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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1803251/2021-09236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省环境执法监督局
发文日期
2021-02-25 09:52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称
关于2020年全省环境行政处罚及环保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的函

关于2020年全省环境行政处罚及环保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21-02-25 09:52 来源:省环境执法监督局

关于2020年全省环境行政处罚及环保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21-02-25 09:52 来源:省环境执法监督局

关于2020年全省环境行政处罚及环保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的函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坚持依法行政,立足疫情防控不减压,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既依法依规严格监管,又注重帮扶服务,助推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全省2020年环境行政处罚及环保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0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

2020年,全省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共立案1571件,对1364起环境违法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金额约2.1亿元。全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86件,组织行政处罚听证的案件131起;结案873起,处罚决定对社会公开1364起。其中省厅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无听证和行政诉讼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3起。

全省有5个市州实施行政处罚案件数过百且处罚金额超过千万元。其中,黄冈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数和下达处罚决定案件数均超过200件;鄂州、黄冈等2个市州处罚金额超过1500万元。尤其是鄂州处罚金额达到了1.01亿元,同比增长13%。

2020年环境行政处罚立案数排名前三的市州是:黄冈、襄阳、咸宁;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案件数排名前三的市州是:黄冈、襄阳、咸宁;下达处罚金额排名前三的市州是:鄂州、黄冈、襄阳。

从《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填报情况来看,2020年全省案件填报率为99.8%,除荆州市外,其他市州案件填报率均达到100%。

二、2020年环保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

2020年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量共计180件。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件;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15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12件;实施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9起;移送涉嫌污染犯罪案件13起。

从各地报送情况来看,除神农架林区外各市州都有适用环保法配套办法的案件。其中,襄阳市实现了环保法配套办法各类型案件全覆盖;荆州市所辖县(市、区)都有环保法配套办适用案件。

2020年全省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数量排名前三的市州是:荆州、黄冈和襄阳。

三、存在问题及要求

2020年,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持续推进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执行落实,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疫情防控不减压,有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较好实效,但仍需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一是要加强规范行政处罚工作。部分市州对环境行政处罚工作不够重视,信息报送不及时、不严谨,武汉、咸宁、荆州等市州年度环境行政处罚数据与工作总结有明显变动。从全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调度情况来看,受疫情影响,各地行政处罚案件数和处罚金额同比呈明显下滑趋势。2020年,全省尚有4个县(市、区)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为零。

二是要严格实施环保法配套办法。2020年,全省实施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呈明显下滑趋势,全省仅襄阳有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十堰、宜昌、咸宁、随州、恩施、鄂州、仙桃、天门、潜江、神农架等10个市州没有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发生。2020年,我省尚有60个县(市、区)实施环保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为零。

三是要提高工作执行标准。各地在填报和报送案件信息时,存在填报不及时、报送不规范、内容不完整、信息误差大等问题,个别地方对信息填报和报送工作把关不严,信息重报、漏报、误报现象依然存在。武汉、襄阳、咸宁、孝感等市州的案件填报和实际情况不相符,信息有差错。另外,各地报送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材料不积极,质量不高。

下一步,各地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工作标准,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送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大力营造宣扬先进的氛围。同时以执行正面清单管理制度为契机,推进监管方式转变,持续优化执法方式,着力紧盯重点行业企业,对群众反映强烈、主观恶意的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环保法配套办法的综合运用,着力向重点任务、难点问题倾斜,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附件:1、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情况统计汇总表

      2、2020年县(市、区)生态环境执法情况一览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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