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环境行政处罚及环保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
2019年,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新法新规,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既依法依规严格监管,又注重帮扶服务,助推绿色发展,取得了明显执法成效。现将全省2019年环境行政处罚及环保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9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
2019年,全省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共立案3555件,对2916起环境违法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金额约2.83亿元。全省有11个市州实施行政处罚案件数过百且处罚金额超过千万元。其中,黄冈、武汉等2个市州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数和下达处罚决定案件数均超过400件;武汉、黄冈、孝感等3个市州处罚金额都超过3000万元。尤其是黄冈处罚金额达到了4643万元,连续三年呈同比增长。
2019年环境行政处罚立案数排名前三的市州是:黄冈、武汉、襄阳;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案件数排名前三的市州是:黄冈、武汉、襄阳;下达处罚金额排名前三的市州是:黄冈、武汉、孝感。
从《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填报情况来看,2019年全省案件填报率为93.2%,其中,黄冈、咸宁、随州、仙桃、潜江、天门、神农架等市州案件填报率达到100%。
二、2019年环保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
2019年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量共计597件。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0件,处罚金额444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364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87件;实施移送行政拘留案件96起;移送涉嫌污染犯罪案件40起。
从各地报送情况来看,除神农架林区外各市州都有适用环保法配套办法的案件。其中,黄冈、咸宁、荆门、天门等4个市州环保法配套办法实现了各类型案件全覆盖;仙桃环保法配套办法的实施案件总数增长超过50%。
2019年全省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数量排名前三的市州是:荆州、十堰、黄冈和武汉。
三、存在问题及要求
2019年,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持续推进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执行落实,不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较好实效,但仍需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一是环境行政处罚工作仍需规范加强。从全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调度情况来看,行政处罚案件数和处罚金额同比呈明显下滑趋势。恩施、荆州、宜昌等市州实施行政处罚案件数同比减少超过50%,恩施、宜昌、鄂州、黄石等市州处罚金额同比下降超过50%。还有个别地方存在立案不处罚、网上填报不及时、案件信息公开不到位等问题。荆门、孝感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填报率低于80%。
二是环保法配套办法执行力度仍不能放松。2019年,全省实施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呈明显下滑趋势,武汉、荆州、恩施、潜江、神农架等市州没有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发生。与去年同期相比,黄石、天门、鄂州、恩施、随州、宜昌等市州实施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总数下滑超过50%。截止12月底,我省尚有29个县(市、区)实施环保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为零:武汉市的市本级、武昌区、蔡甸区、东西湖区;宜昌市的西陵区、兴山县;襄阳市的市本级、宜城市、襄州区、高新区;黄石市的市本级、黄石港区、铁山区、开发区;十堰市的武当山特区;孝感市的市本级、云梦县、孝昌县;咸宁市的市本级、高新区;黄冈市的龙感湖区;荆门市的沙洋县、屈家岭管理区、漳河新区;随州市的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恩施州的州本级、巴东县、来凤县;神农架林区。
三是工作落实尚待提高标准。各地在填报和报送环境行政处罚及环保法配套办法等信息时,存在填报不及时、报送不认真、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信息误差大等问题,个别地方对信息填报和报送工作把关不严,信息重报、漏报、误报现象较为突出。另外,各地报送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材料不够积极,质量不高。除黄冈、咸宁外,其他市州均未报送典型案例材料。
下一步,各地要坚持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填报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切实做到查处一起、填报一起、公开一起。省厅将对工作落实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案件少甚至不办案的个别地区采取专项稽查、驻点执法、个别约谈、岗位轮训等强力措施,并对查处不到位、公开不及时、填报不准确、报送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通报,严肃处理隐瞒误报、有案不报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附件:1、2019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情况统计汇总表
2、2019年环保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汇总表
3、2019年县(市、区)生态环境执法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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