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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定点帮扶建始县乡村振兴工作要点》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2-06-24 09:25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定点帮扶建始县乡村振兴工作要点》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2-06-24 09:25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定点帮扶建始县乡村振兴工作要点》政策问答

一、定点帮扶建始县需要开展哪些重点工作?

(一)加强对建始县乡村振兴工作调研指导。围绕帮助建始县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加强调研。厅主要领导至少1次,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1次开展现场调研,指导建始县、定点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落实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等工作部署。(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机关党委)

(二)协调省直定点帮扶单位做好帮扶工作。协调定点帮扶单位与建始县进行对接,根据实际协商议定2022年定点帮扶责任书。组织建始县定点帮扶工作联席会议和年度考核工作。驻村工作队统一协调建始县的其他驻村帮扶单位,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单位:财务处、办公室、驻村工作队)

(三)大力推进消费帮扶。把消费帮扶作为定点帮扶的重要内容和增长点,利用“832”电商平台等销售渠道,组织采购建始县特色农产品,宣传鼓励职工个人通过“832”微信小程序采购建始县农副产品。消费帮扶采购额度不低于定点帮扶责任书要求。(责任单位:机关党委、财务处、机关后勤中心、驻村工作队)

(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对建始县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指导和帮扶力度,和有关部门协调沟通,中央和省级环保资金积极支持,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责任单位:综合处、财务处、水处、大气处、土处)

(五)支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建始县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与乡村振兴工作结合起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积极支持建始县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责任单位:生态处)

二、如何加强驻村帮扶力度?

(一)帮扶驻点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对建始县马坡村开展走访调研,帮助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有保障成果,协助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脱贫人口就业情况,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志智双扶”等各项活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责任单位:驻村工作队)

(二)实施乡村振兴帮扶项目。根据建始县马坡村实际,科学制定帮扶项目计划,帮助加快产业发展,促进村民和村集体经济明显增收。帮助选优培优村干部,组织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责任单位:人事处、厅驻村工作队)

(三)做好驻村帮扶保障工作。加强驻村工作队干部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监督考核制度。落实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经费、项目、食宿、用车、管理、安全等各项保障政策,让驻村干部心无旁骛投入到乡村振兴工作中去。(责任单位:人事处、财务处、机关党委)

(四)加大乡村振兴宣传力度。做好乡村振兴方针政策、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和思想道德建设,增强绿色环保意识。深入挖掘定点帮扶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亮点,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责任单位:宣教处、机关党委、宣教中心、驻村工作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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