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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1803251/2022-38706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09-30 15:00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称
生态环境信息(2022年第1期)

生态环境信息(2022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22-10-03 15:00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生态环境信息(2022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22-10-03 15:00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生态环境信息(2022年第1期)

生 态 环 境 信 息

第1期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编者按:为进一步提升信息服务质效,即日起厅《政务信息》改版为《生态环境信息》,主要刊发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最新情况、重大进展、工作成效;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实践探索、创新做法、典型案例;在推进落实重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对策建议等,切实发挥信息“主渠道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基层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咸宁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创造天蓝水

绿地净环境  助力打造武汉都市圈

自然生态公园城市

咸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全省率先提出建设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发展理念,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支持咸宁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近年来,为加快推进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咸宁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天蓝水绿地净的环境,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2021年,咸宁市空气质量排名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18位,是我省唯一入围全国前20强城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排名全国339个地级以上城市第16位,是我省唯一进入全国前30强城市。

一、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创新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制度

咸宁市铆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链条,着力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2021年3月,在全省率先成立绿色发展、自然资源保护、城市污染防治、交通运输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商贸流通污染防治11个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建立由专业委员会牵头负责相应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各专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相应领域生态环境问题,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2022年,为强化制度落实,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建立“1+1+1+N”工作制度,即:1名县级以上干部带领1-2个科室(单位)联系1个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和4-6家市直部门工作机制。各县级干部通过会商机制研究相应领域工作,指导、监督专业委员会和联系部门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同时,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开展调研、督办,推进各单位履职。

二、聚焦工业园区及企业环境管理,探索出台工业园区及企业环境管理评级制度

针对部分工业园区盲目扩张、粗放发展,环境污染突出等问题,2021年1月,经市政府批准,制定出台《咸宁市工业园区及企业环境管理工作评级实施方案》,率先在全省建立工业园区及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其中园区评级每年开展一次,企业评级每季度开展一次,每次每个园区抽评6家企业。2021年,全市共组织开展工业园区及企业环境管理评级4次,通报、督促工业园区和企业整改环境问题210多个,推动全市8个工业园区聘请了环保管家帮助查找、解决工业园区和企业环境问题。2022年,市环委会修订《咸宁市工业园区及企业环境管理工作评级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评级方式和评级指标设置,强化评级结果运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工业园区及企业环境管理制度。聘请第三方环保专业公司参与,组建2个检查组检查企业48家,发现企业环境管理问题90多个,评级结果在“云上咸宁”公开,相关情况通报到县(市、区)政府及相关园区管理机构,有力推动了园区和企业责任落实。

三、聚焦生态环境监管触角延伸,大力推行生态环保监督员制度

2021年,为解决机构改革后生态环境部门工作量倍增、人员严重不足、基层管理责任落实难等问题,咸宁市以赤壁市为试点,将该市划分8个责任区192个网格,由赤壁市政府出资聘请专人监督网格内生态环境工作,较好解决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点多面广和人少事多问题。2021年,该市PM2.5累计浓度均值在咸宁市6县(市、区)中排名第一。2022年6月,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工作推进会,总结推广赤壁市环保监督员成功经验,并明确各县市区完成时限。截至目前,咸宁市共有5个县(市、区)积筹措资金近1000万元聘请环保监督员895名,分乡镇(街道)召开环保监督员现场培训会,明确环保监督员工作责任、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报告程序等,切实做到乡镇和村级环保监督员全覆盖。

四、聚焦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投资新建“智慧长江”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平台

2018年8月,为提升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咸宁市投资1.1亿元建设咸宁“智慧长江”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平台,搭建起长江咸宁段生态环境智能化监管“一张网”、“一套数”、“一系统”、“一张图”。目前,该平台已进入试运行,新增布设水、气等监控设施72套(其中大气环境监控设施10套、水环境监控系统等共62套),基本实现长江咸宁段生态环境智能分析、预警、监督执法以及决策指挥等多种功能。2021年8月,咸宁市通过“智慧长江”平台发现某河段水质异常,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沿线溯源排查,锁定排污企业并采取污染控制措施及时阻止了污染扩大,对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该案例被评为2021年全省优秀执法案例。

五、聚焦餐厨垃圾收集处置难题,积极引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为解决餐厨垃圾环境影响大、收集处置难问题,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2020年9月,咸宁市引进河北秦皇岛远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咸宁市高新区投资新建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设备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公司,生产可在居民小区、大型酒店等场所对餐厨垃圾进行就地处理设备,实现餐厨垃圾废弃物无害化,达到主要污染物零排放的要求。2021年11月,在项目试运行一年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后,正式投入商业运行。目前已完成对全市700余家企事业单位、大中型酒店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同时还对城区29所垃圾分类试点单位及菜市场产生的厨余垃圾实现收运及处理,日收运处理量稳定达到3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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