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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1803251/2023-19912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
2023-08-08 09:26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称
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23 0737号提案的答复

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23 073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14 09:26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23 073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14 09:26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23 0737号提案的答复

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2023 0737号提案的答复

张琼委员:

你们联名提出的“科技支撑 协同共治 助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结合沮漳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掌握的成效和问题,指出了影响长江大保护科学可持续推进的共性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三方面建议,以科学持续、科技创新、协同联动来助力大保护,对统筹推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将结合职责,在工作中认真采纳吸收,推动相关工作落实。经综合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水利厅、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等部门意见,对办理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

一、提案建议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处理好治理和保护的关系,以可持续性助力大保护。

近年来,我省积极拓展资金渠道,持续加大长江大保护的投入力度,支持推动流域生态环境治理。

一是推动落实生态补偿机制。2022年,省财政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73.37亿元,支持全省长江流域各市县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建立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按照“早建早奖、多建多奖”的原则,对已开展机制建设的市县给予奖励,2022年省财政安排省级以奖代补资金2亿元,支持提升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

二是加大水生态保护修复投入。2022年,省财政安排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15.18亿元,用于支持长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和修复;安排资金1.3亿元,支持推进河湖长制落实,强化河湖管护;安排资金9320万元,支持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

三是推进市场化、多元化投资。截至2022年,省财政分两期认缴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金4.2亿元,对接国家绿色基金支持项目3个,获支持资金9.8亿元,尚有7个项目正在对接跟进。推动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新增长江经济带项目授信超4000亿元。争取三峡集团、中节能集团等央企落地长江大保护项目投资约200亿元。

四是积极运用市场政策工具。省财政筹措1.2亿元支持组建完成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促进碳市场建设。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对2022年8月至12月碳减排支持工具等所带动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人贷款,市县给予1%贴息,省级财政按各地贴息金额的30%给予补助。

五是推进EOD模式项目谋划实施。纵向加强省、市、县三级对接,确保步调一致、上下同频。横向联动省发改委和国开行湖北省分行、农发行湖北省分行等金融机构,协调对接、资源共享,争取更多优惠政策。2020年以来,先后申报两批共6个项目入选全国EOD模式试点,2022年下半年成功申报5个入库项目,目前正和金融机构融资对接。这些试点项目既强调生态治理,也注重特色产业发展,在实施模式创新上有所探索尝试。

(二)关于处理好创新和保护的关系,以科技创新助力大保护。

我省持续统筹科技相关资金,助力做好大保护科技攻关和产学研协同发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

一是积极支持流域治理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落地湖北。近年来,省科技厅积极组织省内高校院所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申报流域水环境治理相关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流域水生态治理领域,获批“鄱阳湖五河及湖区生态水利综合治理关键技术及示范”项目;在污染源源头治理领域,获批“精细化工园区磷硫氯固废源头减量及资源化循环利用技术”项目。

二是积极组织环境领域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施。围绕湖泊内源污染控制、源头污染防治等方向,立项支持“长江流域湖泊内源污染控制与湖泊底泥利用技术研究”“工业园区含磷含氟复杂难降解有机废水处理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湖北典型城市湖泊水生态修复保护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30余项关键核心技术,累计支持金额3000万元,项目研究方向覆盖污染管控等多个领域。

三是支撑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研究制定全国首个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的《关于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1亿元,重点支持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创新研究、无害化处理和产业技术改造升级。2022年,省财政安排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7.3亿元,采取“揭榜挂帅”“赛马择优”“创新券”等创新方式,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其中,安排1000万元对湖北三峡实验室申报的“磷石膏污染防治与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项目给予专项支持。
四是重点支持调整产业结构。2022年实施亿元以上重点行业技改项目2469个,801个项目获省级专项支持14亿元。加强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省级高质量发展专项共支持重点行业绿色化转型项目73个,占支持投资类项目的17.7%。

五是推广应用先进工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组织推荐一批企业申报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国家重大工业节水工艺、技术、装备目录,5家企业纳入国家目录公告。组织开展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2家企业纳入工信部公告。

(三)关于处理好合作和保护的关系,以协同联动助力大保护。

全省始终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省上下思想统一、行动一致,形成了同心合力推进长江大保护的工作格局。

一是统筹推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生态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负责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长江大保护和绿色发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后,省委、省政府提出以流域综合治理统筹四化同步发展,科学划定“底图单元”,实施分区管控;明确了全省水环境安全底线,细化了16个二级流域分区的管控目标。将长江大保护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办事项,对长江跨市界和主要河口断面实现监测考核全覆盖。全面推行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制,充分发挥跨界河湖“四联”(联席联巡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加强跨区域协同联动。

二是建立完善生态流量泄放监管体系。全面落实《长江保护法》,制定印发清江、沮漳河、洪湖等14个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位)保障目标,省水利厅每月通报生态流量达标情况。建立了水工程生态基流重点监管名录,组织对长江流域各市(州)开展生态基流泄放监督检查,督促地市落实问题整改。建立了生态流量考评体系,每年对生态流量保障情况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河湖长制、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修复攻坚战、长江高水平保护水资源保障攻坚提升行动等考评体系,有力促进河湖生态流量保障。

三是进一步建立民主监督的长效机制。积极落实中央统战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支持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省委统战部、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各民主党派省委会、无党派人士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积极支持配合各民主党派省委会、无党派人士加强对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及时认真研究办理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宣传报道,通过举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论坛,在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介绍长江大保护工作进展、成效等方式,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长江大保护,推动形成共抓大保护的战略合力。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结合委员们的建议,我省将以流域综合治理为指引,坚持统筹推进、系统施治,促进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力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和四化同步高质量发展。强化规划引领,推进落实《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坚决守住长江水环境安全底线,全面提升长江生态系统稳定性和质量。持续加强长江污染治理,加快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建设;推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严格水资源监督管理,持续推进长江岸线利用项目整治。

二是统筹抓好项目谋划实施和金融支撑。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积极储备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促成“政银企”“省市县”协力合作,用好用足绿色金融工具,形成强大合力,推进EOD项目试点顺利实施。加强项目实施的督促指导,统筹协调落实实施要素保障,打通项目从申报到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严防借试点项目名义突破现有法律法规政策等要求,不以任何形式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三是加大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支持力度。以国家级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为抓手,围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共性关键技术,着力攻克一批绿色低碳产业核心关键技术,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科技助力长江大保护。整合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科研力量和资源,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应用。积极支持相关单位人才团队培养与建设,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领域发展提供科技人才储备。

四是提升长江流域治理协同能力。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大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倡导全民绿色行动,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共建共治共享水平。依托长江平台,提升流域生态环境监管的数字化、智能化、协同化水平。推动重点河湖建立跨界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治机制。推进建立完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8月8日


主管领导姓名  潘晓洁

经 办 人姓名  周  薇           联系电话  (027)87167138

邮政编码43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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