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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举办2023年度湖北省应对气候变化业务能力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3-06-30 14:54

省生态环境厅举办2023年度湖北省应对气候变化业务能力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3-06-30 14:54

省生态环境厅举办2023年度湖北省应对气候变化业务能力培训班

为贯彻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基础能力,提高碳市场管理人员管理水平,推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落实。2023年6月28-29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举办了2023年度湖北省应对气候变化业务能力培训班。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我省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能源清洁低碳进程加快推进。碳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建成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湖北区域碳市场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北碳市场配额共成交3.75亿吨,成交总额90.71亿元。低碳试点示范不断深化,已先后开展2个国家级低碳城市试点、2个国家适应气候型城市建设试点、1个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3个国家级低碳工业园区试点以及15个省级低碳社区试点和21个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

培训班邀请了省宏观经济研究所、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昌区金融局、国家环境保护工业污染源监控工程技术中心、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武汉)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环科院等单位的有关专家,围绕湖北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碳市场及碳排放数据管理要求、消耗臭氧层物质环境管理要点、试点示范建设经验等进行了解读和交流。通过培训交流进一步提升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基础能力,增强生态环境系统管理人员和控排企业碳排放管理能力。

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处负责同志进行了培训总结。各地要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提升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认识,加强属地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形成部门联动良好工作格局;要紧扣工作目标,扎实推动碳市场建设重点工作,加强碳市场名录管理,组织重点排放单位做好月度信息化存证工作,提前谋划年度履约工作,强化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考核任务;积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加强近零碳、气候投融资、气候适应型城市(区域)等试点示范建设,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环境管理工作。

全省17个市州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以及58家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约95人参加培训。

供稿:厅气候处 聂昊

责编:信息中心 韩阳

审核:信息中心 沈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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