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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1803251/2023-17373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
2023-07-17 16:32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称
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23 0035号提案的答复

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23 003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18 16:32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23 003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18 16:32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23 0035号提案的答复

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2023 0035号提案的答复

省民盟: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湖北省湖泊湿地沉水植被衰退进行系统性修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阐明了水生植被对维持湖泊水体清澈、固持湖泊底泥及污染物释放、维护湖泊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指出了我省现状和问题,提出了四方面6条针对性建议,对我省湖泊水生态保护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此提案由省林业局、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分别办理,针对其中“加强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切实改善入湖水质”建议,我们将结合职责,在工作中认真采纳吸收,做好相关工作。

一、提案建议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进行系统性污染治理。“十三五”以来,全省大力推进实施“水十条”、水污染防治攻坚,以工业、生活、农业、航运污染“四源齐控”为主线,推进“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协同共治。特别是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省委、省政府把握流域性的治水规律,提出以流域综合治理统筹四化同步发展,为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明确方向。

针对你们提出的具体污染治理建议,重点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严格控制工业污染。落实《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严把项目准入关,停止受理湖泊范围内造纸、印染、制革、电镀、化工、制药等新建项目环评审批。狠抓工业污染治理,“十三五”以来关闭取缔造纸、制革、印染等“十小”企业158家,自加压力关闭小选矿、小冶炼、小塑料、小化工1079家(生产线);101家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全省查处涉水违法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等违法行为案件3158件。

二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在全国率先完成水产养殖全面拆围,2017年底拆除全部122.2万亩围栏围网,取缔27.45万亩投肥(粪)养殖和4.5万亩珍珠养殖。全面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大力推进限养区、适养区农业废弃物利用,78个畜牧大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持续推进农业绿色转型,推广水稻侧深施肥、玉米种肥同播等机械施肥技术,实现减肥减药;在黄陂等18个县(市、区)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全省完成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面积180多万亩。

三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染防控。“分区、分类、分级、分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指导全省92个涉农县(市、区)全部印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推动加快补齐污水治理短板;截至2023年6月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4.65%。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全省现共有7991个行政村、4.38万个自然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自然村占比达到25.86%,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231个、示范村1025个。

此外,全省深入推进省控重点湖泊29个水域开展入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共排查出排污口2915个,全部完成溯源,科学制定实施“一口一策”方案;目前完成整治386个,树立排污口标志牌331个。

(二)关于加强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和养殖尾水处理。

一是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县城及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提标改造;十堰市以水质目标为导向,城区5座污水处理厂出水全部达到Ⅳ类标准以上。推动落实国家对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的部署安排,鼓励枣阳市、当阳市和仙桃市开展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积极推动随州市实施厥水河流域乡镇污水处理厂、高新区淅河片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将随州市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作为电厂冷却水,降低水体污染负荷。

二是加强水产养殖尾水处理。遴选34个示范基地,开展种业提升、生态养殖模式推广、尾水治理等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推广。着力发展设施渔业,已建成圈养桶1330个、陆基圆池4916个、池塘跑道820条、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规模163万立方水体,全省生态环保设施渔业规模达462万立方米。加快制定《池塘养殖尾水处理技术指南》《湖北省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的意见》,安排资金2.76亿元,支持打造3000亩及以上集中连片示范点19个。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结合委员的建议,我省将以流域综合治理为指引,坚持统筹推进、系统施治,促进湖泊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统筹加强湖泊流域协同共治。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系统推动流域共治。利用河湖长制平台纵深推进,统筹加强省直相关部门、相关城市协作联动,合力恢复湖泊水生态功能。住建部门加快推进湖泊流域内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处置。农业农村部门科学开展生态增殖放流,优化控制水生动物总量和种类;推广生态养殖,防控养殖尾水直接进入水体。水利部门研究加强湖泊生态水位动态调节。林业部门加快推动湖区湿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研究开展水生植被恢复。各相关地区政府加快组织生活、农业等入湖排污口排查整治,有序取缔、清理、整治一批,进一步削减入湖污染负荷。

(二)深入推动补齐治理设施短板。针对当前城镇污水溢流问题,督促精准排查分析具体区域、具体原因,逐步实现旱天生活污水零直排,加速减少雨季溢流直排。同步深入推动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解决设施能力不足、网管不完善或混错接等问题,有效提升收集处理水平。探索以水资源量约束水产养殖布局规模,发展生态循环养殖,严格控制尾水排放;以消纳土地面积约束畜禽养殖量,大力推进养殖废弃物有效综合利用。尽快出台《湖北省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养殖尾水达标治理。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指导优先整治河湖周边面源污染相对较重区域;以四湖流域为重点,开展农业面源总磷污染控制试点。

(三)系统推进湖泊生态修复。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深入开展湖泊和治理修复研究。在此基础上,一是持续加大入湖支流、沟渠等小流域综合治理力度,通过截污控污、河道清淤等工程措施,有效减少支流污染输入,控制入水体污染负荷。二是推动建设环湖生态缓冲带、沿湖生态修复带,构建湖滨带、入湖河口浅滩湿地,修复生态安全屏障,提升湖泊水质净化能力。三是结合湖泊水生态环境特征、水文变化规律和水生生物生长繁殖需求,加强多部门合作,研究科学、动态的调度湖泊生态水位,最大限度协调好湖泊防洪、灌溉及水生态系统健康之间的关系。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7月17日


主管领导姓名  周水华

经 办 人姓名  周  薇             联系电话   (027)87167138

    邮政编码 43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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