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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1803251/2022-41649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
2022-03-15 11:00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称
关于2021年全省环境行政处罚及环保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的函

关于2021年全省环境行政处罚及环保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22-03-17 11:00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2021年全省环境行政处罚及环保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22-03-17 11:00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2021年全省环境行政处罚及环保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的函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严格依法行政,探索开展“执法+服务”监管,统筹推进疫情常态化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保工作,积极创新执法方式,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效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2021年全省环境行政处罚及环保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1年环境行政处罚情况

2021年,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立案2103件,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559件,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案件189件,罚款金额约2.69亿元。立案数排名前四位的市州是:黄冈、黄石、襄阳、武汉;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案件数排名前四位的市州是:黄石武汉、黄冈、襄阳;下达处罚金额排名前四位的市州是:荆州、黄石、黄冈武汉

2021年我省启用了《湖北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系统》,规范了案件填报和案卷管理,襄阳、咸宁、荆门、随州、鄂州、仙桃等地还组织开展了案卷规范和系统操作培训。从案件系统填报情况来看,2021年全省案件填报实现100%的填报

二、2021年环保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

2021年,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量共计284。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件;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37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21件;实施移送行政拘留案件88起;移送涉嫌污染犯罪案件36起。全省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数量排名前四位的市州是:荆州、孝感、黄石、武汉

从各地报送情况来看,除神农架林区各市州都有适用环保法配套办法的案件。其中,荆门、黄石2个市州适用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实现了类型全覆盖;仙桃适用环保法配套办法的实施案件总数增长超过50%。

2021年,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128个,其中有8个典型案例推送生态环境部被采纳并全国通报表扬。案例报送排名前四名的市州是:黄冈、宜昌、荆门、黄石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建议

一是案件办理水平有待提升。从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调度情况来看,今年我省行政处罚案件数与2019年基本持平,但与“十三五”期间平均情况相比,案件数和处罚金额明显下滑。截止12月底,我省尚有部分县(市、区)的行政处罚案件为零。各地还存在行政处罚案件执行不到位,结案率偏低,案件填报不及时,案件信息误差大问题

二是配套办法实施力度仍需加强。2021年,全省仅荆门黄石市有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有8个市州没有实施限产停产案件,有2个市州没有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案件。全省适用环保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案件数比去年略有增加,但与“十三五”期间平均情况相比呈下降趋势。

三是落实工作标准不高。各地填报录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不及时,个别地方仍存在虚报、漏报、误填等问题。部分市州信息报送审核把关不严,推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材料不积极,格式不规范,质量不高。

下一步,各地要加强组织培训,明确责任分工,提高案件办理水平,及时填报行政处罚和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信息并向社会公开,规范案卷管理,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强化督察督办,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同时,各地要加大执法普法宣传,聚焦工业企业污水直排、在线数据造假、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推送典型案例,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省厅将对工作落实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查处不到位、填报不及时、公开不到位、报送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通报,严肃处理徇私枉法、隐瞒误报、有案不报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附件:1.2021年全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情况统计汇总表

2.2021年全省环保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汇总表

3.2021年全省各县(市、区)环境执法情况一览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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