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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贯彻落实2020年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22-01-24 18:11 来源:孝感市人民政府

孝感市贯彻落实2020年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22-01-24 18:11 来源:孝感市人民政府

孝感市贯彻落实2020年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抓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加快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深化生态环境治理,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改善环境质量,确保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孝感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压实责任。按照“党委统揽、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公众参与”原则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压紧压实各地各相关部门整改责任,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扛起突出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推动整改落实。

(二)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整改。按照“可操作、可量化、可追溯、可考核”要求,科学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时限合理、整改目标可行、整改措施可操作。实行清单管理、挂账督办、办结销号。积极稳妥推进整改工作,整改过程中严格防止“一刀切”。

(三)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以抓好第一轮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为重点,统筹推进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中央2018年“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2018年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长江警示片反馈意见整改,确保整改统筹推进。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实行标本兼治。

三、工作目标

(一)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对标“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总体思路,全面完成湖北省下达的各项环保约束性指标。

(二)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系统推进,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的具体问题,细化明确整改责任、目标、时限和措施,实行整改“清单制”和“销号制”,坚决整改到位。着眼长远、提前谋划,注重解决深层次矛盾、结构性问题和体制机制性障碍,围绕推动生态安全、绿色发展、环境友好等目标,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

(三)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改革,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深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不断提升我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

(二)聚焦重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着力提升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系统推进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整治,力争13个国考断面达标;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推进农用地分类管控,扎实做好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能力建设,强化源头管控和污染治理。

(三)以人为本,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推进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加大查处力度;针对当前我市存在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举一反三开展问题大排查大整改,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百日攻势”行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为组长,相关市级领导为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县(市、区)、市直“三区”党政主职为成员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落实整改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各级领导要带头认领问题,切实抓好分管领域、部门的整改工作。各督办单位要切实发挥指导、督办职能,督促反馈问题依法科学有效整改。各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的整改机制。各县(市、区)、市直“三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制定本地、本单位整改实施方案。

(三)强化统筹推进。要找准结合点、提升转化率,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同党史学习教育、“五城同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用发展成果体现督察成效,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四)严格督导检查。建立和完善沟通协调、情况通报、督查督办、目标考核、信息公开“五项机制”,实行按月调度、挂图督战、定期通报制度。建立健全整改台账制、常态跟踪制、问题销号制、整改问责制,确保整改工作按计划推进、按要求完成。

(五)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启动问责追责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完不成整改任务、在整改过程中“搞变通”“打折扣”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以严厉的执纪问责倒逼问题整改。

(六)强化信息公开。利用“一台一报一网”和“两微一端”等平台,多渠道、多媒体报道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大力宣传整改工作经验做法、成效、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整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孝感市贯彻落实2020年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2.汉江汉川段岸线清理整治不力问题整改方案

     3.孝昌城区污水通过涵闸漫入澴河污染河流水体问题整改方案

附件1

孝感市贯彻落实2020年省级环保督察

“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反馈问题1: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仍有差距。有的领导干部对孝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盲目乐观,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性不强,还存在“等一等、缓一缓”的思想。有的领导干部对区域性生态环境问题认识把握不准,对暴露出来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讲客观原因的多,谈主观认识的少。少数职能部门对自己的主责主业不清楚,对职责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推诿扯皮现象。

整改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应勇书记在省委、省政府生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提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在实处。

整改措施:(1)把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作为各地各部门理论学习的必学内容,进一步提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认识。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之中,推进孝感高质量发展。

(2)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鄂办发〔2016〕45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感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孝办发〔2016〕13号),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落实。

(3)全方位、多渠道、多样化的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各级党校主体班培训的重要内容,营造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绿色发展意识。

(4)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不担当、不作为”整治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和处理。

督办领导:市委书记、市长

督办单位:中共孝感市委办公室、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孝感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三区”工委、管委会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2:“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树得不牢。少数地方和部门对“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认识不够,重开发、轻保护情况仍然存在。孝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按照《湖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编制年度实施方案。

整改目标:坚决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积极主动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按要求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并督促落实。启动并完成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为下步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提供规划引领。

整改措施:(1)启动并加快《孝感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孝感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生态修复规划(2021—2025年)》两项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同期,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当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两项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2)积极组织开展全市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摸底排查,加强申报入库工作指导及跟踪管理,全力争取生态修复项目分期分批、入围入库。探索“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专业化治理”模式,积极推进引入社会资本投资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3)进一步明确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指导督促和监管责任,指导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县级人民政府对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的主体责任、对矿山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监管责任。同时,明确矿山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主体责任。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副市长

责任单位:孝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反馈问题3:孝感市历史遗留矿山总计104个,总面积888.58公顷。其中,孝感市长江干支流废弃露天矿22个(全部位于汉川市),面积154.1公顷。至督察时,历史遗留矿山只修复了121.716公顷,仅占总面积的13.7%。其中,2020年应完成的长江干支流废弃露天矿生态修复工作严重滞后,如汉川市马口镇高山村徐家湾碎石矿区(榨山)、高山村联合采石场(长岭山2处)仍未启动。

整改目标:严格按照“汉川市长江干支流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图设计”,限期完成汉川市马口镇高山村徐家湾碎石矿区(榨山)、联合采石场(长岭山2处)等22个(面积154.1公顷)长江干支流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按要求完成项目县级初验、市级验收工作。

整改措施:(1)明确整改责任。进一步明确汉川市人民政府对长江干支流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的主体责任,明确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履行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的监管责任。

(2)督促政府修复。按照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湖北省长江干支流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汉川市人民政府限期完成马口镇高山村徐家湾碎石矿区(榨山)、联合采石场(长岭山2处)等22个(面积154.1公顷)长江干支流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3)组织项目验收。督促汉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湖北省长江干支流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在项目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的相关要求进行工程质量评定,组织开展县级初验,形成初步验收意见书并向孝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验收申请。孝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验收专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汉川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21年9月底

反馈问题4:矿山无序开采,污染环境,已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悟县阳平开发区周边山体普遍存在开山采石、造地的现象,被破坏的山体大多未进行生态修复治理,周边村民私自开采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石材开采、偷采盗采等原因造成山体生态破坏现象。根据损毁山体情况,积极采取自然修复和工程修复等方式,对损毁山体生态环境进行有效治理,根本改善区域生态地质环境。

整改措施:(1)对照《大悟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确定的开发区边界范围,有越界平整场地、破坏山体的,有计划地进行修复。

(2)编制阳平开发区周边山体生态修复方案,采取削坡减载、土地平整、修筑挡土墙、建设截排水沟、架设防护网、设立警示牌等措施复垦复绿。加强后期植被养护和巡视监测,确保治理后边坡安全稳定。

(3)按照《湖北省大悟县阳平镇古寨矿区建筑石料用大理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边开采边开展矿山修复治理工作。

(4)加大矿山日常巡查和检查力度,发现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偷采盗采等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依法查处,从源头控制矿山地质环境破坏问题。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大悟县委、县政府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反馈问题5:安陆市涢兴矿业有限公司取土点道路未硬化,未落实“边开采边修复”措施。

整改目标:严格规范完成矿山复垦复绿工作。

整改措施:督促安陆市涢兴矿业有限公司对取土点道路进行硬化并严格落实“边开采、边修复”措施。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安陆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

反馈问题6:孝昌县顺和矿业存在项目批建不符,现场环境管理混乱等问题。

整改目标:积极筹措矿山修复治理资金,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矿山修复工作,全面完成全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修复。妥善解决顺和矿业存在的问题。调整孝昌生态功能区建筑石料开采总量控制标准。实现规范绿色运输、全封闭装料、边开采边修复的目标要求。

整改措施:(1)矿山修复问题。①编制《孝昌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孝昌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生态修复规划(2021—2025年)》,为开展矿山修复治理工作明确工作任务,提供规划指引。②将小河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修复纳入小河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中,积极与省自然资源厅对接,争取将该项目纳入2021年部、省级试点项目,落实孝昌县小河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修复工作。③根据矿山生态修复规划任务,按照“一矿一策”原则编制周巷镇陡山、雨山、风山3个矿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实施方案。积极向省自然资源厅争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补助资金,同时积极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矿山修复工作,解决孝昌县矿山修复财政资金不足状况。

(2)顺和矿业批建不符问题。①由市相关部门做好石料开采量控制标准调整和环评审批工作。②加强对厂内运输车辆管控,不平箱覆盖一律不得出厂,并在出厂设置冲洗设施保证车辆清洁出厂,杜绝车辆抛洒和运输扬尘;建设全封闭料仓,杜绝装卸料过程中的粉尘外溢(完成时间2021年6月中下旬);严格按照开采复绿方案要求落实复绿治理,在未开采至终了深度时将先期剥离的表层土对周边原矿坑进行复耕复绿,并采购降尘设备车辆,加大矿山降尘环保力度。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孝昌县委、县政府,湖北澴川国投公司

整改时限:矿山修复问题完成时限为2025年底;顺和矿业完成时限为2022年6月

反馈问题7:推动绿色发展决心不够。产业结构依然偏重。2018年—2019年全市重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2%,六大重点产业中三大传统产业占比高达85%左右。资源消耗型产业增长幅度较大。全市采矿业2018年增长2.2%,2019年增长9.9%。能源结构依然偏“黑”。2017年以来,规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总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虽呈逐年下降趋势,但消费总量仍逐年增加;非化石能源消费量仅占能源消费总量的2%左右;天然气消费量仅占能源消费总量的3%左右。

整改目标:持续推进绿色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广清洁能源。

整改措施:(1)加强项目监管,严格审批“双高”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规定,从严管控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2)加强煤炭消费管控。充分利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机制,严格控制新建投资项目煤炭使用,减少煤炭使用量。

(3)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进清洁能源使用。积极推进一批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及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等建设项目,力争到2025年底新增装机规模400万千瓦。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力争2025年一、二、三产业占比14:36:50;积极推进非化石能源、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使用,逐步降低煤炭使用比率。

(4)支持、鼓励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持续淘汰落后产能,支持、鼓励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积极帮助企业争取资金支持。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孝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三区”工委、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5年底

反馈问题8:运输结构仍以公路为主。2017年—2019年,全市公路运输占比均达87.5%以上,水路和铁路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比重提升不明显。出租车新能源化比例较低,全市出租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仅为2.65%。

整改目标:持续深化运输结构调整,不断优化运输结构,逐步提升水路货运量;积极推进出租车新能源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积极引导孝感市区出租车达到报废年限后更新为新能源出租车,到2025年,力争孝感市区巡游出租车中新能源车占比15%以上。反馈问题整改目标暂以2019年运输结构调整方案实施,以后续湖北省出台的运输结构调整正式文件为准。

整改措施:(1)水路货运升级。一是以航道建设为核心,以“升等联网”为目标,积极推进汉北河、大富水航道,全面推进汉北河新沟至南垸段航道工程建设,提高航道技术等级,改善通航条件,打破制约水运发展的“瓶颈”,促进水运大发展。二是加快港口建设,完善港口布局,拓展港口功能,调整码头结构,加快建设专业化泊位,提高生产效率和服务水平。三是重点推进汉川港马口港区综合码头建设。

(2)道路货运提质。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和超限检测站联合执法流程,巩固路警联合治超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不停车治理超限超载系统有效遏制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现象。

(3)出租车新能源化。在全市推广新能源出租车应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积极引导孝感市区巡游出租车达到报废年限后更新为新能源出租车。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交通运输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三区”工委、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5年底

反馈问题9: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仍未落地见效。孝感市贯彻落实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精神不坚决,部分改革措施仍未到位,县(市、区)生态环境系统财政保障体制机制尚不明确等,改革效能尚未充分显现。

整改目标:按改革要求对生态环境系统财政保障到位。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加强生态环境财政保障体制建设。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生态环境财政保障服务。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孝感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反馈问题10:2018年湖北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孝昌城区的几条纳污沟污水汇集后,通过涵闸漫入澴河,污染河流水体。孝昌县制定整改方案明确,2018年—2021年新、改建污水主干管网62.2公里,完成城区雨污分流改造。督察发现,方案中明确2020年底应建成的管网仍有6.11公里未建成,已建成的管网没有发挥其应有作用。

整改目标:完成城区雨污分流改造。

整改措施:(1)应急措施:针对环保督察反映的问题,打破常规建设模式,近期采取应急抢险的原则实施项目。一是启动汇通大道段(中天大道至发展路段)1.4公里、罗马街1.3公里污水管网,完成发展路南段1.4公里,实现建设目标,城区内污水主次管网体系初步形成,6月底完工;二是对文华路周边道路管网进行改造,主要实施文源路、中原北街、中原南街、古城北街等项目,6月底完工;三是启动古城大道东段1公里污水管网建设,6月底完工;四是对鸿源首府、阳光精英小区内实施雨污管网分流改造,计划12月底完工;五是针对中顺新天地小区污水目前不能接入污水管网问题,先行采取临时提排入污水管网,同步增设小区外污水支管网,6月底完工;六是对30余处混搭错接管网进行改造,计划12月底完工。通过上述措施,防止闸口出现溢流。

(2)谋远措施:一是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污水入户管网工程。将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污水入户管网同步建设,加快启动实施入户管网二期改造项目;二是按照城区入户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规划,将余下工程按2023年底全部完工的目标,划分网格,明确责任,倒排工期,强力推进,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推进,直至顺利全部完成改造任务。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孝昌县委、县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底

反馈问题11:孝昌城区内东幸福闸、西幸福闸存在污水漫入晏家河的问题,闸口水质现状为劣Ⅴ类,污水最终流入澴河。

整改目标:彻底解决东、西幸福闸溢流问题

整改措施:(1)2021年1月20日前,对东幸福闸入口处进行封堵;2021年2月10日前,更换钢制橡胶止水闸门,同时设置1米高的挡水墙,防止生活污水外溢。

(2)2021年3月31日前,对西幸福闸更换钢制橡胶止水闸门,保障闸门正常启闭,无渗漏现象。

(3)应急措施:针对环保督察反映的问题,打破常规建设模式,近期采取应急抢险的原则实施项目。一是启动汇通大道段(中天大道至发展路段)1.4公里、罗马街1.3公里污水管网,完成发展路南段1.4公里,实现建设目标,城区内污水主次管网体系初步形成,6月底完工;二是对文华路周边道路管网进行改造,主要实施文源路、中原北街、中原南街、古城北街等项目,6月底完工;三是启动古城大道东段1公里污水管网建设,6月底完工;四是对鸿源首府、阳光精英小区内实施雨污管网分流改造,计划12月底完工;五是针对中顺新天地小区污水目前不能接入污水管网问题,先行采取临时提排入污水管网,同步增设小区外污水支管网,6月底完工;六是对30余处混搭错接管网进行改造,计划12月底完工;通过上述措施,防止闸口出现溢流。

(4)谋远措施:一是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污水入户管网工程。将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污水入户管网同步建设,加快启动实施入户管网二期改造项目;二是按照城区入户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规划,将余下工程按2023年底全部完工的目标,划分网格,明确责任,倒排工期,强力推进,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推进,直至顺利全部完成改造任务。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和湖泊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

责任单位:孝昌县委、县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底

反馈问题12:2019年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在汉川市新河工业园内,有两条交叉成十字的纳污沟(市经济开发区一心渠和丰收渠),沟内长满水葫芦,呈现富营养化状态,污水最终直排汉江。汉川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2020年12月底前完成上述两条沟渠的综合整治工程。督察发现,一心渠、丰收渠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仍未完工,整治进度滞后,并有污水直排入渠的现象,两条沟渠水体仍然黑臭。

整改目标:消除一心渠、丰收渠黑臭现象,确保水质达到实际功能要求。

整改措施:(1)加快推进相关沟渠综合整治工程。完成一心渠沿线截污管网建设、渠道清淤及岸带修复。丰收渠服装城段截污管网建设、渠道清淤及岸带修复。

(2)清理沿线垃圾,加强生态补水,形成管护长效机制。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汉川市委、市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反馈问题13:第一轮省环保督察信访件反映,汉川市106省道旁一条汉江支流途径洪三村、洪卫村段水质很差,水体浑浊呈黑色、有异味。该支流在曹家口电厂附近汇入汉江,汇入口下游为汉川饮用水源保护区。汉川市制定相关方案明确,2019年底前完成曹家河整治工作,消除劣Ⅴ类水体。督察发现,清淤、截污、生态修复等相关综合整治工程尚未实质性启动,大量污水经曹家河低闸直排汉江,水面形成明显白色泡沫带。

整改目标:消除曹家河黑臭现象,确保水质达到实际功能要求。

整改措施:(1)完善沿线农户化粪池尾水收集处理,接入开发区污水管网,完成渠道清淤及岸带修复。

(2)加强生态补水,做好曹家河闸管理工作。

(3)启动曹家河水质提升工程。清理曹家河护坡菜地、厕所,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4)清理沿线垃圾,形成管护长效机制。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和湖泊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

责任单位:汉川市委、市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反馈问题14:第一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列入省水资源保护工程计划的汉川市仙女山办事处截流渠整治工程,计划2018年底完工,整改进度滞后。孝感市上报已完成整治任务。督察发现,截流渠整治工程尚未完工,沟渠水体仍然黑臭。

整改目标:消除截流渠黑臭现象,确保水质达到实际功能要求。

整改措施:(1)拆除沿线违章建筑85户,累计铺设截污管网5.585公里,截污检查井149座,清淤2.47万立方米,岸坡整形4.9公里,完成截流渠整治工程。

(2)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长效管理,完成生态净化、增加绿化、生态调水等整治内容。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住房和建设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住房和建设局

责任单位:汉川市委、市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反馈问题15: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群众投诉安陆市海子河污染问题。安陆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2019年12月底完成截污工程,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河道工程、生态修复、引流补水、滨水空间提升工程。督察发现,海子河综合治理工程仍未完成,部分生活污水仍然直排海子河。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海子河综合整治。

整改措施:(1)将海子河控源截污工程沿线居民排污管网全部接纳到主管网,通过主管网排向生活污水处理厂。同步实施河道二次清淤施工。

(2)对海子河沿线开展河堤安全防护和沿线绿化等滨水空间提升工程。

(3)在府河解放山闸桥上游140m府河左岸处新建取水口加引水管道,对海子河开展引流补水。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责任单位:安陆市委、市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反馈问题16:汉川市洪西渠存在大量水葫芦等浮水植物,本应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的汉川市洪西渠,整治工程尚未启动。

整改目标:完成截污治污、清淤疏浚、生活垃圾清运、生物残体及漂浮物清理、岸带修复、生态净化与人工增氧、区域内水系连通等工程。

整改措施:(1)清理沿线违法建筑,确保工程有效推进。

(2)按照设计方案加快实施洪西渠综合整治工程。

(3)做好定期生态补水工作。

(4)及时清除水葫芦等浮水植物和沿线垃圾,形成管护长效机制。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责任单位:汉川市委、市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反馈问题17:孝南区金星渠沿线存在多个排污管道,金域国际对面工地临时工棚大量废水直排入渠,现状水质为劣Ⅴ类;卧龙渠水面可见明显油污,部分居民生活污水直接通过管道排放或直接倾倒至卧龙渠,现状水质为劣Ⅴ类。

整改目标:完成金星渠和卧龙渠截污管网建设。

整改措施:(1)完成金星渠北岸截污管网建设。

(2)加快金域国际截污管网建设。

(3)加快卧龙渠截污管网建设,待管网建成后,封堵南门桥社区提升泵站的污水溢流口,防止污水通过溢流口直排到卧龙渠。

(4)加强卧龙渠、金星渠的日常杂物及漂浮物的清理,并做好管网维护工作。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孝南区委、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反馈问题18:云梦县隔蒲潭镇三里庙渠整治不彻底,仅对211省道边的沟渠进行清淤,三里庙渠蓝天盐化段未进行清理。紧邻三里庙渠的村庄生活污水直排沟渠,沟渠内沉积有厚厚的白色物质。现场监测数据显示,氨氮、化学需氧量等指标超过地表水Ⅴ类水质标准。

整改目标:对三里庙渠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消除环境污染。

整改措施:(1)河渠清淤。对三里庙渠河道污泥进行全面清理,消除现有污染。

(2)污水处理。在三里庙渠与西大渠交汇处口建设收集池,将三里庙渠现有污水用泵提升引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3)河道截污。沿三里庙渠新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将三里庙渠沿线生活污水引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保障河渠整治成效,并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云梦县委、县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反馈问题19:大气污染防治乏力。2019年PM年均浓度较2018年不降反升,2018年—2019年臭氧年均浓度连续2年全省排名倒数第二,优良天数比例在全省17个市(州)排名靠后,在“1+8”城市圈中排名倒数第二。

整改目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整改措施:(1)落实《孝感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每季度组织一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综合检查,下发通报、促进工作落实。

(2)每月对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进行通报,并在孝感日报上发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空气质量的知情权,同时接受人民群众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的监督。

(3)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建设一座边界站、园区站,购置一台大气移动走航车,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监测能力。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生态环境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三区”工委、管委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20:第一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随机抽查孝感城区和6个县市建设项目施工现场,18个项目不满足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工作要求,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孝感市上报要立即整改,长期坚持。督察发现,孝感城区及部分县市对建筑工地、商砼、道路运输等扬尘污染监管仍不到位。如孝感市临空经济区纵一路配套砂石点、孝感慧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对面高创投场地平整土石方外运点、107国道八一大桥处土方项目,孝昌县经济开发区棚户区改造三期工程等施工工地未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整改目标:施工工地落实“六化”管理要求,道路扬尘污染得到防控,大气污染防治达到上级的考核目标。

整改措施:(1)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严格执行《孝感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强化建筑项目(含场平)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继续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2)强化普通公路扬尘污染控制。组织实施城区向外延伸道路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禁止道路施工吹灰作业。

(3)开展渣土、砂石运输车辆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规运输渣土车辆、超限超载砂石车随意进出城区等行为,渣土密闭运输。对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覆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督管理。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三区”工委、管委会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21:孝南区雄楚商砼、扬子江商砼旁一无名商砼等企业进出口冲洗设施不正常运行,物料堆场、转运等均未采取围档、喷淋、苫布覆盖等措施。

整改目标:强化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扬尘污染得到防控。

整改措施:(1)强化监管,落实“六个百分百”的要求,对商砼公司机楼、骨料仓、传送带全部完整封闭,筒仓、粉料贮料斗、搅拌机进料口、骨料贮料斗的进料均安装收尘设备,并正常运行,厂区场地每天派专人进行多次冲洗,保持地面湿润不起扬尘,骨料仓内需安装雾化抑尘降尘装置,适时进行喷雾降尘。

(2)商混运输车安装防滴漏装置,确保防滴漏装置都能够正常使用。各商砼企业厂区大门口设置轮胎冲洗装置,混凝土运输车出门前进行两次冲洗,收料后对车辆进行全身冲洗;出门时对轮胎和车身再次进行冲洗。

(3)对物料堆场进行覆盖。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孝南区委、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22: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等相关部门未切实履行湖泊保护职责,未从全局层面对全市湖泊保护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整改目标:全面落实《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强湖泊保护。

整改措施:召开全市湖泊保护联席工作会议,对全市湖泊保护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加强对各涉湖部门履职督导,确保各项保护措施落地、落实。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水利和湖泊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

责任单位:孝南区委、区政府,汉川市委、市政府,应城市委、市政府,云梦县委、县政府,市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市临空经济区工委、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反馈问题23:未对重点湖泊水质进行全面监测。

整改目标:全面启动湖泊水质监测工作。

整改措施:组织各地开展对列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的31个重点湖泊每月开展水质监测。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生态环境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孝南区委、区政府,汉川市委、市政府,应城市委、市政府,云梦县委、县政府,市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市临空经济区工委、管委会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24:孝感市涉湖的孝南区湖泊保护总体规划尚未报批,31个重点湖泊中仍有龙口湖等8个湖泊未编制湖泊保护详细规划,已完成的湖泊保护详细规划未向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报备。

整改目标:完成湖泊保护总规报批和详规报备。

整改措施:孝感市人民政府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孝南区、应城市、云梦县湖泊保护总体规划的批复》(孝感政函〔2021〕26号)。湖泊详细规划按要求抓紧复核、修编,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报备。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水利和湖泊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

责任单位:孝南区委、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

反馈问题25:孝感市涉湖的汉川市湖泊保护总体规划尚未报批,31个重点湖泊中仍有湖泊未编制湖泊保护详细规划,已完成的湖泊保护详细规划未向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报备。

整改目标:完成湖泊保护总规报批和详规报备。

整改措施:迅速对《汉川市湖泊保护总体规划》进行复核,形成最新版《汉川市湖泊保护总体规划》(送审稿),报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待孝感市人民政府批复后,对汉川市15个湖泊的详细规划进行复核,组织专家评审,依照法定程序,完成15个湖泊的详细规划,向汉川市人大常委会和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报备。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水利和湖泊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

责任单位:汉川市委、市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

反馈问题26:孝感市涉湖的应城市湖泊保护总体规划尚未报批,31个重点湖泊中仍有公园湖等8个湖泊未编制湖泊保护详细规划,已完成的湖泊保护详细规划未向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报备。

整改目标:按要求和工作时限,完成湖泊保护详细规划报备。

整改措施:孝感市人民政府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孝南区、应城市、云梦县湖泊保护总体规划的批复》(孝感政函〔2021〕26号)。东西汊湖、老观湖、龙赛湖、公园湖、花家大堰的湖泊详细规划,正按要求抓紧复核、修编,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报备。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水利和湖泊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

责任单位:应城市委、市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

反馈问题27:孝感市涉湖的云梦县湖泊保护总体规划尚未报批,31个重点湖泊中仍有湖泊未编制湖泊保护详细规划,已完成的湖泊保护详细规划未向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报备。

整改目标:按要求和工作时限,6月底前完成向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报备。

整改措施:孝感市人民政府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孝南区、应城市、云梦县湖泊保护总体规划的批复》(孝感政函〔2021〕26号),《云梦县湖泊保护总体规划》和5个湖泊(梦泽湖、郑家湖、龙须后湖、孙家湖、黄香湖)的详细规划已向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报备,同时报本级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水利和湖泊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

责任单位:云梦县委、县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

反馈问题28:划界进展缓慢。《孝感市江河湖库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县级以上河湖库长领责履职的河湖及其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截至督察时,仍有1个湖泊未完成划界。

整改目标:完成湖泊划界,为加强湖泊形态保护提供依据。

整改措施:汉川市迅速完成湖泊保护总体规划修改、报批工作。在完成湖泊保护总体规划报批工作后,迅速完成湖泊保护详细规划复核、修编、备案工作,迅速确定白石湖湖泊保护范围,并迅速完成白石湖划界工作。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水利和湖泊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

责任单位:汉川市委、市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

反馈问题29:确权进展缓慢。《孝感市江河湖库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县级以上河湖库长领责履职的河湖及其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截至督察时,仍有26个湖泊未完成确权。

整改目标:按工作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全市湖泊确权工作任务。

整改措施:按照《孝感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孝感政办函〔2020〕42号)要求,加强对各县(市、区)工作督办,确保2022年底前完成全市湖泊确权登记任务。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孝南区委、区政府,汉川市委、市政府,应城市委、市政府,云梦县委、县政府,市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市临空经济区工委、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反馈问题30:重点湖泊水质状况不容乐观。监测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纳入监测的重点湖泊达标率除2017年外,均低于20%。其中,童家湖水质自2016年以来持续为Ⅳ类,连续5年超标;杨晒湖2017年—2019年连续3年水质为劣Ⅴ类。

整改目标:2023年12月底前达到Ⅲ类水质。

整改措施:进行生态修复,杜绝污染源,多措并举,迅速遏制水质下降趋势。

督办领导:市级湖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孝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长制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市临空经济区工委、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反馈问题31:重点湖泊水质状况不容乐观,部分湖泊水质呈下降态势。王母湖2017年—2019年水质为Ⅳ类,2020年水质下降至Ⅴ类;野潴湖2019年水质为Ⅲ类,2020年下降至Ⅳ类。

整改目标:实施环境综合治理,确保水质逐步改善。

整改措施:(1)制定实施《王母湖、野潴湖保护方案》。

(2)加强主要湖库日常环境监测,及时向沿湖乡镇党委、政府通报湖泊水质监测信息。

(3)组织专班加大对王母湖、野潴湖水日常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并迅速处理。

(4)按计划安排,逐步开展对两湖实施环境综合治理,确保水质逐步改善,达到目标要求。

督办领导:王母湖市级湖长、野潴湖市级湖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孝感市农业农村局、湖长制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孝南区委、区政府,市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市临空经济区工委、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反馈问题32:部分湖泊水质呈下降态势。龙口湖2018年—2020年连续3年水质为劣Ⅴ类。

整改目标:实施环境综合治理,确保水质逐步改善。

整改措施:(1)制定实施《龙口湖保护方案》。

(2)加强主要湖库日常环境监测,及时向沿湖乡镇党委、政府通报湖泊水质监测信息。

(3)组织专班加大对龙口湖日常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并迅速处理。

(4)按计划安排,逐步开展龙口胡环境综合治理,确保水质逐步改善,达到目标要求。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孝南区委、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反馈问题33:湖泊“三退”工作滞后。按照调整后的全市湖泊“三退”工作方案,2020年王母湖、野潴湖分别应完成1481亩、3200亩退垸还湖面积,至督察时只完成工程量的30%左右。

整改目标:按照全市湖泊“三退”工作方案,完成退垸还湖工作。

整改措施:按照《孝南区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实施方案》(孝南政办发〔2019〕23号),2020年计划实施王母湖、野潴湖退垸(田、渔)还湖4681亩,实测全部还湖面积4679亩,2021年9月前全部完成。

督办领导:王母湖市级湖长、野潴湖市级湖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湖长制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孝南区委、区政府,市临空经济区工委、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反馈问题34:违法填湖占湖整改不力。2020年国家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指出“2020年7月现场调查发现,孝感汉川市黄龙湖国际生态城项目2017年开始持续筑坝拦汊,填土占湖,至现场调查时已填占黄龙湖湖面约190亩。汉川市不但未进行查处,反而长期默许纵容,甚至在2018年11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该问题后,仍未深入调查,并上报不实结论”。但相关地方和部门未从思想上认识到湖泊保护的重要性,汉川市水利和湖泊局履行湖泊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管不力,直至本次督察时,填湖占湖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目标:以恢复到2012年黄龙湖湖泊原貌为标准,按照设计洪水位23.0米,2021年2月底前完成黄龙湖198.33亩、约18.45万方填湖占湖土方清运工作,3月底前完成清淤、岸线整理和复绿等工作,4月20日前完成对黄龙湖填湖占湖问题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工作,并举一反三,加强对全市湖泊保护等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整改措施:(1)迅速开展黄龙湖填湖占湖问题整改。

(2)依纪依法开展黄龙湖填湖占湖问题追责问责。

(3)依法依规处理黄龙湖国际生态城项目违规建设问题。

(4)抓紧完成汉川市湖泊保护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报批和备案工作。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水利和湖泊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

责任单位:汉川市委、市政府

完成时限:整改措施第1、2、3项已于2021年4月底完成,整改措施第4项应于2021年6月底完成。

反馈问题35:湖泊保护范围内仍有围埂养殖。如应城市郎君镇东西汊湖湖泊界桩范围内还存在约100余亩鱼池。

整改目标:据湖泊保护区内地块土地性质分门别类,尽快实现湖泊保护区非农用地还湖。

整改措施:开展实地调查,厘清土地性质,对界桩内遗留围梗养殖实施还湖,现与湖面自由连通。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水利和湖泊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

责任单位:应城市委、市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反馈问题36:大悟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仍执行一级B标准。大悟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应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提标改造,确保出水浓度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督察发现,该污水处理厂虽已建成深度过滤处理设施,但处于闲置状态,污水排放未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整改目标:污水排放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整改措施:在完成自主生化系统技术改造的基础上,与一级A深度过滤处理设施对接,确保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加强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出水稳定达标。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大悟县委、县政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37: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督察发现,应城市长江埠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波动较大,水解酸化池未封闭,污泥暂存间不规范,部分污泥外泄。

整改目标:规范企业污水达标排放,水解酸化池气味不向外扩散,污泥暂存间规范存放。

整改措施:园区所有企业污水外排系统升级改造,实行一企一管,加大对污水在线设施的维护并对在线数据进行监管,有效规范企业污水达标排放;加强污泥暂存间规范化管理,对污泥外泄问题立即整改。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孝感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应城市委、市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9月

反馈问题38: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孝南区东拓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不规范,出水不能稳定达标。

整改目标:加强东拓污水处理厂和全区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

整改措施:(1)加强东拓污水处理厂和全区乡镇污水处理厂设备设施的全面检修更换,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对全区乡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管理,禁止露天堆放。

(3)加强全区污水处理厂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孝感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孝南区委、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反馈问题39:少数地方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不规范。安陆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未建设污泥暂存间,污泥露天堆放。

整改目标:完成污泥暂存间建设,污泥进入暂存间堆放。

整改措施:(1)腾出各污水厂现有闲置库房,设置污泥暂存间,抓紧清理露天堆放的存量生活污泥进屋暂存,分批次规范化处置。

(2)敦促项目公司抓紧组织污泥棚建设。

(3)依托国家产业扶持政策,积极推进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利用,开辟生活污泥生态化、产业化处置新路。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安陆市委、市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反馈问题40:相关项目建设滞后。孝感市静脉产业园污泥处置、餐厨垃圾处置等项目未开工建设。

整改目标:确保项目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

整改措施:(1)孝感市静脉产业园二期污泥处置、餐厨垃圾处置等项目(孝感市生活垃圾末端处置项目)经市政府批准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合并打包为PPP项目,2021年2月完成社会资本方招标采购,4月签订PPP项目合同,正在组建项目公司。目前餐厨垃圾处理等项目已完成可研、选址规划、环评、稳评、场地平整等前期工作,试桩施工、试桩桩基检测也已完成,正在进行图纸审查,月底开始主厂房土建施工。

(2)严格按照“五化”管理和施工要求,加快项目建设,确保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厨余废弃物及粪便处理项目2021年12月建成投产;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园区污水处理等项目2022年建成投产。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反馈问题41:相关项目建设滞后。临空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2020年12月才开始动工。

整改目标:确保按计划完工,投入使用。

整改措施:2021年10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2022年1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厂区排水工程、厂区道路工程、厂区绿化工程,2022年4月底前完成其他零星工程。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临空经济区工委、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

反馈问题42:相关项目建设滞后。大悟县饮用水水源地王家冲水库环境问题整改计划延期至2022年6月底前完成。

整改目标:王家冲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投入使用。

整改措施:2021年底前王家冲水库与大悟城区水厂的连通工程全面竣工,王家冲水库正式蓄水。2022年6月底前王家冲水库向大悟城区水厂稳定正常供水(净化期6个月)。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水利和湖泊局、市生态环境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孝感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大悟县委、县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反馈问题43: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运营不规范。应城市、大悟县等地建筑垃圾消纳场运营不规范,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垃圾混放。消纳场外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云梦县楚王城大道对面云吴路沿线堆放有约200米长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收集及综合利用率不高。孝感市长兴路建筑垃圾消纳场实际收集建筑垃圾仅为设计能力5%,孝感市高新区京广大道综合利用场建筑弃料利用仅为设计能力1%左右。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滞后。

整改目标:结合实际,孝感市政府在《孝感市固定废物污染治理专项战役实施方案》基础上重新研究制定计划。加强对已建成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规范化管理,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处置能力。

整改措施:(1)调整制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计划,按计划推进。

(2)加强对建筑垃圾消纳场规范化管理。

(3)逐步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反馈问题44:近年来,孝感市年化肥使用量折纯约18万吨,使用密度21.12公斤/亩,年农药使用量约3000吨,使用密度0.38公斤/亩,均超出了15公斤/亩和0.2公斤/亩安全使用上限,农药化肥使用量仍呈高位态势。

整改目标: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整改措施:(1)大力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组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和化肥减量增效示范试验及技术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主要作物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化肥利用率稳定在40%以上。

(2)加强病虫监测预报,大力推广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技术。定期发布病虫情报,指导农户精准施药,将主要农作物病虫危害损失控制在5%以下,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3%以上。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工委、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反馈问题45:2020年,孝感市现有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2885家,规模以下畜禽养殖企业125836家,畜禽养殖点多面广,存量大,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虽然达到了90.21%,但仍有约70万吨粪污未经利用。

整改目标:提高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

整改措施:(1)强化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属地监管责任。巩固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关闭搬迁成果,提高适养区、限养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设备配套率,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制定全市53家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任务,2021年底前完成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和关闭年度任务。

(3)加强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工作。指导各地畜禽养殖场(户)以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主,促进种养结合、循环利用,加快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建立畜禽粪污处理和粪肥利用台账。对畜禽养殖场(户)加强宣传引导,督促其完善粪污收集发酵池,使畜禽粪污充分发酵后进行还田。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农业农村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三区”工委、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反馈问题46:部分入河湖沟渠如孝南区三汊河存在大量水葫芦等浮水植物。

整改目标:加快入河沟渠治理。

整改措施:(1)坚持每月第一个周五组织开展全区城乡、农村卫生大扫除活动,对沟渠的杂物和漂浮物进行清理。

(2)坚持河湖长制,及时对河道的浮生植物进行清理。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孝感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孝南区委、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反馈问题47: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创建未达到要求。根据《孝感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5)》,2020年底前,省级以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率要≥80%。截至督察时,孝感市省级以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率仍未实现零的突破。

整改目标:加快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占比达到80%。

整改措施:(1)督促各县(市、区)2021年8月底前成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专班,并制定工作方案,扎实组织开展创建。

(2)巩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创建成果,2022年底前新增2个以上县(市)获得省级命名。

(3)推动汉川市和孝昌县创建申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孝南区制定出台本地创建规划并组织实施,2023年底前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标准。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生态环境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反馈问题48:汉江岸线清理整治不力。孝感市交通运输局在非法码头整治工作中,统筹督办不力,擅自放松标准,降低要求。督察发现,汉川市非法码头整治工作仍未完成,部分纳入“规范、提升一批”的非法码头在规范提升期间仍在生产作业,如汉川市脉旺振丰装卸有限公司脉旺件杂码头2020年10—11月仍在生产。2019年5月,孝感市印发通知要求关停整改城隍临时砂石集并中心(翔仔),督察发现,该砂石集并中心未进行整改,场地路面未硬化,堆场未覆盖,台账显示处于生产状态,直到现场督察后,汉川市交通运输局才对该临时砂石集并中心下达查封通知书。

整改目标: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进一步履行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督促各码头业主依法依规经营。

整改措施:(1)完成我市11处规范提升码头验收工作。

(2)对脉旺振丰装卸码头进行立案处罚,完成规范提升。

(3)关停拆除城隍砂石集并中心,对场地平整复绿。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交通运输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汉川市委、市政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49:生态环境安全隐患较大。孝感市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积存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督察发现,孝感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积存约10万方垃圾渗滤液。

整改目标:有效解决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1)加强场地管控。做好雨污分流,加强雨水导排工作,并封场盖膜。

(2)减存量。利用孝感市垃圾综合处理场配套建设的渗滤液处理站日处理能力200吨和孝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日处理能力500吨加快处理积存渗滤液。目前已处理积存渗滤液2.4万方,剩余积存渗滤液7.6万方,其中3万方已抽至渗滤液处理站调节池(调节池库容4万方),并且调节池已加装浮动膜盖。

(3)达标排放处理。渗滤液尾水排放已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已联网,确保渗滤液处置达到环保要求。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50:生态环境安全隐患较大。汉川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积存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督察发现,汉川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积存约25万方垃圾渗滤液。

整改目标:完成25万方垃圾渗滤液的安全处置工作。

整改措施:(1)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库区垃圾填埋作业的面作业流程,做好雨污分流、及时检查修补覆盖膜面漏洞尽量减少雨水混入,降低渗滤液的产生量。

(2)积极推进渗滤液应急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工作,安全处置垃圾渗滤液。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责任单位:汉川市委、市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反馈问题51:生态环境安全隐患较大。云梦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积存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督察发现,云梦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积存约10万方垃圾渗滤液。

整改目标:全面加强垃圾填埋场规范化建设,强化垃圾填埋场日常标准化运行监管,确保达标排放环境安全。

整改措施:(1)强化运行管理。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全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规定,保障有序运行。

(2)提能加速处理。在现有处理设施基础上增加渗滤液处理能力,加快现存渗滤液消化速度,彻底消除环境隐患。

(3)完善配套设施。对填埋场导气、除臭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检修,确保发挥应用功能。对其他设施“举一反三”检查,保证环境安全。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责任单位:云梦县委、县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反馈问题52:生态环境安全隐患较大。安陆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积存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目标:合法安全处理积存垃圾渗滤液。

整改措施:(1)对填埋一区、二区采取用膜覆盖的方式覆盖垃圾,加大雨污分流。

(2)充分利用提标扩能设施,规范渗滤液处理市场化运营,加强考核管理力度。同时在雨水迅猛季节利用应急处理设备采取应急处理。

(3)修订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

(4)对渗滤液调节池破损浮动盖进行更换,重新安装浮动盖,确保雨污分流,防止雨污混合。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责任单位:安陆市委、市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反馈问题53:生态环境安全隐患较大。大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积存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目标:渗滤液得到有效处理。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进行处理,做到达标排放,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责任单位:大悟县委、县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反馈问题54:生态环境安全隐患较大。孝昌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积存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督察发现,孝昌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部分渗滤液直接存放在填埋库区,填埋区未见除臭设施,未设置导气管,生态环境安全隐患较大。

整改目标:排除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1)多管齐下处理积存渗滤液:一是应急处理垃圾渗滤液2万吨,已采用招标方式进行;二是检修自有渗滤液处理设备,满负荷运行;三是按相关技术要求铺设管道,输送渗滤液到光大环境(孝昌)有限公司处理。通过上述三项措施在2021年4月底前将填埋区南部两个库区渗滤液处理完毕,2021年底前将填埋区积存渗滤液处理完。

(2)实施垃圾堆体沼气收集导排项目,通过管道输送至光大环境(孝昌)有限公司焚烧炉进行焚烧。

(3)对垃圾堆进行整形,全部进行膜覆盖,覆盖面积4.7万平方米,实现雨水分流目标。

(4)对库区积存渗滤液和调节池进行柔性膜覆盖,面积2.6万平方米,杜绝雨水流入渗滤液。

(5)以上项目建设计划投资800万元。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责任单位:孝昌县委、县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反馈问题55:安陆市砖瓦业管理粗放。督察发现,安陆市现有砖瓦企业31家(制砖7家,制陶器3家,制琉璃瓦21家),行业管理粗放,均使用煤气发生炉供热,烟气简易处理或未处理,超标排放,且未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设施,含氟废水、煤焦油等危废未规范处置。

整改目标:全市砖瓦行业实现规范经营,实现健康发展。

整改措施:(1)督促砖瓦企业对厂区进行硬化,建设封闭料仓,所有原料、成品入仓堆放。

(2)督促砖瓦企业对车间进行提升改造,安装收集除尘设施,实现粉尘有组织排放。

(3)督促砖瓦企业完善修复脱硫塔,建设脱硝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4)督促陶瓷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安装在线监测设施。

(5)督促砖瓦企业严格规范处置含氟废水、煤焦油等危险废物,做好危险废物暂存工作。及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转运处理,保证生态环境安全。

(6)督促砖瓦企业建立完善企业环保制度,建立长效运营机制。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生态环境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安陆市委、市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反馈问题56:环境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督察发现,湖北和天下东山资源循环利用投资有限公司循环经济产业园内雨污分流不彻底,废水混排至雨水管网。废旧物品随意堆放园区道路上,经雨水冲淋后废旧物品内残留物随雨水直接排入自然环境。

整改目标:完成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和废水处理。

整改措施:要求商户按照规定处理生活垃圾和废水,同时在商铺附近新建污水过滤池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督办领导:市政府分管市生态环境局的副市长

督办单位:孝感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孝南区委、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长期坚持

附件2

汉江汉川段岸线清理整治不力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重点交办问题整改工作要求,为扎实推进汉江汉川段岸线清理整治不力问题整改,尽快制定出台港口总体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辖区汉江岸线资源,加快推进汉江沿线港口码头规范提升,按照相关要求清理整顿辖区汉江岸线港口码头,并严格监管。结合汉川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问题基本情况

2021年1月,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我市存在“汉江汉川段岸线清理整治不力”问题:孝感市交通运输局在非法码头整治工作中,统筹督办不力,擅自放松标准,降低要求。汉川市非法码头整治工作未完成,部分纳入“规范、提升一批”的非法码头在规范提升期间仍在生产作业,如汉川市脉旺振丰装卸有限公司脉旺件杂码头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该码头用电量显示,2020年10—11月处于生产状态。2019年5月,孝感市印发通知要求关停整改城隍临时砂石集并中心(翔仔),督察发现,该砂石集并中心未进行整改,场地路面未硬化,堆场未覆盖,台账显示处于生产状态。

二、整改目标

完成11处码头规范提升,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和非法生产企业,并举一反三,加强全市码头日常监管,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三、整改措施

(一)全力推进《汉川港总体规划》报批工作

已完成《汉川港总体规划》和《汉川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修编工作并提交审核报批,下一步将积极对上沟通,待省政府批复。

督办单位:孝感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汉川市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二)全面完成11处码头规范提升工作

加大整改力度和协调力度,加快完成11个码头的规范提升,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确保尽快完成问题整改。建立健全码头日常管理长效机制,每月开展1次明察暗访,每季度开展1次集中行动,督促11个码头依法依规营运。

督办单位:孝感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汉川市政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坚决打击违法经营和非法生产问题

一是对脉旺振丰装卸码头在规范提升期间从事生产作业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确保问题不反弹。二是对城隍砂石集并中心关停整改不彻底问题,严格按要求关停拆除城隍砂石集并中心,对场地进行平整、复绿、封闭,确保问题不反弹。

督办单位:孝感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汉川市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长江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做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修复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正确处理加快经济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加强指导督办。孝感市交通运输局要切实加强督办,确保务实推进。汉川市汉江沿线港口岸线资源清理整顿专项战役指挥部切实加强领导,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统筹汉江岸线资源,做好岸线整治修复,完善岸线监管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三)坚持举一反三。以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全面排查汉江岸线清理整治盲区,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限期完成整改,不断优化提升汉江沿线港口岸线环境。

附件3

孝昌城区污水通过涵闸漫入澴河

污染河流水体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重点交办问题整改工作要求,为扎实推进孝昌县城区污水通过涵闸漫入澴河污染河流水体问题整改,加快孝昌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进一步完善城区排水体系,提高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效率,切实减少环境污染和城市内涝。结合孝昌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问题基本情况。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我市孝昌县存在“孝昌城区污水通过涵闸漫入澴河污染河流水体”问题:2018年湖北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孝昌城区的几条纳污沟污水汇集后,通过涵闸漫入澴河,污染河流水体。孝昌县制定整改方案明确,2018年—2021年新、改建污水主干管网62.2公里,完成城区雨污分流改造。督察发现,方案中明确2020年底应建成的管网仍有6.11公里未建成,已建成的管网没有发挥其应有作用。同时,城区内东幸福闸、西幸福闸存在污水漫入晏家河的问题,闸口水质现状为劣Ⅴ类,污水最终流入澴河。

二、整改目标。以实现“雨污分流、各行其道、污水进厂、雨水入河”为工作目标,分年度、分片区、分批次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到2021年6月底完成城区雨污分流主次管道管网改造工作、2023年底完成城区入户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作,从根本上解决雨污混合水溢流污染的问题。

三、整改措施

1.应急措施:2021年1月20日前,对东幸福闸入口处进行封堵;2021年2月10日前,更换钢制橡胶止水闸门,同时设置1米高的挡水墙,防止生活污水外溢。2021年3月31日前,对西幸福闸更换钢制橡胶止水闸门,保障闸门正常启闭,无渗漏现象。(责任单位:孝昌县水利和湖泊局)

为减少东、西幸福渠污水数量,计划2021年6月底完成汇通大道、发展路南段2.11公里污水管网建设,计划2021年7月底完成罗马街1.3公里污水管网建设。为防止文华闸污水溢流,一是计划2021年6月底完成文华路周边道路管网改造,主要实施文源路、中原北街、中原南街、古城北街、古城大道东段等污水管网项目;二是完成中顺新天地小区污水直接排入文华路雨水管网问题整改,计划2021年6月底采取临时提排入和新建污水管网相结合的措施解决污水直排问题;三是计划2021年12月底完成鸿源首府、阳光精英小区内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四是持续实施应急处理。在文华闸和西幸福闸继续使用应急处理设备,增加污水处理能力,防止和减少溢流。(责任单位:孝昌县住建局、孝昌县交通运输局)

2.谋远措施:一是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污水入户管网工程。将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污水入户管网同步建设,加快后期改造项目建设速度;二是按照城区入户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规划,将余下工程按2023年底全部完工的目标,划分网格,明确责任,倒排工期,强力推进,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推进,确保改造任务全部如期完成。(责任单位:孝昌县住建局)

督办领导:孝昌县分管领导

完成时限:2023年底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在孝昌县政府具体领导下,孝昌县住建局牵头,与孝感市生态环境孝昌县分局、县开发区、花园镇及相关社区成立工作专班,积极协调推动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扎实快速推进整改。

2.加强督办检查。严格按照“整改责任制、整改销号制、整改公开制、整改责任追究制”工作要求,抓好问题整改。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县环委会建立联合督办机制,采取专项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定期督办检查整改工作进展,对推进整改工作措施不力、敷衍塞责、拒不整改或问题仍然突出的部门或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3.坚持举一反三。对照问题进行认真反思,深刻汲取问题教训,切实做到举一反三,严格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要求,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切实抓好“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全面梳理排查各类环境污染问题,集中全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动全县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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