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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1803251/2023-15772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
2023-06-27 10:39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称
省生态环境厅对省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023 0685号建议的答复

省生态环境厅对省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023 068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28 10:39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省生态环境厅对省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023 068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28 10:39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省生态环境厅对省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023 0685号建议的答复

省生态环境厅对省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2023 0685号建议的答复

杨修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支持通城建设‘通平修’生态绿心”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城、平江、修水三县地处湖北、湖南、江西三省交界处,国土总面积9791平方公里,辖区内人口260多万。在2021年9月举行的长江中游三省协同推动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江西、湖北、湖南三省决定在湖北通城、湖南平江、江西修水三县全域共同建设“通平修”绿色发展先行区,共建长江中游生态绿心、长江中游区域交通枢纽、长江中游文旅一体核心区、长江中游产业协同示范区、湘鄂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重点实施“生态环保、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城乡协调、公共服务”五个一体化工程。据此,“通平修”三县将以幕阜山为主体,以沿江、沿湖和主要交通轴线绿色廊道为纽带建设生态屏障,共建长江中游生态绿心。到2025年,绿色发展先行区主要功能框架基本形成,示范辐射长江中游协同发展的作用初步发挥,全力打造全国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

二、工作推进情况

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加强与湘赣两省生态环境部门对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交流合作,共同推进长江中游地区环境质量改善和长江中游三省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2022年11月19日,通城县入选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通城入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为全省获此殊荣的七县之一,咸宁唯一。

(一)推动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落实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关于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应急〔2020〕5号),积极联合省水利厅与相邻省份的生态环境、水利部门多次沟通协商,在前期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协作工作基础上,大力推进构建区域协同应急机制,分别与江西、湖南等省签订了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议,建立了跨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

(二)推动建立长江经济带中游三省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为进一步整合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资源,强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环境管理,打击危险废物跨省市非法转移倾倒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实施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我厅与湖南、江西两省生态环境部门于2021年6月签署了《关于建立长江经济带中游三省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建立了长江经济带中游三省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

(三)推动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影响,我省积极联合湖南、江西开展大气环境质量区域联防联控,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自2017年春节开始承担起湖北和湖南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会商任务,2019年扩展到江西、河南等省份。截至目前,我省已建立重污染天气下与周边省份的会商机制,坚持与周边省份共享每日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及未来七天空气质量预报,通过联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加密会商,提高了重污染天气预报准确率。

(四)配合推动建立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落实财政部等四部委印发的《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工作部署,配合省财政厅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为原则,有序开展长江干流跨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2019年,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财政厅等9部门研究印发了《湖北省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提出了我省生态补偿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配套措施及组织实施。我厅加强与江西、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接沟通,配合推进流域生态补偿工作。我厅积极支持通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1年以来,累计安排资金4054万元,其中安排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500万元支持通城县陆水流域菖蒲港桥至肖岭段生态修复项目;安排省级资金554万元支持其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生态文明建设等项目。

(五)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印发了《湖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湖北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编制了《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深入推进我省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十四五”以来,通城县已完成17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全县共有5条农村黑臭水体,已开展2条水体的治理工作。印发了《共同缔造试点地区农村环境整治“以奖代补”项目工作指南》,将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纳入该试点活动,通城县共有3个项目获得奖补支持,有效带动当地农村环境治理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与湖南、江西两省生态环境部门工作对接。深入推进长江中游三省生态环境保护合作,重点加强跨界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完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共同推进长江中游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断健全跨区域应急联动和污染事件协调处置机制,推进长江中游三省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

二是继续支持通城生态文明建设。通过以创促建,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为抓手,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路径,促进生产、生活、生态深度融合,将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资本,大力推进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

三是加大农村污染防治力度。加快印发《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方案》,按照“应治尽治、利用为先、建管并重、共同缔造”的基本思路,“分区、分类、分级、分期”推进实施。积极指导地方包装项目,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同时,指导通城县与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衔接,围绕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项目争取金融资金支持。持续开展共同缔造试点工作,推进农村人居持续环境。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27日


主管领导姓名  周水华

经 办 人姓名  陈志斌         联系电话 (027)87163882

邮政编码  43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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