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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2016年二季度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及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8-22 00:00 来源:省环保厅办公室

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2016年二季度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及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8-22 00:00 来源:省环保厅办公室

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2016年二季度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及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鄂环办〔2016201




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2016年二季度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及

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境保护局:

现将我省2016年二季度突发环境事件及应急管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情况

2016年二季度我省共发生13起突发环境事件,事件等级1起为较大,12起为一般。与2015年同期相比,突发环境事件有所上升。13起突发环境事件中,交通事故4,生产事故4,火灾事故2,危化品泄漏2,非法排污1起。其中省厅直接调度处置的有2起。总体来看,各地环保部门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时都能做到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充分发挥了环保部门的专业优势,最大程度地减轻了事件造成的危害。

(一)黄石大冶市金牛镇自来水水源(虬川河)水质污染事件(较大)

67上午9时许,大冶市金牛镇发现自来水水源(虬川河)水质浑浊、颜色呈深灰色,因此立即停止供水。大冶市环保局在下午13点左右接到信息后,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排查发现有两个污染源导致水质受污染:一是金牛镇下边村群力山庄养猪场排便管道破损,二是金牛镇胡铁村一村民抽塘泥向虬川河水源排放。针对此情况,大冶市环保局责令责任人立即停止了违法排污,并联合大冶市公安环保警察大队对相关责任人立案调查。此外,从下午5时开始,大冶市开放毛铺水库新鲜水源对污染河道进行冲洗、稀释。大冶市环保局分别在当日14点、17点、2125分三次采集自来水水源(虬川河)水样,监测4个指标(COD、氨氮、磷、pH值),发现17点的水样已经达标(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适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但COD监测值为未检出,不能确认;2125分的监测结果COD=10.0mg/L、氨氮=0.27mg/LpH值=7.44,全部达到国家水质标准。

黄石市环保局十分重视,晚上1035分,黄开广副局长带领市环境监察支队和黄石环境监测站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工作。凌晨0点左右,自来水水源(虬川河)水质已经恢复正常,金牛镇自来水厂已经恢复正常供水。

(二)宜昌中兴化工火灾事故(一般)

2016531下午15:20左右宜昌中兴化工有限公司原料仓库有机硅浆发生泄漏,遇火发生燃烧,导致厂内原料仓库燃烧,产生大量烟尘。

当地市政府第一时间作出安排部署,全力开展应急工作。环保监测部门分别在上风向和下风向设置监测点;公安部门立即设置了警戒线,实行了部分道路交通管制,及时组织周边居民和企业人员疏散;市消防支队、武警交通第六支队组织100余名官兵及挖掘机、水泥罐车等20余套大型装备,抢通了2条救援通道,调集150吨水泥、4000吨沙、400吨砂石料等物资对着火区采取覆盖方式进行灭火;气象部门加强监测和预警,实时提供气象服务;宣传部门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引导舆论正面发声。根据省领导指示,环保厅组织相关专家于6102:00到达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201661日下午16:30环境应急响应终止,无人员伤亡,未造成大的环境污染事件。环保厅应急专班对后期处置工作提出了整改措施,要求当地环保局针对危废处置要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不再发生次生环境污染。

(三)恩施“4.16”宜巴高速巴东段罐车化学品渗漏事故(一般)

416下午18时一辆载有31吨三氯化磷的罐车在宜巴高速巴东服务区附近发生泄漏,张高丽副总理批示“请环保部指导地方稳妥处置,严加防范造成危害”。按照环保部要求,我厅立即向恩施州和巴东县环保局以及巴东县政府调度事故处置有关信息并于41723:23向环保部报告了相关情况。

事件发生后巴东县政府组织安监、环保、公安、消防、溪丘湾乡政府等单位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一是迅速将事故车辆转移至距加油站较远的服务区东边空闲区;二是用油布、沙土等吸收滴漏的三氯化磷(罐车有一个渗漏点持续、少量滴漏,未发生大量泄漏);三是联系荆门专用车辆前来转运事故车辆上的三氯化磷。

417凌晨430分转移完毕,应急响应终止,事故没有人员伤亡,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四)其它10起一般性突发环境事件在当地政府的组织协调下均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置。见附表)

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督导,有针对性的部署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确保了二季度汛期环境安全。二季度,省厅根据汛期各个节点环境风险特点和陆续出现的新的环境风险隐患,及时下发通知,督促指导各地开展环境风险防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并及时调度相关工作信息。2016412日为防止类似2014年“4.23”汉江武汉段氨氮超标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再次发生,省厅下发了《关于对汉江流域水质开展预警监测的通知》,要求各地环保部门在汛期来临之前对汉江流域水质开展预警监测,十堰、襄阳、荆门、孝感、咸宁、仙桃、天门、潜江市环保局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开展工作并按时上报情况。201659日下发了《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环境安全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环保部门进一步增强做好汛期环境安全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做好汛前隐患排查防控和各项准备工作,全力保障汛期安全防控措施落实到位。2016612日下发了《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守和应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对汛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和责任。2016627日下发了《省环保厅关于应对近期气象灾害(暴雨)做好汛期环境风险防控的紧急通知》,对开展重点排污企业环境风险排查和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以及落实与水利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突出重点、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一是开展重点企业环境风险排查。今年4月份以来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对1000多家环境风险突出的危化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是否编制、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厂区排水管网是否完善、是否清污分流、应急池是否满足应急需求、企业是否有偷排、直排、超标排放以及企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制度落实情况等,一旦发现企业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立即责令整改。4月份,省环境监察总队在应城市驻点监察时,发现赛孚工业园排污受纳水体-老府河流域水质整体严重超标,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立即约谈孝感市和应城市政府限期整改,同时责令园区内企业全部停产;二是开展饮用水源环境风险防范。全省各级环保部门高度重视汛期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工作,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加大保护区内拆违力度,及时制止环境违法行为,与水务、气象等部门的开展应急联动,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及时消除隐患,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三是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宜昌市对部分环境风险突出的尾矿库企业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并派人24小时驻点巡查,黄石市组织专班对辖区内9座“头顶库”进行检查,通过日夜不间断巡查的方式,第一时间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了金山店镇杰宏矿业尾矿库管涌险情等较大隐患3处,进一步筑牢尾矿库安全防护堤,有力保障了尾矿库安全度汛。

(三)做好环境应急预案修编及备案工作。为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各地加大了应急预案的修编及备案工作力度。荆门市已完成了《荆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初稿撰写工作。仙桃市下发了《关于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的通知》(仙环委会办〔20161号)并对应急预案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武汉市环保局对《武汉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1年版》进行了修订。随州市环境保护局督促被省环保厅列入参训未备案的湖北星化工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与备案登记工作。襄阳市积极推进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修编及备案工作,同时按要求把重大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资料报送省厅存档。

(四)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二季度,在省厅统一调度下,各地按照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孝感市、襄阳市修订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了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武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印发了《关于制订及报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情况的通知》;天门市认真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加大人力和经费投入,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工作;襄阳市重点对排污企业进行限产限排,20余家大气污染排放企业下达了停产通知,对40余家污染排放企业进行了限产,对华电襄阳发电公司、安能热电等重点发电企业加强环境监管,确保稳定达标低排放。

(五)开展应急演练,组织应急培训。二季度多个地市进行了应急预案的演练。525,丹江口市组织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演练,丹江口市政府党组成员陆敏亲临现场任总指挥,丹江口市环保局局长蔡光耀任现场指挥长。十堰市环保局现场观摩了应急演练。526仙桃市与湖北新蓝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2016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检验企业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锻炼了环境应急队伍。614黄冈环保局组织了开展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提高了监察监测人员应对突发灾害性天气的应急处置能力,为全面做好全市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打下坚实基础。624,宜昌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了亭区宜化保险粉厂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通过此次演练,检验了环保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锻炼了各应急专业小组队伍,完善了部门之间的应急协同处置机制。628日,湖北省安监局组织了生产安全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演练。此次演练由湖北省、武汉市、黄石市“一省两市”共同参与完成,是一次多场景,复杂度高的应急指挥演练,演练达到预期目的。629日,荆州市环保局在柳林洲油库码头开展突发泄漏、火灾应急演练,此次演练进一步提升我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检验环保与其他有关部门在发生危化品泄漏和火灾事故后的快速反应、协调及处置能力,提高了企业自身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荆州市环保局、襄阳市环保局为做好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和环境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分别组织对本系统人员进行了培训。622日,省厅组织开展了全省环境应急工作岗位培训,参训人员共100多人,培训期间除恩施州建始县一名学员无故早退外,他参训学员都全程参加了学习。

(六)加强信息报送,着力抓好环境应急管理例报工作二季度全省共发生了13起突发环境事件,其中12起事件事发地环保部门都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管理报告办法》及时上报情况。二季度全省大部分地区环保部门均能按时上报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季报,其中报送材料质量较好的地区有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阳。

三、存在主要问题

二季度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迟报问题突出。黄石大冶市金牛镇自来水水源(虬川河)水质污染事件属较大突发环境事件,需上报至省厅,大冶市环保局在当天下午1300左右接到信息后,虽然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处置,但没有第一时间上报黄石市环保局,从而导致黄石市环保局直到当天2200才向省厅报告,大大超过了报告时限。

(二)部分地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例报上报不及时,敷衍了事。为全面掌握和调度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省厅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实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季度例报制度,并专门下发通知对例报的格式、内容、上报时限进行了明确规定,但仍有部分地区应急管理工作例报上报不及时,内容空洞,不能客观反映本地区工作开展情况。在上报今年二季度季报前,省厅应急办多次提醒并电话催办,但天门市环保局仍没有按时上报季报。鄂州市环保局二季度季报只有五行字,且对三季度工作没有分析,没有打算,没有对策。

(三)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进展缓慢。从二季度情况来看,环境应急预案修编及备案工作进展缓慢,有的地市只下发了通知,预案备案还没实现“零突破”(从各地上报的例报来看,大部分地区均未反映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开展情况)。有的地市还停留在初稿撰写层面上,二季度省厅也只收到襄阳市环保局抄送的2家重大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存档资料,距省厅今年年底全省要完成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工作目标相距甚远。

四、下一步主要工作

(一)做好灾后重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一是对水灾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组织监测,确定污染的范围、程度和主要污染物,指导当地政府和相关单位制定后续处置方案,及时进行处置,确保环境安全;二是对水灾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加强监管,督促当地政府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做好收集、登记、包装并按照危险废物的处置规范和程序进行转移处置,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三是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和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确保企业恢复生产时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四是组织开展全省地表水特别是长江、汉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掌握汛期过后全省地表水水质变化情况并制定针对性措施,重点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五是组织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督促尾矿库企业完善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二)做好高温天气环境安全及环境应急工作。一是突出重点,加大危险化学品、重金属等重污染行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维护、检修,确保正常运行,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环境突发事件。二是严格制度,强化应急防范。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环境突发事件,要立即落实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

(三)继续做好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及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一是要加大环境应急预案修编及备案工作力度,确保年底前实现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率100%。二是抓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编工作。三是做好监测预警预报。各地环保部门要会同气象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本地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四是加大对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的排查、督查力度,加大对燃煤设施和燃煤堆放的监管力度,严控散煤特别是劣质煤使用,着力开展秸秆禁烧。要加强对各类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确保排放达标,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超标排放行为。

(四)做好交通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据统计,三季度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已占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总次数的30%。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流动性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不确定性,给应急处置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各地环保部门要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信息沟通,及时掌握运输物品名称、数量、包装方式、运输车辆类型、行驶路线和时间等基础信息及交通事故信息,对重大环境风险源转移运输时要制订预案,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事件能够快速科学处置。

(五)继续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日常排查工作。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是一项动态化的工作。各地要根据自身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结合季节特点,重点开展三个方面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一是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污染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县级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分布、水源构成、水质状况、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规划编制、保护区划定和审批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建设管理情况;采矿(选矿、矿加工)企业、尾矿库(坝)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水污染源的废水及废水污染物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工业固废及其堆放场、油库、有毒有害废弃物堆放场和转运站等污染源排放情况;集中式水源地范围内城镇、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填埋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废水等排放情况;集中式水源地上游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整治情况。二是开展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环境污染排查。重点排查园区内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厂、固体废弃物处置场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园区内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园区内企业主要环保设施处理能力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危险废物产生量、分类及处置情况,落实突发环境、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应急设备设施配备情况。三是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经营、使用、储存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排查生产、使用、储存(含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建设项目,重点排查企业是否取得环保、安全等行政许可,建设项目是否落实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危险化工工艺和有毒化学品是否安装自动化控制系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否安装温度、压力、液位和泄漏报警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毒性气体和易燃气体是否设置紧急切断装置,临江湖和位于城区的企业是否配备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设施等。(:各市州今后在上报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季报时要把本地区开展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情况作为重点内容上报)

附件:湖北省突发环境事件统计表

             2016822

附件:

湖北省突发环境事件统计表

20162季度

序号

发生时间

事件名称

简要情况

等级

事件起因

1

2016年6月7日

黄石大冶市金牛镇发现自来水水源(虬川河)水质污染事件

6月7日上午9时许,大冶市金牛镇发现自来水水源(虬川河)水质浑浊、颜色呈深灰色,立即停止供水。凌晨0点左右,经过应急处置,水质已经恢复正常,金牛镇自来水厂已经恢复正常供水。

较大环境事件(V)

非法排污

2

2016年 5月9日

荆州沙市汉宜高速危化品运输车侧翻泄漏事故

2016年 5月9日上午6时左右,一辆油罐车汉宜高速荆州市沙市区沙市区锣场镇玉壶村路段侧翻,致使20吨汽油泄漏到外界树林、小沟渠和南北渠。事发后,我局迅速组织市环境监察支队、开发区分局和沙市区分局工作人员开展应急监察,为防止含油废水向下游漂移或进入农田,对事发地下游南北渠设置2条隔油带,阻止汽油向下游漂移,同时在事发地水系南北渠上、下游采样,启动应急监测,组织中国石化和昌盛环保燃料油公司打捞浮油,对油污采用消油剂、吸油毡吸附、潜水泵外抽的方法等应急措施处理,为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和火灾安全事件,向市应急办建议组织相关地方及部门会商善后事宜,5月11日,泄漏汽油已全部清理干净,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也未影响饮用水源安全。

一般环境事件(Ⅳ)

交通事故

3

2016年 5月23日

荆州隆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甲醇桶因厂内转运火灾事故

2016年 5月23日上午8时55分左右,荆州隆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一车间的甲醇桶因厂内转运过程中发生起火,当地环保局迅速组织应急监察、监测人员赶到现场,开展应急监测和现场处置工作,监测人员对厂界下风进行大气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甲醇和二甲苯均未超标。10:55分明火已经全部熄灭,处置已全部完毕,并责令该公司消防水、废水不准外排,进入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一般环境事件(Ⅳ)

生产安全运输危化品

4

2016年6月11日

荆州解放路废弃化工厂化学品泄漏事故

2016年6月11日下午14:13分,环保热线12369接到群众举报解放路廖子河有刺鼻异味,当地环保局立即组织监察、监测人员赶到现场,发现解放路43号一废弃化工厂院内有大约10公斤化学品发生泄漏。事发后,监测人员分别对该区域进行布点监测。6月11日开始不间断对周边环境大气进行监测,自6月11日晚9时起,监测结果显示,周边空气质量已恢复正常。6月13日后,邻近厂区的几户居民家中室内监测结果已达标。

一般环境事件(Ⅳ)

废弃化工厂化学品泄漏

5

2016年5月31日

宜昌中兴化工有限公司厂区火灾事故

2016年5月31日15:20分,宜昌中兴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发生火灾,火势迅猛,燃烧产生大量黑烟,宜昌市环保局接到应急报告后立即进行处置,并将相关情况报市政府应急办和省环保厅应急办。省环保厅经报环保部,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将此次事件定性为一般突发性环境事件,在较短的时间内控制并消除了环境污染,未出现人员伤亡,没有造成环境次生污染。

一般环境事件(Ⅳ)

火灾事故

6

2016年5月19日

宜昌枝江市汉宜高速农药车侧翻应急事件

2016年5月19日凌晨4时,汉宜高速枝江往宜昌方向1143+900处,一辆运输农药的车辆侧翻,车上所载桶装和袋装农药阿维菌素(为一种防治水稻螟虫的低毒农药)约300斤因包装破损泄漏,少量流入高速公路边干枯排水沟内。事发后,枝江市环保局迅速组织环境应急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农业部门到现场清理了农药残留物对现场泄漏农药进行收集并转运,侧翻车辆由交警部门拖离现场,未出现人员伤亡,没有对周边环境造成环境污染。

一般环境事件(Ⅳ)

交通事故

7

2016年6月29日

宜昌远安县鸣凤镇双泉村供水污染应急事件

   2016年6月29日22:00,远安县鸣凤镇双泉村部分村民饮水后感到不适,有呕吐、腹泻现象等特征,陆续到县医院治疗。接到报告后,宜昌市环保局迅速组织远安县环保局开展环境应急工作,安排市环境监测站赶赴现场进行增援,开展应急监测工作。初步查明事故原因是6月29日上午,因停电原因,位于鸣凤镇双泉村的宜昌山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磷复肥)厂区少量循环水池污水倒流双泉村供水支管,造成部分供水受到污染,6月30下午,饮水身体不适的23名村民经治疗和复查后,身体状况基本正常,情绪平稳。

一般环境事件(Ⅳ)

生产事故

8

2016年4月30日

宜昌远安交通事故

2016年4月30日23点13分,在远安县嫘祖镇西河村三组神龙隧道口往神龙方向200米处,一辆空载中型自卸式柴油货车冲入路边的天福庙水库。当地环保局于2016年5月1日6时安排环境监察、监测人员到货车坠河现场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对事故周围水域漂浮物进行清理。根据监测结果判断该事件没有对水体造成环境污染。

一般环境事件(Ⅳ)

交通事故

9

2016年4月14日

鄂州“4.14 ”泽林镇硝酸泄露事故

2016年2季度妥善应对了“4.14 泽林镇泽林村石家边车辆运输中硝酸泄露事故”,该事故中由于硝酸泄露量很少,未对环境产生明显污染。同时,在该事故处置总结中,进行了1次市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监察支队联合开展桌面推演,促进两个单位在应急应对中默契配合程度。

一般环境事件(Ⅳ)

生产安全

运输危化品

10

2016年5月3日

荆门麻城镇襄荆高速路口恶臭事件

5月3日晚,麻城镇襄荆高速路口一公里处恶臭难闻,通过监测。空气中含有硫化氢、氨气、氰化氢等有害物质。在排查中发现三力石膏厂北150米处私宅院内,储存有大量化工品,疑似气味源头,现场未发现生产设施,当环保局立即将情况通报给当地公安机关。通过调查,嫌疑人楼某拒绝说明其院内化工品来源,只承认有半桶化工品泄漏后用水冲入下水道。此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一般环境事(Ⅳ)

私自处置危化品

11

2016年6月13日

荆门襄樊金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火灾事故

2016年6月13日下午,襄樊金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委托襄阳顺发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单位)转移荆门市沙洋县平湖科工贸易有限公司10.88吨危险废物(HW04农药废物:假劣农药、兽药、包衣种子),在装箱过程中由于平湖科工贸易公司装卸工个人原因导致火灾,后经扑灭。而后在沙洋农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安全员的监护下,重新装车,并一同护送至襄樊金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6月14日凌晨3时19分安全到达。

一般环境事(Ⅳ)

火灾事故

12

2016年6月16日

咸宁弘坤化工厂溶剂油储罐泄漏

6月16日上午,弘坤化工厂区,发现现场有刺鼻性气味,经检查发现该企业罐区西北角500M3储罐的罐底有液体泄漏。6月16日18点32分,处置完毕,经嘉鱼县环境监测站现场检测,现场所有指标符合环保要求,安全风险已经得到有效控制,没有对周边人员及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没有造成人员中毒、死亡。

一般环境事(Ⅳ)

生产事故

13

2016年4月17日

恩施宜巴高速巴东服务区三氯化磷罐车泄漏事故

2016年4月17日22:07,环保厅应急办接到环保部应急办值守处电话:据新华社报道4月16日下午18时一辆载有31吨三氯化磷的罐车在宜巴高速巴东服务区附近发生泄漏,巴东县政府立即组织应急处置。此事故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属于交通事故次生的一般性突发环境事件。

一般环境事(Ⅳ)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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