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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1803251/2023-19910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
2023-08-09 09:20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称
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23 0680号提案的答复

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23 068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14 09:20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23 068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14 09:20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23 0680号提案的答复

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2023 0680号提案的答复

杜耘委员:

你们联名提出的“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助推流域水环境治理提质增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阐述了精准开展流域水环境治理的重要性,指出了当前湖北改善水环境的现状与问题,提出加强污染来源解析、关注湿地系统污染消纳、科学识别关键时期和源区、客观认识治理效果滞后性等四方面建议,对统筹推动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将结合职责,在工作中认真采纳吸收,推动相关工作落实。经综合省科技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部门意见,对办理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

一、提案建议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污染来源解析,明确污染排放与水环境响应的关系。

近年来,我省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开展河湖污染问题成因分析和研究,在精准治污上不断探索尝试,支撑推动流域生态环境治理。

一是利用普查数据支持长江生态大普查。将长江生态大普查与全国污染源普查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对我省长江干流沿线15千米范围内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等开展污染物总量统计,分析不同污染源污染贡献,确定重点污染行业及重点污染区域。利用普查成果,编制完成《长江干流水生态环境调查报告》《长江干流生活污染控制对策建议》《长江干流农业污染控制对策建议》等,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二是开展重点流域专项普查研究。以污染源普查数据为基础,开展东荆河、通顺河、四湖流域等重点流域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专项调查。以此为基础,建立流域内普查名录库和普查数据库,建立流域污染源负荷与水质的关系模型,研究水环境与污染物排放的响应关系,提出污染防治对策。陆续研究编制了《东荆河流域污染源专项普查和水污染防治对策建议》《通顺河流域污染成因分析及污染防治对策建议报告》《四湖流域(含洪湖、长湖)污染源专项普查和水污染源防治对策建议》《湖北省磷污染源专项普查技术报告》等,提供综合决策依据。

三是持续开展症结和问题分析。以问题为导向,研究开展清江、府澴河、天门河(汉北河)、洪湖(四湖总干渠)、梁子湖、斧头湖、长湖、龙感湖、黄盖湖等生态环境问题成因分析,编制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梁子湖周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开展《长江湖北段饮用水源环境风险防控大数据构建和业务化应用研究》《洪湖水环境问题诊断与污染源空间管控方案研究》等课题研究,分析污染来源,防范环境风险。

(二)关注湿地系统的污染传输消纳作用,加强保护和恢复。

湖北是湿地大省,拥有长江、汉江、清江等交汇形成的全国最大的江河湖库复合淡水湿地生态系统,现有《湿地保护法》定义的湿地2620.35万亩,占国土面积的9.4%。全省有国际重要湿地6处、国家重要湿地8处、国家湿地公园66处,总数分别居全国第2、第1、第3。湿地具有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重要生态功能,是重要的水环境治理生物解决方案。

近年来,全省积极行动,全面推进湿地保护修复,湿地保护法规制度不断健全,保护体系加快完善,监管体系不断加强,保护修复成效明显。“十三五”以来,省政府出台《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湖北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等,建立健全我省湿地总量管控制度、湿地名录管理制度、占用湿地审核制度等。全省累计实施湿地保护恢复工程161个,修复退化湿地20.14万亩,实施洪湖、沉湖、大九湖、龙感湖、网湖、向阳湖、丹江口水库等重点水体退耕还湿29.15万亩,新增湿地面积7.77万亩,湿地在流域水环境治理中的生态价值进一步凸显。

(三)科学识别关键时期和关键源区,助推治理措施优化布局。

我省持续统筹科技相关资金,助力做好长江大保护科技攻关和产学研协同发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

一是积极支持流域水环境治理关键技术研发。近年来,省科技厅积极组织省内高校院所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申报流域水环境治理相关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流域水生态治理领域,获批了“鄱阳湖五河及湖区生态水利综合治理关键技术及示范”项目;在污染源源头治理领域,获批了“精细化工园区磷硫氯固废源头减量及资源化循环利用技术”项目。积极支持水生态治理领域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立项支持“长江流域湖泊内源污染控制与湖泊底泥利用技术研究”“工业园区含磷含氟复杂难降解有机废水处理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湖北典型城市湖泊水生态修复保护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23项科技项目,累计支持金额2800万元,为我省流域生态治理提供了科技支撑。

二是积极支持流域水环境治理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省科技厅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组建淡水生态与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等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河湖生态修复及藻类利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等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湖北省农村污水运维物联网应用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等14个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提升了我省流域水环境治理科技创新能力,促进流域水环境治理领域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三是推广应用先进工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组织推荐一批企业申报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国家重大工业节水工艺、技术、装备目录,5家企业纳入国家目录公告。组织开展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2家企业纳入工信部公告。

(四)客观认识水环境治理效果的滞后性,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水生态环境治理修复是个长期过程,内源污染与外来污染叠加,历史欠账与现实问题交织,导致河湖水生态环境治理难。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驰而不息推动实施各专项行动。

“十三五”时期,省政府组织开展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实施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等15个专项战役。“十四五”以来,为进一步巩固提升长江大保护标志性战役成果,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提出六大污染治理攻坚提升行动和四大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提升行动,实现从“全面出击向重点突破、应急治理向常态化治理、治标向标本兼治”三个转变,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同时将长江大保护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办事项。以河湖长制为平台,统筹提升河湖治理能力,持续打造河湖长制“荆楚样板”。以省长令形式持续开展“迎春行动”“清流行动”“示范建设行动”“攻坚行动”“净化行动”等碧水保卫战主题行动及河湖“清四乱”,调动数以百万计的干部群众参与河湖管护,统筹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河湖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河湖面貌为之改观。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结合委员们的建议,我省将以流域综合治理为指引,坚持统筹推进、系统施治,促进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力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和四化同步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系统推动流域共治。推动1076个“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在流域片区融合落地。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加快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建设,推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守住流域水环境安全底线。

二是科学开展河湖治理修复。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深入开展河湖治理修复研究。在此基础上,持续加大入湖支流、沟渠等小流域综合治理力度,通过截污控污、河道清淤等工程措施,有效减少支流污染输入,控制入水体污染负荷。推动建设沿岸生态缓冲带、生态修复带,构建湖滨带、河口浅滩湿地,修复生态安全屏障,提升水质净化能力。

三是加强湿地保护修复科技赋能。以流域为单元,从系统的角度谋划推进全省湿地保护科技支撑工程。加强对湿地保护科技支撑工作指导,修订湿地保护修复技术标准,完善利用制度规划,更新科技支撑专家库,搭建试点平台,谋划实施湿地保护修复项目。以科技赋能,推动全省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全省流域水环境治理取得新成效。

四是加大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支持力度。以国家级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为抓手,围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共性关键技术,着力攻克一批绿色低碳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整合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科研力量和资源,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应用。积极支持相关单位人才团队培养与建设,为相关领域发展提供科技人才储备。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8月9日


主管领导姓名  潘晓洁

经 办 人姓名  周  薇         联系电话  027-87167138

邮政编码43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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