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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1803251/2021-30215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
2021-06-30 14:45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称
2021年度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竞争性分配考核结果公示

2021年度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竞争性分配考核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30 14:50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度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竞争性分配考核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30 14:50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度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竞争性分配考核结果公示


2021年度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资金

竞争性分配考核结果公示

根据《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建规〔2017〕12号)及《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资金考核评分细则》(鄂环办〔2017〕89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因素法部分)的竞争性分配考核工作。现将有关考核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考核指标及基础数据来源

竞争性分配考核主要内容是对各市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指标分别是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果、环境空气优良天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等五个指标和附加项一个扣分指标,评分权重分别为20%、15%、25%、25%、15%,附加项最高扣10分。

二、考核结果公示

经对91个考核对象进行认真考核评分,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现将考核得分排名前30名的考核对象予以公示(因并列原因实际公示33个市县)。

序号

地区

考核得分

1

崇阳县

90.45

2

十堰市

90.30

3

兴山县

89.91

4

孝感市

89.12

5

咸宁市

88.48

6

恩施州

88.43

7

黄石市

87.19

8

来凤县

87.07

9

谷城县

86.70

10

应城市

86.32

11

恩施市

86.25

12

保康县

85.64

13

荆州市

85.36

14

神农架林区

85.11

15

咸丰县

85.07

16

竹山县

85.02

17

京山市

84.88

18

巴东县

84.76

19

竹溪县

84.69

20

通山县

83.88

21

通城县

83.86

22

嘉鱼县

83.52

23

利川市

83.48

24

郧阳区

83.20

25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83.00

26

南漳县

82.97

27

秭归县

82.88

28

黄冈市

82.38

29

宜昌市

82.21

30

建始县

82.03

30

咸安区

82.03

30

房县

82.03

30

罗田县

82.03

公示时间:2021年6月30日-202176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客观、真实、准确、具体地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可提交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可提交书面材料并署实名。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厅将按此结果函告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27-87167123

传真:027-87167123

电子邮箱:hbepbgc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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