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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1803251/2023-16493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
2023-07-04 14:27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称
省生态环境厅对省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023 0280号建议的答复

省生态环境厅对省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023 028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07 14:27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省生态环境厅对省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023 028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07 14:27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省生态环境厅对省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023 0280号建议的答复

省生态环境厅对省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2023 028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吴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兴山建设大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参与,前期我厅会同省林业局、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认真办理,现就建议事项答复如下:

大巴山区是长江、汉江等河流的重要源头和水源涵养区,有保存较好的巴山松林、包石栎林、多脉青冈-水青冈林等生态系统,是川金丝猴、红腹锦鸡、大鲵等重要物种栖息地,也是三峡大坝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等重要水利枢纽的绿色屏障,生态地位非常重要。兴山是全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之一,在保障我省水安全、水环境安全和生态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已开展工作情况

(一)项目和资金支持情况。

一是加大项目支持。省发改委在研究制定《湖北省贯彻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2021-2035年)〉实施方案》时,将兴山县纳入三峡库首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工程实施范围,积极予以支持。省发改委近两年安排省预算内资金1100万元,支持兴山县生态修复、供水一体化等有关项目建设。

二是加强财政支持。省财政积极落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政策,加大纵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投入力度。2022年,省财政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9077万元,支持兴山县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治理等工作。省财政根据中央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要求,3年以来,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共安排资金1.51亿元,支持包括兴山在内的清江流域地区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切实提升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2022年以来,省财政累计拨付兴山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3.67亿元,支持兴山县加快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库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促进移民安稳致富。

三是积极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省生态环境部门2021年至2022年累计争取资金858万元用于支持兴山县生态环保相关工作,其中争取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以奖代补”资金466万元、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资金315万元、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77万元。同时加大对兴山县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指导帮扶,将兴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期)项目纳入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中央资金予以支持。2021年以来,省林业部门先后投入中央财政国家公园补助200万元、省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资金120万元用于万朝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极大提升了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2022年,省财政共拨付兴山县490万元奖补资金用于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四是切实保障水利专项资金投入。近年来,省水利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加大对兴山县三峡后续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水资源管理及保护等各方面投入。2021年,安排兴山县中央和省级水利专项资金32314万元,2022年,安排兴山县中央和省级水利专项资金23083万元,2023年,已下达兴山县中央和省级水利专项资金19329万元,推动区域基础设施补短板,提升了生态保护和修复能力。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支持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以来,省级对兴山县等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的支持力度较一般地区更大,相应的省级资金补助标准是一般地区标准的约1.5倍,为全省各贫困地区稳步实现脱贫奔小康提供了有力支撑。“十四五”时期,省交通运输厅继续保持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原贫困县)的支持力度不减。2021年至2023年,省交通运输厅切块下达兴山县农村公路新改建计划规模219.94公里,累计下达农村公路建养省级奖补资金5681万元。目前,我省农村公路建设采取计划切块下达的方式进行,其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乡镇、村按各自工作职责分工负责,省级按政策给予定额补助。

二是保障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加强基础设施项目谋划。当前,全省已实现建制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其中,兴山县共8个建制乡镇,建设7座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达0.45万吨/天,建设主支管网47公里。污水处理厂均执行一级 A 排放标准,进出水水质已实现在线监测,实时上传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信息平台。指导兴山县围绕提升县城品质,加强城镇基础设施项目谋划,积极争取中央政策资金支持。

(三)多措并举保障生态安全。

一是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和监督。指导兴山县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以科学评价为基础,将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系统脆弱的区域,优先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实行重点保护。同时通过“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行动,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维护生态安全。

二是持续强化河湖生态泄放监管。兴山县境内水系发达,生物资源丰富,为保护和改善河湖生态环境,自2017年以来,我省持续开展生态流量泄放监管工作,建立重点水工程监管名录,2022年将兴山县内16个水工程纳入了全省重点名录,并对水工程的生态流量泄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监督落实拦河水工程生态流量泄放,保障河流生态用水,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三是支持建设小水电绿色发展示范基地。兴山县作为全国知名的水电大县,省水利厅大力支持兴山县小水电绿色创建,2019年5月,兴山县被国际小水电中心授予“小水电绿色发展兴山示范基地”。截至目前,兴山县已有34座电站被水利部审核批准为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同时还打造出了“明星河流”南阳河,12座电站中创建了8座绿色小水电。

四是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2021至2022年,省林业局连续2年指导兴山县完成长江干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进一步掌握了兴山县重点物种资源情况。加强濒危物种保护,在三峡万朝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通过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开展拯救繁育项目建设等措施,强化小勾儿茶、川金丝猴等珍稀濒危物种保护,野外种群数量逐步增加。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指导兴山县开展“清风行动”“打击整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专项行动”等,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了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省自然资源部门实施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加大兴山县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力度。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继续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向上汇报力度,争取国家在生态保护和修复、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人居环境建设等方面对兴山县给予支持,助力兴山县大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建设。

二是支持兴山县做好项目谋划、立项等工作,积极支持申报环境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省级磷石膏综合治理等专项资金及预算内投资基建项目。

三是指导兴山县做好生态流量监管、绿色小水电创建、水资源保护等相关工作,保障兴山县的水利资金投入。加强对兴山县等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指导,在政策方面尽力给予倾斜。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确保处理污水达标排放,不断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扩大污水收集管网覆盖面,有效发挥污水处理设施作用。

四是持续做好生态保护工作。推进小勾儿茶、川金丝猴等湖北大巴山区特有野生动植物的原生境保护和拯救繁育,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落地,完善监测管护站点建设,加大巡护值守力度,促进大巴山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有效保护。加强重点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开展福寿螺、加拿大一枝黄花等重点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技术指导与培训,正确引导公众参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有序组织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7月4日


主管领导姓名  郭新明

经 办 人姓名  谭小勇          联系电话 (027)87167120

邮政编码43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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