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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1803251/2022-11101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
2022-02-28 10:00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称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简报(2022年第9期)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简报(2022年第9期)

发布时间:2022-03-02 10:00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简报(2022年第9期)

发布时间:2022-03-02 10:00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简报(2022年第9期)

湖 北 省 生 态 环 境 厅

简 报

第九期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2月28日

本  期  要  目

★  政务信息专刊

●武汉市关于“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经验启示

●荆门市五“用”并举全力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见实效

●黄石市实打实高效推动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建设

●随州市高新区“三坚持”统筹推进督察“五位一体”整改落实

●恩施州咸丰县“五个坚持”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

●鄂西区域念好“禁渔”三字诀 守护长江母亲河

★武汉市关于“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经验启示 一是高位推进,强化组织保障。“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涉及生活垃圾、建筑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市政污泥、农业废弃物等六大类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每类固体废物分属不同部门管理职责。深圳市坚持高位统筹,成立市委书记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固体废物大环保统筹管理顶层设计,着力解决固体废物种类多、管理部门多、固体废物管理难以形成合力等问题,为试点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武汉市应充分借鉴深圳市经验做法,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成立“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领导小组,其他市领导分工督导,各相关单位、各区作为成员单位对照成立工作领导机制抓好落实。二是分步实施,强化科学定标。深圳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试点建设方案,设立截止到2020年底、2025年、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四个阶段工作目标,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细化 58项指标,安排 100 项工作任务,出台9项制度,实施动态评估。武汉市应坚持目标导向,强化工作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合理性,确保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三是加强统筹,强化协同联动。深圳市全面统筹各部门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修订《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单位(部门)和各区工作职责,厘清固体废物管理边界,各职能部门分别成立六大类固体废物专题工作组,形成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城管、住建、水务、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固体废物大环保统筹管理联动格局。武汉市应统筹各相关职能部门力量,高标准编制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制定完善各类细化管理制度,通过建章立制构建职责明确、协同推进、务实高效的工作格局。四是加大投入,强化资金支持。深圳市坚持市场导向,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强化宏观调控,加大财政投入,构建形成国有企业担当兜底、社会资本有序竞争的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体系,新投资100亿元完成46个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工程项目建设,2020年财政补贴52亿元收运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投入6200万元支持科学研究,投入1.58亿元建成线上监管平台,安排569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相关产业,带动企业投资2.27亿元。武汉市应统筹资金使用,强化资金支持,综合运用财政补贴、绿色信贷、税收优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经济手段带动社会资本投资,推动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产业有序发展。五是广泛动员,强化宣传引导。深圳市以“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为契机,全面倡导绿色生产生活,发动全社会共同建设“无废文化”,总结30项经验模式,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和电子联单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线上交易处置示范模式、危险废物视频远程执法管理体系、人大政协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示范模式等,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武汉市应广泛宣传动员,实现绿色生产生活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进工厂、进农村,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搭建全媒体立体传播平台,打造全社会共建、共享、共治的“无废文化”。(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荆门市五“用”并举全力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见实效 一是调控产量有序“用”。制定磷石膏“以用定产”方案和分年度、分企业计划,将磷石膏产生企业消纳磷石膏情况与磷酸等产品挂钩,央企大峪口化工因利用率不达标被持续性停产限产,并一票否决申报申请国家绿色工厂。对污染大、规模小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全市磷石膏产生企业由17家降至12家,磷石膏产生量降至500万吨左右。2021年,该市磷石膏利用率由2018年的22.5%提升到43.3%,“三磷”综合整治工作受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委、省政府肯定。二是以奖代补促进“用”。对新建、扩建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5%予以补助;对新引进或新研发的磷石膏利用专利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补助;对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按照不低于2元/吨标准予以补贴;对购买荆门市磷石膏制品的市场主体按照3-4%比例予以补助,每年兑现补助资金3000万元左右。同时,大力争取并兑现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返还政策,2019-2020年累计为企业返还税收2400多万元。三是大抓项目支撑“用”。对企业新建或引进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在土地、污染物总量替代、能耗等方面予以倾斜和支持,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支持;实行领导包联项目,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2019年以来,地方政府和企业累计投入资金近10亿元,新投产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17个,新增磷石膏利用产能377万吨/年,产品种类由3种增至12种;7个在建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总利用产能将达到876万吨/年。四是校企合作创新“用”。开展磷石膏建材制品和路基材料试验,争取建立省级磷石膏建材工程、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等建设技术标准规范。新洋丰与武汉理工大学合作,共同建设磷石膏资源利用技术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并成功引进全省首家磷石膏提纯技术,建设了30万吨磷石膏提纯装置。五是拓展市场带动“用”。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开展磷石膏制品宣传,积极推动磷石膏建材产品在政府性工程中推广使用,支持市内综合利用企业与主要房产开发企业对接,推广使用磷石膏建材产品。(荆门市生态环境局)

★黄石市实打实高效推动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建设 “十三五”以来,黄石市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的22个项目已完工19个,2021年全市新增策划储备土壤项目14个,总投资86305.92万元。一是坚持高位推进。成立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每年“市、县、乡”三级领导干部生态培训班的重要内容,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县(市区)环保部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交流研讨会,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土壤污染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强化资金筹措。“十三五”时期,地方政府先后投入约7900万元用于土壤污染调查、修复治理及风险管控等工作。针对大冶市存在的工矿废弃地和尾矿库土壤污染突出问题,引导本土企业劲牌公司出资20亿元开展综合治理,实现“矿采选基地”向“生态涵养区”的转变,并作为典型案例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三是注重部门联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先后印发《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用地预审的通知》、《关于落实建设用地准入土壤污染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十三五”以来,共有124宗地块在用地预审环节落实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平台主体”机制,明确城投公司、环投公司等平台为实施主体,生态环境、财政、发改、自然资源、农业等部门协作配合,定期开展联合检查,高效推动土壤修复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已完工的19个项目均顺利通过验收。四是压实责任传导。通过开展送法入企、专题培训、观摩参观等形式,督促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与自行监测工作。2021年全市31家重点监管单位中,除3家单位因停产不具备隐患排查条件,其他单位隐患排查完成率100%。五是营造工作氛围。充分依托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等平台,宣传报道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动态70余条,聘请科普达人开展土壤知识进校园公益活动。建成土壤一厅、一库、一馆、一中心(即成果数字展厅、智能样品库、标本博物馆、样品制备流转中心),打造土壤文化交流、科普公众开放重要窗口,累计接待来访参观人员1000余人次。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在重点监管企业、修复现场设立公告牌和警示标识,公开土壤自行监测、治理与修复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等。(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随州市高新区“三坚持”统筹推进督察“五位一体”整改落实  2021年以来,随州市高新区持续深化落实环保督察整改定期调度、即时会商、问题通报、跟进督办工作机制,顺利完成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第一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部121个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截至目前,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一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已完成12个问题的整改销号,其余正在推进整改中。一是坚持高位推进。成立了由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编制高新区落实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四个清单”,指挥部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整改任务推进及完成情况定期开展核查。重大问题大员上阵亲临现场解决,主要领导对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第一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现场督办,督促完成整改销号。二是坚持跟踪问效。建立“一问题(信访件)一册”整改台账,采取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领衔督办、责任单位具体承办、指挥部办公室持续盯办的方式,将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群众信访件反映较为集中的异味污染等问题列为重点督办内容。管委会先后投资1600余万元,减少生活、工业废水入河排放量3000余吨/日,目前高新区内所有工业企业废水全部实现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三是坚持合力攻坚。建立“部门+部门”“部门+镇(局)”的联动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加强工作衔接,形成问题查找、整改落实、合力攻坚的联动效应。环保、建设、高新投公司、淅河镇等部门建立了沿河截污口和排污管网联合巡查、信息通报、会商研判、即时处理等机制,对府河、漂水高新区沿岸污水收集管网、截污口、溢流口等加密巡查,协调市排水管理处、城南污水处理厂、淅河污水处理厂现场办公,解决多个排水口雨污合流或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随州市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恩施州咸丰县“五个坚持”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一是突出效果导向,坚持高位推进。以“三大效益”发挥为目标,咸丰县委、县政府分别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治理专项规划和运维管理办法等,统筹部署、强化落实。咸丰县11个乡镇(区)集镇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32个村部分农户生活污水纳入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25个村建成11处人工湿地和24套一体化处理设施,纳厂和建有设施比例达30%,位于全州县市前列。二是突出责任导向,坚持任务落实。以落实政府主体责任为导向,咸丰县委农办和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等单位组成工作专班深入乡镇、村一线,认真调查研究,强化服务指导,有效结合“三拆三清三建”和“清洁家园”行动整治农村生活污水,2021年度恩施州下达咸丰县10个重点项目任务按期交账。三是突出分类施策,坚持因地制宜。聚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和人口集中村等重点区域,积极争取中省资金和自筹资金2600余万元,在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沿线村庄建成10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达360吨每天,有效解决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受农村生活污水污染影响。四是突出建管并重,坚持多措并举。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组织专班开展已建成设施问题全覆盖排查,建立台账,合理安排奖补资金,解决运维问题,目前11个乡镇(区)集镇污水处理厂,11处人工湿地和24套一体化处理设施运行正常。五是突出长效保障,坚持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五项机制”,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项目、进度、考核和运管等环节机制问题,实施《咸丰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扎实推进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不断提升治理能力。(恩施州生态环境局)

★鄂西区域念好“禁渔”三字诀 守护长江母亲河 一是加强非法捕捞监管执法,念好“严”字诀。采取人工机械、水上陆面相结合的方式巡查非法捕捞行为。宜昌市建立河湖警长制、成立江豚协助巡护队伍,由公安、环保、渔政、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实行联防联控,共同开展巡查和综合执法。长江岸线宜昌段安装视频监控等硬件设施近2000套,实现了对长江重点水域视频监控全覆盖。2021年以来,宜昌市查获非法捕捞案件48起,抓获59人,打掉团伙9个,收缴非法网具1023副、地笼351个,查获电捕鱼机26套、违禁船只22艘。二是深化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念好“复”字诀。鄂西建成省级中华鲟自然保护区,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治绿”,清理长江岸线,对已经取缔的码头开展植树美化绿化工程,为长江鱼类建设水清岸绿的生态环境。宜昌市自2019年起对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内110个非法码头开展整治,种植绿化树种24.96万株,修复长江岸线97.6公里,复绿5.27公里,江豚种群从2-3头增长到15-18头。恩施州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余平方公里,长江岸线累计完成造林绿化5.5万亩。鄂西区域2021年常态化增殖放流经济鱼类3700万尾,中华鲟、长江鲟、胭脂鱼等珍惜鱼类3万余尾,大鲵1.84万公斤。三是落实退捕渔民转产安置,念好“保”字诀。为保障渔民生计,让退捕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宜昌市采取工厂吸纳一批、公益岗位安置一批、政策兜底保障一批的措施保证转产就业,对转型上岸的渔民给予用地、担保贷款支持,鼓励小户发展等特色种植业,促进生态产业发展壮大。恩施长江段153条有证渔船以全部退捕上岸,439名渔民全部补偿安置到位,兑现安置资金1300万元。(鄂西专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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