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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1803251/2023-45410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
2023-12-18 16:11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称
省环境执法监督局关于2023年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情况的报告

省环境执法监督局关于2023年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18 16:11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省环境执法监督局关于2023年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18 16:11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省环境执法监督局关于2023年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情况的报告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106号)要求和省厅双随机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安排,省环境执法监督局(以下简称省执法局)于2023年10中下旬,抽调市州执法尖兵,针对全省沿江化工等重点排污单位,组织开展了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双随机”交叉执法工作。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政府有关要求,省执法局拟定了《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双随机”交叉执法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开展了双随机执法抽查工作。

一是更新和完善了“两库”信息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更新完善了全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库以及抽查人员名录库。

二是创建双随机执法抽查任务。根据执法任务实际,按照省厅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年度抽查计划,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创建报批了编号为429900202310091487的双随机执法抽查计划。

三是科学合理确定抽查对象、抽查人员、抽查区域及抽查分组。按照10%的抽查比例要求,随机抽查检查了362家重点排污单位。根据抽查的市州任务数量,按照地域邻近和任务数量均衡的原则,合理划分10个区域,随机抽取人员、确定人员分组和检查区域,有效避免多头重复检查。

四是组织动员培训安排部署。省执法局主要负责人专门召开行前动员培训,强调工作要求和纪律。各小组进一步完善了现场抽查检查计划,合理安排工作,确保任务实效。

二、现场抽查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2023年10月中下旬,采取点对点直接现场核查的方式,对被抽查污染源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固体废物处置情况、环评“三同时”及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现场执法检查任务,并按要求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上填报了检查结果,完成率100%。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

此次抽查的362家重点排污单位中,除65家停产或未生产外,其余企业均在生产,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经梳理分析,环境问题具体如下:

一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此次抽查检查发现少数企业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导致废水外排;部分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取样不规范;少数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在线监测数据超标。

二是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不完善。现场检查发现一些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能满足正常运行处理需求;少数企业未按环评要求安装废气治理设施;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未按要求联网。

三是危险物管理不够规范。检查发现个别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不到位,危险废物储(暂)存间建设不合理、标识标牌设置和出入库台账记录不规范、部分危险废物未按要求纳入管理等问题。

四是部分企业排污许可执行落实不到位。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未落实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相关要求、未按要求备案环境应急预案、未按要求填写守法报告并进行信息公开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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