入河排污口编制“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目前已完成1800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完成率91.2%,整治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

三是加强工作统筹,全面推进整改。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为重点,统筹推进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等反馈披露的问题整改,一体抓好落实。统筹推进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与督察期间交办信访件办理,既紧盯重点难点问题突破,又注重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组织开展中央督察信访件“清仓见底”专项行动,实行“一案三交”,不断提升信访件办结率。自2022年7月份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第二轮中央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结率由84.76%上升到97.52%。

四是加强省级验收,提高整改质量。细化省级整改验收工作任务分工,规范省级验收销号审核流程。明确规定各整改责任主体完成整改自行验收后,由省级验收单位对已完成的督察整改任务进行验收销号并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督察整改成效得到公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五是加强工作督导,促进整改落实。省整改工作专班建立了“每周盯办、每月调度、双月交账”超常规工作机制,每周组织现场盯办,对整改进展缓慢、效果不佳的问题,通过通报、约谈、督办函等方式,及时督促责任单位加大整改力度。运用督察信息管理系统,每月对整改任务的进展情况进行清单化调度和分析研判。省委督查室、省政府政务督查室牵头开展专项督查,通报一批整改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有力推进了整改工作。

党的二十大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对美丽中国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明确要求“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信心、保持定力,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持续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一是统筹推进督察整改。坚持要求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加强定期调度和检查督办,统筹推进中央、省级督察和长江警示片问题整改,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组织开展省级督察。按照中央规定和省委、省政府部署,2023年组织开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全省各地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省级督察的重点内容。

三是严格整改验收销号。制定完善省级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规范省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责任、标准和流程。指导各地、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整改工作要求,严防不讲标准、不求质量和随意销号、虚假销号等情况的发生。

四是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印发《湖北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合力绘就美丽湖北建设新画卷,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作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黄学龙: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名称。

湖北电视台综合频道记者: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曝光的“推进磷石膏资源化综合利用不力、污染问题突出”典型案例后,一年来,请问省经信厅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积极的成效?

省经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涛:

非常感谢您的提问!

湖北是全国磷化工大省,化肥产量居全国第一,为我国粮食生产和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磷化工生产过程中伴生的磷石膏的处置和利用是世界性难题。加大磷石膏综合治理,推进磷石膏资源化综合利用,既是我省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艰巨任务,更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必由之路。典型案例通报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推进,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整改明确要求。省经信厅作为牵头责任部门,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对标对表、精准施策,答好磷石膏污染防治和综合治理“必答题”,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典型案例通报后,省经信厅迅速行动、立行立改,先后4次召开厅党组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检查督办推进机制。厅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先后到黄冈、孝感、襄阳等曝光企业现场,研究推动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见功见效。  

二是加强统筹谋划,抓紧出台政策和推动立法。研究制定全国首个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参与制定全国首部精准防治磷石膏污染的地方性法规《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编制完成《湖北省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2-2025年)》,省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磷石膏综合治理和磷化工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大技术攻关,全面推行无害化处理。依托武汉工程大学、三峡大学和兴发集团等,联合组建湖北三峡实验室,通过“揭榜挂帅”,组织开展磷化工转型升级先进技术和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委托中国五环公司等,组成湖北省磷石膏技术创新联盟,开展磷石膏高值高效利用开发,在全国率先研究制定《磷石膏无害化处理技术规程(试行)》,印发《湖北省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设施分年度建设任务清单(2022-2025年)》,确保2025年底前新产生的磷石膏全部实施无害化处理,消除磷石膏堆存安全环保风险。

四是建立省级监管平台,加强磷石膏全过程的监管。与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一起,建立磷石膏数据统计和信息化监管平台,2022年9月1日开始正式运行,实现了对磷石膏产生、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管。

五是通过综合施策,磷石膏综合利用取得良好成效。按照“控制增量、消化存量、逐步平衡”的原则,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确定2022-2025年全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率分别需达到50%、55%、60%、65%的年度目标任务。通过综合施策,扩大磷石膏应用范围,2022年全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65.97%,已超50%的年度目标任务。

下一步,我厅将切实履行磷石膏综合利用牵头之责,增强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加大统筹推进力度,确保完成磷石膏综合利用目标任务,促进我省磷化工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谢谢大家。

中国环境监察记者:请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我省的群众信访举报件,是否得到有效解决?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万丽华:

感谢您的提问。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参与度很高,尤其关注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对此,我们始终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受理的群众信访举报,在督察进驻期间,从严从实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案件办理情况。在督察整改期间,为了加大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的力度,从2022年7月起,开展了督察交办信访件“清仓见底”专项行动。该行动开展以来,全省两轮三次中央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结率由91%上升到99.01%。其中,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结率由84.76%上升到97.52%,极大地推动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的办理。突出抓了三个方面。

一是全面排查清理。全省各地对中央督察交办信访件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未办结件逐一明确责任主体,制定化解方案,细化年度和月目标,确定化解时限。对长期难以解决、涉及重大民生的突出问题采取领导包案办理。绝不把“解决过”当成“解决了”。

二是逐项分类交办。明确属地整改责任的同时,压实相关职能部门整改责任。生态环境厅对未办结的信访件开展“一案三交”,即将涉及生态环境的信访件交办属地党委、政府的同时,交办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厅机关相关处室(单位),以及各驻区域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这样多管齐下,合力推进问题解决。

三是督促整改落实。每月调度未办结件,对进展情况按照“清仓见底”专项行动的办法压实推进。组织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信访件办理工作推进会,要求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年底检查通报,对未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办理进度滞后、拖延等情况进行通报,督促信访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

随着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解决,我们也收获了群众的信任和点赞。例如,群众反映武汉市汉阳炼钢厂冷却池地块长期污水横流、垃圾遍地。经过反复调研、听取群众意见,武汉市多措并举,将这块荒地打造成生态优美的张之洞体育公园,周边数十个社区有数十万居民,直接受益,开园1年多以来,公园累计接待的游客初步统计超过100万人次。又如,黄石市沈家营码头是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因为存在环境风险多次被群众投诉,通过上下联动、强力督办、全面整改,昔日的“浓硫酸码头”现在已经变成了休闲公园,公园里的花海吸引人们纷纷前往打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做好群众信访件后续办理工作,将一些重点问题列为盯办事项,直到这些问题能够得到彻底解决为止。我们将坚持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问题”作为督察整改的“大事情”,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期望和信赖。

谢谢!

新华社记者:湖北作为长江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生态屏障,境内长江航道里程位居长江流域省份第一,汉江是长江最大的支流,针对督查反馈的“船舶污染防治仍需加强”问题,请问省交通运输厅是如何加强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服务和支撑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陶维号:

非常感谢您的提问!

近年来,省交通运输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强力推进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

针对环保督察指出我省“船舶污染防治仍需加强”的问题后,省交通运输厅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结合省政府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提升行动一并推进,强化督办落实,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主要工作体现在“三个着力”上:

一是着力提升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能力。省交通运输厅出台补助政策,支持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设施建设改造,目前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实现全省所有港口码头全类别、全覆盖。对全省船舶污染物产生量和港口接收能力匹配性进行了评估,全省船舶污染物日常年接收能力:船舶生活垃圾为10965吨,生活污水为65.9万吨,含油污水为20万吨。接收能力与产生量相适应,并适当留有富余,完全能够满足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船舶各类污染物接收需求。

二是着力推进港口岸电建设使用。港口岸电设施从2017年底不到10个泊位,增长到当前446个泊位。全省已完成受电设施改造船舶1007艘,超过我省1200总吨以上船舶总数的80%。2022年,货运码头使用岸电量93.9万度,同比增长近70%。

三是着力加强接收转运处置系统联合监管。涵盖交通、住建、环保等部门的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服务系统在我省全面实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各环节形成闭环。全省所有港口以及全部到港中国籍营运船舶完成注册并运用。制定联合监管制度,交通、住建、环保等部门开展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联合执法,取得很好成效。2022年,全省船舶生活垃圾接收量2880吨,生活污水接收量近24万吨,含油污水接收量近8700吨,全部接收并纳入转运处置体系运行。

省交通运输厅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加快推进我省形成“布局合理、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治理格局,在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先行区中贡献交通力量。

谢谢!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黄学龙:

时间关系,今天最后一个问题。

湖北日报记者: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坚决守住流域安全底线”。治荆楚必先治水。水的问题,表象在江河湖库,根子在流域,请问省水利厅是如何以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推进我省水流域综合治理,防范水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发生,确保江河安澜的?

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潘颖:

感谢您的提问!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水利厅科学把握“治荆楚必先治水”特殊省情,以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系统谋划、综合治理,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快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努力解决水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坚决守住流域水安全底线。

一是不折不扣全力完成整改销号。全省水利系统把中央环保督察涉水问题整改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体现,以严肃认真的态度,不折不扣抓好水利问题整改销号。在两轮三次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过程中,水利厅以整改为契机,以流域为单元,切实解决涉及水利行业的环境问题。我厅承担整改的55个任务,54个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剩余1个任务正按序时推进。通过整改,一大批严重影响河湖生态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省河湖面貌显著改善,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二是有能有效全面推动河湖长制。省河湖长办切实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迈进,全省每一个江河湖库都有河湖长。2017年以来,我省以每年一个省河湖长令的形式,持续实施碧水保卫战,先后开展了“迎春”等6大行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压实责任,各级河湖长密集巡查履职,常态化、规范化整治河湖“四乱”问题7000多个。我省率先出台全国首个河湖长制省级党内法规《河湖长制工作规定》,推进丹江口库区“守好一库碧水”专项整治行动,有效保障“一库净水北送”。

三是同心同向共同守护幸福河湖。省水利厅深入开展国家节水行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施用水总量及强度“双控”,完成19条跨市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印发全省地下水管控指标及清江、洪湖等14个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位)保障目标,建立全省水工程生态基流重点监管名录923个。编制修订《湖北省湖泊保护总体规划》和755个湖泊的详细保护规划,完成五大湖泊还湖面积245平方公里。编制印发19个省级重点河湖“一河(湖)一策”和清江等8条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出台《湖北省河湖健康评估导则》,开展长江、汉江干流江段的非法矮围专项整治,累计拆除非法矮围55处。全省558个长江岸线清理整治项目已全部完成整改。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以流域综合治理明确并守住安全底线,把水安全风险防控作为底线,把水生态保护作为控制红线,持续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共同缔造美丽幸福河湖,确保河湖安澜、社会安宁、人民安康。

谢谢!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黄学龙:

谢谢各位发布人!

今天是农历腊月二十七,再过几天就是春节了。在这里,我代表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我们新闻发布工作的大力支持,并给大家拜个早年,祝各位记者朋友新年快乐、阖家幸福。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统  筹:李希帆

责  编:黄  啸

审  核:何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