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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1803251/2023-21102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
2023-08-15 09:00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称
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23 0072号提案的答复

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23 007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21 12:00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23 007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21 12:00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23 0072号提案的答复

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23 0072号提案的答复

省民进:

您提出的“加强汉江丹库以上片区流域综合治理”收悉。树立系统观念、强化源头治理是保护改善丹江口水库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送”的有效途径。您在提案中提出4个方面的建议,对推进丹江口水库流域综合治理,维护南水北调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将结合职责,在工作中认真采纳吸收,推进相关工作落实。综合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源保护。将十堰市、神农架林区等地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控目标,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河湖长制年度考核。积极配合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开展汉江流域水量分配,建立健全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水量调度协商机制和汉江流域水量调度省际协商机制。严格管控和合理配置清泉沟引调水及汉江中下游用水,为“一库清水北送”和汉江流域水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大力推进国土绿化工程,筑牢生态屏障。统筹国家长江防护林、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等中央项目资金,持续实施了绿满荆楚、精准灭荒、长江两岸造林绿化等重大生态工程,全面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大力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护林和生态景观林,切实提升了汉江丹库以上片区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筑牢了森林生态安全屏障。“十三五”以来,安排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亿元支持汉江丹库以上片区实施国土绿化,完成营造林59.85万亩。

(三)加快传统产业技改升级,优化农业生产布局。一是包含汉江丹库以上片区在内,在全省实施《全省制造业实施“技改提能制造焕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明确提出实施以智能化升级、集群化发展、服务化延伸、绿色化转型、安全化管控为行动路径的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二是全面统筹农业农村空间结构,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动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与村镇居住相适宜、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农业发展格局。划定了种植业“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畜禽养殖业“三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适宜养殖区),水产养殖业“三区”划定(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禁止养殖区)。三是因地制宜,发展区域农业绿色示范区。郧阳区建立小麦和甘薯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房县建立小麦、玉米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竹山县建立玉米、茶叶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郧西县建立小麦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武当山、竹溪县建立茶叶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丹江口市建立柑橘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十堰市将茶叶、食用菌、中药材、水果(柑橘、猕猴桃)、黄酒、木本油料等列为六大重点产业链建设内容,全市建成特色产业基地600多万亩。四是加强宣传,推荐库区绿色农产品。组织十堰市特色农产品参加中国农交会、汉江流域农业博览会和武陵山区农产品产销对接等展会活动,借助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品牌强国工程”援鄂抗疫公益行动,积极推荐“房县黑木耳”等15个品牌。为提升“武当山茶”的品牌影响力,在中央电视台推出“武当山茶”宣传片,累计播放150次。成功申报“丹江口市武当蜜桔”为第四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四)严守水环境安全底线,推进流域综合治理。一是以长江大保护为抓手,深入实施长江保护十大战役“升级版”。通过“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高”,进一步提升丹江口库区流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以丹江口水库为重点,制定实施汉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每年将库区水质安全保障列入水质提升攻坚重点。二是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推进丹江口水库及入库支流治理,2017年以来累计安排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9.26亿元,开展库区生态安全调查评估,支持流域治理、生态修复、硫铁矿区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和水华预警防控,促进流域水环境持续好转。全面实施总磷总量控制,两年来实现总磷重点工程减排量约120吨,占2020年排放基数的11.6%。三是开展排污口溯源整治。按照长江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安排,排查十堰汉江干流排污口401个,已基本完成整治。持续深化拓展整治范围,启动汉江上游及丹江口库区入河(库)排污口排查溯源,按期完成三级排查,累计排查排口769个。四是加强尾矿库污染治理。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实施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推动“一库一策”整治。实行分类分级监管,建立“回头看”台账清单,推进环境污染问题整改。组织对丹江口库区流域范围1座在用尾矿库、57座已闭库(停用)尾矿库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五是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联动。持续每月开展库区及支流水质监测,夏秋两季开展营养指标和藻密度监测,对24个点位开展水生生物监测。持续实施水质自动监测异常数据通报、预警制度,指导及时排查处置。建立联防联控机制,与河南省南阳市、陕西省商洛市签订了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议,合力保障水质安全。六是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按照“划、立、治、测、防”的要求,全面完成丹江口水库及汉江中下游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深入开展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定期开展汉江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不断推进汉江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五)积极争取资金保障,不断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对接中央财政争取倾斜支持,经努力争取,中央财政在测算分配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时,综合考虑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地方财政实际,实行差异化补偿,加大对我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倾斜。2015-2021年,每年补助我省6亿元,2022年中央将补助调整到提高至9亿元。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对库区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及林长制建设支持力度。2021年以来,省财政统筹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废弃矿山专项资金3.84亿元,支持丹江口库区提高自然灾害防灾减灾能力;安排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000万元,支持库区林长制建设。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结合委员的建议,我省将以流域综合治理为指引,坚持统筹推进,系统施治,不断提升汉江丹库以上片区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点带面,深入推进流域综合治理。以十堰市茅塔河流域为试点,打破传统流域治理中条块分割、多头治理、分段管理、属地管理的单要素目标治理模式,综合考虑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全面、系统梳理茅塔河小流域水质保护基础、产业绿色转型、城乡融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科学制订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制订可量化的工作目标。在“两山”转化上示范引领,创新“碳林贷”“排污权抵押贷”,建立区、镇、村三级资源整合运营平台。在生态补偿上示范引领,建立茅塔河小流域生态补偿基金。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示范引领,坚持小型化、分布式,统筹园区水电气热通信等布局。在数字化治理上示范引领,持续构建数字孪生流域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良性互动。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优先,调整库区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推行绿色制造,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低碳经济,加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绿色低碳发展,将丹江口水库建设成为“两山”转化的典范区域。

(三)扩绿增容,强化生态修复。进一步实施丹江口库区水土流失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加强库区消落带、滨湖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提升库区生态功能。按照安全保障区、水质影响区、水源涵养区要求,分区管控,保障流域内足够的生态缓冲空间。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保障水质稳定达标。开展国土绿化攻坚提升行动,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持续增加汉江丹库以上片区森林资源总量,全面提升森林质量。持续加强资源管护,推深做实林长制,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加大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力度,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稳定和护流域林业生态安全。

(四)保护水环境安全,深入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是持续加大库区及支流整治力度,重点针对神定河、泗河等入库河流,持续推进支沟整治和生态修复,防止水质反弹。二是深入推进排污口溯源整治。深入开展汉江上游及丹江口库区入河(库)排污口排查,加快推进监测、溯源和“一口一策”分类整治,2023年底前入河(库)排污口整治完成率达到70%左右。三是加强库区水质监督管理。以水质改善为核心,每月对丹江口库区和入库河流28个断面开展监测,强化水质预警监管。积极开展库区总磷污染控制和研究,确保库区及入库河流水质达标。探索开展库区水生态监测和基础调查评估。四是加强库区及支流水华防控。定期分析研判丹江口水库及支流水华趋势,加强库区水华预警监测,及时开展应急处置。支持十堰市加快建设库区水华监控应对设施平台,防控发生大面积水华事件。

(五)不断创新,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方位发力,多渠道宣传丹江口库区生态保护成效,主动向国家相关部门介绍我省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贡献、经济发展影响和环保支出需求等情况,努力实践,探索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路径,并争取纳入国家试点范围。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府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用于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探索建立由中线水源区和受水区省( 直辖市) 人民政府共同参加的生态补偿联席协商制度,筹集更多的资金,用于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区域绿色发展,实现永续保护。同时优化省对下转移支付结构,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指导南水北调水源区所在地市县分行业、分领域做好项目谋划和申报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中央和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加大南水北调水源区的转移支付支持。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8月15日

主管领导姓名 潘晓洁             联系电话 (027)87167113

经办人姓名 刘红星               联系电话 (027)87167130

邮政编码 43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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